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施工Ⅲ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扬广水〔2023〕58号文《关于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围绕幸福河湖目标,全力推进系统治理保护。明确我省河湖治理保护的目标是“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坚持长效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到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根据《扬州市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中的建设计划表及《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指导思想, 2023年拟建成24条幸福河湖,重点打造幸福河湖典型片区,真正做到打造一片,建成一片,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
本工程通过排口梳理、岸坡整治、河坡绿化、景观节点打造、融入水文化及河长制元素等措施,对扬州市广陵区境内(主建成区)24条工长共计约38.53km的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以滨水生态休憩为特色,营造绿荫慢行氛围,融入水文化及河长制元素,同时满足人们亲水、近水、悦水的精神需求,提升广陵区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
本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横沟河、七里河、沙施河、老沙河、安墩河均为4级河道,其余河道均为5 级河道。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下述标段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GLXFHH-2023-SG03)工程内容为:对扬州市广陵区境内8条(横沟河、跃进河、三联河、青年河、吴庄河、丁坝河、绕城南河、坝基河)工长共计约11.55km的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景观节点打造3处。
2.3投资规模:工程批复总投资2187.9107万元,其中施工Ⅰ标建安投资669.24万元,施工Ⅱ标建安投资661.04万元,施工Ⅲ标建安投资613.33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12月1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91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以扬州市水利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截至开标时间未公布的以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2022年5月27日公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8F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4-87702055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吉工
电话:18262393815
邮箱:434729251@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3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上发布。
8.4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施工Ⅲ标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广陵区水利局扬广水〔2023〕58号文《关于扬州市广陵区2023年度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批复》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1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提出围绕幸福河湖目标,全力推进系统治理保护。明确我省河湖治理保护的目标是“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坚持长效推进,突出工作重点,到2035年全省河湖总体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绿、鱼翔浅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根据《扬州市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规划(2021年~2025年)》中的建设计划表及《2022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的指导思想, 2023年拟建成24条幸福河湖,重点打造幸福河湖典型片区,真正做到打造一片,建成一片,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进一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及幸福指数。
本工程通过排口梳理、岸坡整治、河坡绿化、景观节点打造、融入水文化及河长制元素等措施,对扬州市广陵区境内(主建成区)24条工长共计约38.53km的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以滨水生态休憩为特色,营造绿荫慢行氛围,融入水文化及河长制元素,同时满足人们亲水、近水、悦水的精神需求,提升广陵区城市形象,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场所。
本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横沟河、七里河、沙施河、老沙河、安墩河均为4级河道,其余河道均为5 级河道。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共分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下述标段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GLXFHH-2023-SG03)工程内容为:对扬州市广陵区境内8条(横沟河、跃进河、三联河、青年河、吴庄河、丁坝河、绕城南河、坝基河)工长共计约11.55km的河道进行幸福河湖建设,景观节点打造3处。
2.3投资规模:工程批复总投资2187.9107万元,其中施工Ⅰ标建安投资669.24万元,施工Ⅱ标建安投资661.04万元,施工Ⅲ标建安投资613.33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3年12月15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总工期91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人员要求: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均必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以扬州市水利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截至开标时间未公布的以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2022年5月27日公布),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5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广陵区幸福河湖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8F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14-87702055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联系人:吉工
电话:18262393815
邮箱:434729251@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8.3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网上发布。
8.4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Ⅰ标→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综合得分均为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施工Ⅲ标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1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1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2、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0.5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5分) | 1、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2、绿化苗木、草皮草籽、水生植物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4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标志牌、景观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5分) | 1、河长制宣传牌、警示牌等标志标牌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2、廊架、钢结构造型雕塑等景观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4分。 3、灯具、栏杆等安装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3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0.6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2分) |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3.2项目经理业绩(1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28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1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
2.2.4(4) | 四、企业业绩(2分) | 4.1企业业绩(2分) |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28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注: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得分。 |
2.2.4(5) | 五、企业信用等级(4分) | 5.1企业信用(4分) |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以扬州市水利局最新发布的2022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截至开标时间未公布的以2021年度扬州市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及人员履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公告为准(2022年5月27日公布)。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2年度江苏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2023年7月12日公布)。 |
2.2.4(6) | 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6.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
其他要求 | 一、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含附表一至附表七)中所有内容均不得为彩色,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不得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 2、施工组织设计中文字及版面内容要求: (1)正文字体及字号(包括评分点标题)为宋体小四号,颜色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字符为标准间距,不得进行缩放及位置调整,行距为固定值25磅。 (2)不允许使用页眉,页脚中只准出现页码数字、格式采用阿拉伯数字,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设在页脚居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 (3)施工组织设计中凡要求提供的施工进度图、施工总平面图、网络图等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使用的图表可以上传,不作为违反暗标的判定依据。所有图片与表格不得为彩色,图表中的标注文字除字号及行距外,其余要求同(1)中字体要求一致。 3、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01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