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谢坑小学
乙方:福州吉盛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JX[TP]2020003的福州市谢坑小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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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福州市谢坑小学物业服务项目 | 室内保洁要求 (1)室内公共场所:走廊、楼梯道等公共区域每周至少完成1次全面清扫,并巡回保洁;楼梯扶手、窗台至少每周保洁3次;墙面、顶面每月掸尘、去蜘蛛网至少1次等详见响应文件。 | 1 | 要求保洁区域内整洁,无积水、杂物、废纸、烟蒂、无果皮纸屑等遗弃物,无卫生死角,绿化带地面无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洁区域的垃圾桶、果皮箱等详见响应文件。 | 9078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万零柒佰捌拾元整(¥907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该项目的服务期根据国家统一的时间节点要求交付,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该项目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期内每月五日前付款7565元;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谢坑下村73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同本合同第14条合同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双方共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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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2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3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4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5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6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7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8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9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10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11 | 8.33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
12 | 8.37 | 每月考核结束之后,根据考核情况来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送至采购人。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0、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万分之五每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减少提供物业服务内容或降低物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服务内容的物业服务费或降低部分的物业服务费予以双倍赔偿甲方,同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中止合同,如有一方需提前中止合同,则应支付对方违约金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乙方违约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人员岗位配备表 绿化养护,1人,每周不少于五个半天(兼职) 绿化养护,勤杂 保洁 ,1人,每周不少于五个半天(兼职) 保洁 水电维护,1人,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并负责日期维护(兼职) 门卫,1人,全职护校 技术和服务要求 A、管理目标 1、全面推行规范化物业管理。 2、以学校的需求为中心,贯彻“养”重于“修”的技术服务理念,维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作,延长物资的整体的使用寿命。 3、从严控制岗位人员配置,确保学校环境安全,营造高品位、高质量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B、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校区物业服务包括校园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校园日常管理维护等;以满足校区正常教学需要,创造安全、舒适、高雅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具体如下: (一)校园保洁服务 1、室内保洁要求 (1)室内公共场所:走廊、楼梯道等公共区域每周至少完成1次全面清扫,并巡回保洁;楼梯扶手、窗台至少每周保洁3次;墙面、顶面每月掸尘、去蜘蛛网至少1次。 (2)公共卫生间清扫每周不少于五次。台面、水槽(池)干净无积垢物;大小便池无异味和积垢脏迹。 (3)及时清理保洁区域内的垃圾桶,垃圾不外漏。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2、室外保洁要求 (1)保洁范围: 操场、绿化带、果壳箱、各类宣传栏橱窗及指示牌、标志牌、路灯柱以及屋顶等。 (2)保洁要求: 1.每周保洁不少于五次,主要道路保洁清扫完毕,在校期间巡回保洁。 2.每周在校期间:路面干净、整洁、无异物,垃圾筒保持干净、整洁。 3.绿化地每周不少于五次巡查保洁。 4.树木上无绑缚物,无乱晾晒物品。 5.发现保洁范围内公共设施,有损坏的及时报修。 (3)保洁标准: 要求保洁区域内整洁,无积水、杂物、废纸、烟蒂、无果皮纸屑等遗弃物,无卫生死角,绿化带地面无生活垃圾,及时清理保洁区域的垃圾桶、果皮箱。 (二)绿化养护 (1)成交供应商负责全校区绿地日常养护管理(每周不少于五个半天的次绿化巡查),包括绿地水肥管理、整形修剪、巡查围护、更新补植、绿地保洁以及应急养护等工作。 (2)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年度养护计划。 (3)做好绿地更新补植工作,更新补植的苗木要求同种类、同规格,更新补植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做好有关记录。 (三)日常维修 1、服务范围: (1)房屋的日常维修。 (2)水电日常维修。 (3)负责对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喷淋设备等供电系统设施每周进行巡查(不少于两次)和维修,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电源输入输出畅通;保证学校用水管道畅通。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办公和学生日常生活所需水电的供应。 (四)门岗 门岗管理服务: 1.做好来访人员,学生家长的来访登记,需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做到门开人在。 3.夜间需配合巡查检查教室,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学校相关的办公室汇报。 4.夜间需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异常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5.负责校园内的防盗防火,教室及办公室的门窗安全巡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谢坑小学 | 乙方: | 福州吉盛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谢坑下村73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林斌 | 单位负责人: | 陈敏贤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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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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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仓山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门支行 |
账号: | 13130101040012923 | 账号: | 35050110176800000114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谢坑下村73号福州市谢坑小学 签订日期: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