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yh230014-01zg
预算金额8797.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骁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仁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编号: MYH230014-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梅山医院岱山医康养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南京梅山医院岱山医康养项目(雨审批备[2023]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797.49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797.49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京梅山医院岱山医康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雨花台区岱山保障房南侧
2.1.2工程规模: 特大型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 8797.49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6月26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房屋原为岱山保障房配建的养老用房(云湖路30号)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云湖路28号)。梅山医院于2022年9月与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协议,租赁用途为开办医卫慈善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及相关配套业务等)。根据租赁协议及市政府相关意见,梅山医院拟将该项目打造为医康养综合体。工程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物资采购,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设计内容包含且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工作:(1)施工图设计应包含建筑结构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外幕墙、室外灯箱、亮化设计,楼宇机械设备设计,电气设备设计,热力设备设计,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设计,工业管道设计,全院市政系统设计,建筑给排水、污水处理、采暖、燃气设计,建筑强电系统设计,建筑弱电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自动化系统设计,建筑暖通系统设计,建筑消防与安全防范系统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视觉识别、安全标识标牌、各类标识标牌、宣传资料设计,公共和医疗家具设计及所有专业、专项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等),BIM设计,所有深化设计、优化设计(如有)、专项方案及相关配套服务;(2)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报审(含相关专家费、图审费等);(3)设计最终成果内容需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4)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且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有的为进一步深化设计而自行增加的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5) 物资采购包含的内容:与工程施工内容有关的房屋建筑及室外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7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轨道交通除外)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7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轨道交通除外)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施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7年4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轨道交通除外)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以上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时间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 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 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 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 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职员。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 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年11月至2023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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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设计文件:20.0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比。优(3);良(2.7);中(2.4);差(2.1);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筑的协调性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比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绿色设计和装配化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0.5);良(0.45);中(0.40);差(0.35);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4%、4.5%、5%、5.5%、6%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及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0.3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5分) (2)建筑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3)结构专业人员(1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4)给排水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2分) (5)电气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2分) (6)暖通空调专业人员(1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3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3分) (7)造价专业人员(1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2分;缺少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满分0.2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轨道交通除外)装饰装修或装修改造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16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梅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 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285号3楼
邮编:210000 邮编:
联系人:施骁伟 联系人:何仁杰
电话:18082309603 电话:025-83581356
传真: 传真:025-8358135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9c1c76fe-5afc-40ec-8460-2f5475f2bd2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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