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乍浦港区集装箱堆场沉降区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hg-gc-2021-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瑶璇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晓燕0573-855284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26
公告正文

乍浦港区集装箱堆场沉降区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06 来源:招标中心 浏览量:0

招标编号:ZJHG-GC-2021-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乍浦港区集装箱堆场沉降区域改造工程(以下称“本项目”),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乍浦港区。

2.2 规模: 乍浦港区集装箱堆场沉降区域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重箱堆场 1-H~1-J 场三幅、重箱堆场2-H~2-J场三幅、重箱堆场3-J场一幅,共7幅集装箱堆场。

2.3本项目设1个施工标段。

2.4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堆场铺面抬高翻修、更换破损联锁块、堆场交通标线原状恢复、原轨道改造、排水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下载并填写“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单”,将报名单及其附件扫描件于2021年9月10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至784968527@qq.com,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报名事项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3-85528457;电子邮箱:784968527@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本工程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的递交:因疫情防控需要,可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1年9月26日 16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寄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密封和标记。邮寄地址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 ,联系电话:0573-85528457/13819364721。寄达时间以收件人实际当面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接收,接收时间为工作日09:00至16:00(北京时间)。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用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27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且14天内未离境、未到达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已有本土阳性病例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

(3)新冠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各级防疫措施规定。

(4)请随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QQ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27日9:00时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地址:宁波市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9025、9026室开标,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出席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7.投标保证金:

(1)金 额: 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形 式: 银行电汇或网银或保函,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的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乍浦支行

帐 号:33001638835050002902

(2)提交截至时间2021年9月26 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0573-85528457,联系人:徐会计。

注:(1)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港区 地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邮 编:314201

联系人:黄瑶璇 联系人 :陶晓燕

电 话:0573-89170633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9170633 传 真:0573-85528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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