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某单位医疗设备(第二包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XJYY-W1001(01) /2024-JWXJYY-W1001(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眼底照相机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第一包:2024-JWXJYY-W1001(01) |
2 |
凝血分析仪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甲方指定地点 |
第二包:2024-JWXJYY-W1001(02) |
项目预算:第一包眼底照相机:37.5万元;第二包凝血分析仪:50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01 某单位医疗设备(第一包眼底照相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 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 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 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2 某单位医疗设备(第二包凝血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 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 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 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118.64.254.72)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 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 8 日至11月 15 日,每日上午10:00至13: 00,下午15:30至19:00。
(二)申领地点:乌鲁木齐市(网上发售)。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872742570@qq.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12月 2 日 10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2 日 10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与恒顺街交汇处科创花苑A1幢九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2 月 2 日 10 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与恒顺街交汇处科创花苑A1幢九楼。
八、样品
(一)提交样品时间: / 。
(二)提交样品地点: / 。
(三)提交样品数量: / 。
(四)提交样品要求: / 。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未按要求密封、遮挡的,样品评审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上述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终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 。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新龙、高娟、代旭
办公电话:0991-3726636
移动电话: 17881193989、13150331012
传 真: /
地 址: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陈先生
办公电话: 0991-2250037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