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高速铁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数字资源制作技术服务”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ZZDGTDZJ20240830-01)
1. 招标条件
本询价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高速铁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数字资源制作技术服务”采购询价人为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询价项目资金来自段生产成本。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高速铁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数字资源制作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高速铁路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数字资源制作2项。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通用资格部分:
3.1.1.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3.1.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3.1.2专用资格部分:
3.1.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1.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4具有良好信誉提供报价人对该项目的质量责任保证;
3.1.2.5报价方应能及时处理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售后问题;
3.1.2.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 报价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03日 15: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询价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 16:00,地点为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务中心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371-68377508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9.1 报价人在购买询价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报价的,应在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日前书面告知招标机构,并说明不能报价的原因,否则询价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9.2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投标人承担未提供声明导致的影响。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