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5.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选结果的公告
2024-10-30
我单位于2024-11-01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MB2C901272410291815
服务金额: ¥57,600.00元
金额说明: 57600元为完成本项目的全包价。按照实际完成的监督抽查批次数(不含复检、复查的批次)进行结算,仅结算每批次的购样费及检验费,复检、复查和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57600元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中选机构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指定理由: 1.中介服务机构需具备法定资质。拟采购的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承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将作为我局依法实施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市场监管局许可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符合法定资质。2.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较强的检验检测能力。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备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范围涵盖本项目中的发动机润滑油、车用汽油清净剂和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的所有检验项目。3.中介服务机构可提供快捷服务。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33号,距离采购人地址约88公里,最优路程不超过80分钟,可以对采购人的需求作出快速响应。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33号
中选金额: ¥57,600.00元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
直接选取说明文件: 暂无附件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04
2024-10-30
我单位于2024-11-01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公开选取检验检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MB2C901272410291815
服务金额: ¥57,600.00元
金额说明: 57600元为完成本项目的全包价。按照实际完成的监督抽查批次数(不含复检、复查的批次)进行结算,仅结算每批次的购样费及检验费,复检、复查和其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57600元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中选机构名称: 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指定理由: 1.中介服务机构需具备法定资质。拟采购的2024年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承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将作为我局依法实施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市场监管局许可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符合法定资质。2.中介服务机构具备较强的检验检测能力。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备国家石油石化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范围涵盖本项目中的发动机润滑油、车用汽油清净剂和风窗玻璃清洗液产品的所有检验项目。3.中介服务机构可提供快捷服务。广东省惠州市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位于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33号,距离采购人地址约88公里,最优路程不超过80分钟,可以对采购人的需求作出快速响应。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二路33号
中选金额: ¥57,600.00元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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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取说明文件: 暂无附件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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