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招标(三次)采购公告
金额
17.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招标(三次)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招标(三次)
项目编码:B3200001805053198001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最高限价:17.6万元,本项目固定总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情况,需自行勘查现场,考虑地质、路况审计等一切因素,一经开标,价格不予调整。
投标人资格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起)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维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20万元以上),且运行良好。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及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3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85362782。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付永萍(13852096762) 刘京航(13585397605)
技术联系人:董青(13852040004)
邮编:221000
邮箱:xkfdwzcg@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要求与技术人员联系,现场勘查。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技术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厂区南门外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技术协议
工程地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徐矿电厂南门外十字路口区域,该段路位于宝丰钢厂储货场北侧,东西长294m、宽7.4m,约520m2,经实地勘察测量破损路段长约60m,其中严重破损路段长约20m。道路结构分为水稳基层和沥青面层,其中水稳基层厚约250mm,沥青面层厚约100mm。该段路因年久失修,路牙石、路灯、路肩排水沟等设施已全损,全段路面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现象,其中60m破损路段沥青面层大部分已磨损殆尽露出水稳基层,20m严重破损路段水稳基层磨损量约为50-100mm,其中路口处最为严重,已出现两处深度约为250mm坑槽,全路段暂未发现水稳基层贯穿开裂现象。
三、技术规范
3.1规范: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3)《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5)《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一 93)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7)《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 F40-2004)
(1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11)《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控制要点及验收标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3)《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JTG/T5142-01-2021)
(14)JTG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等规范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所有沥青混凝土均为厂拌热料。
3.2以上规范和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如上述规范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或它们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重大原则性冲突时,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法的建议,并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四、技术要求
1、 针对路面脱皮、坑槽等问题,道路分两幅维修,具体分幅整修位置由甲方现场给予乙方确认, 采用路面铣刨机将待修复路段表层沥青面层(现存厚度不足100mm)一次性刨除并清理干净。人工清理坑槽处约120m2松散砂石及破损松动水稳基层(坑槽深约150mm)凿成台阶状后用鼓风机吹除表面浮沉,清理效果要求清理面无松散碎石、无龟裂松动的水稳碎块。在清理干净基面上按0.8-1.0kg/㎡喷洒一遍透层油增加水稳基层和后续铺设的沥青面层粘合性。约120㎡坑槽段采用AC-20I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填补并用胶轮式压路机压实平整,压实后的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标高需与铣刨后水稳基层标高相同。因坑槽段单个坑槽面积较小,压实方式拟采用人工小型打夯机及机械虚铺分层碾压相配合方式进行,压实度要求为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沥青面层采用60mm厚AC-16I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和40mm厚AC-13I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分层压实铺设,压实度要求为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层间采用沥青结合油并设置上封层。道路两侧延路沿设置A=80单柱式热镀锌波形钢板护栏长度共计约100米(原破损护栏拆除)。执行标准是GB/T 31439.1《波形梁钢护栏 第1部分:两波形梁钢护栏》护栏国标牌号Q235。厚度:3mm。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此项目为修复工程,须自行勘察现场,考虑地质路况等情况,不得因技术协议提出免除质保变更方案等要求。
五、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开工前7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人员配置表,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后实施。承包人必须选派有资质的劳务工参加项目施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无证人员在现场作业时,按承包人违约处置。进场材料具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原始资料。
2、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未提前通知则甲方不予验收,因未提前通知导致工程未及时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通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等。乙方准备好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如工程隐蔽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认可所施工工程量。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施工范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擅自施工,超出甲方要求施工的部分不予认可。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程量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5、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权检查一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并参加或组织中间检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准备好完整的工程移交资料,如不符合要求,承包方须在限定期限内补齐资料,方可组织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8、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技术协议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开工前7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人员配置表,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后实施。承包人必须选派有资格的劳务工参加项目施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无证人员在现场作业时,按承包人违约处置。
为保证沥青面层的施工质量,必须认真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工作。而首先应对路面设计要求、质量控制的项目与标准等有清楚的了解。质量控制包括以下方面:
① 基层:旧有面层或新铺基层一定先清扫干净,修补好,路拱和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 原材料规格:集料尺寸、形状、强度、级配及清洁、潮湿程度;沥青的针入度、延度与软化点数值。当存在坏凝时需补充检验项目。
③ 铺筑现场:沥青洒布温度与洒布数量;运抵现场后的混合料温度与摊铺压实温度;碾压后混合料的压实度;面层的宽度、厚度、标高、平整度、压实度、外观均匀性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9、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未提前通知则甲方不予验收,因未提前通知导致工程未及时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通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等。乙方准备好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如工程隐蔽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认可所施工工程量。
10、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充分考虑本工程为修复项目,对于修复发现的复杂地质(如回填土、松软地基等),由乙方采取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所有材料不得采用再生骨料,利用原有材料。
11、施工工程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擅自施工,超出甲方要求施工的部分不予认可。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程量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12、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权检查一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并参加或组织中间检查验收。
1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禁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由于内业资料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物业管理和维护及保修等)均由乙方承担。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准备好完整的工程移交资料,方可组织验收。
14、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15、施工中违反合同质量条款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给予100-1000元考核。
物料列表:
序号:1
产品编码:TM20240506083507470b908
产品名称:厂区南门外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
型号:
单位:项
数量:1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招标(三次)
项目编码:B3200001805053198001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最高限价:17.6万元,本项目固定总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情况,需自行勘查现场,考虑地质、路况审计等一切因素,一经开标,价格不予调整。
投标人资格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1年3月1日起)必须具有3个及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维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20万元以上),且运行良好。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施工范围及主要工程量、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3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85362782。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付永萍(13852096762) 刘京航(13585397605)
技术联系人:董青(13852040004)
邮编:221000
邮箱:xkfdwzcg@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具体要求与技术人员联系,现场勘查。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技术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厂区南门外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技术协议
工程地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徐矿电厂南门外十字路口区域,该段路位于宝丰钢厂储货场北侧,东西长294m、宽7.4m,约520m2,经实地勘察测量破损路段长约60m,其中严重破损路段长约20m。道路结构分为水稳基层和沥青面层,其中水稳基层厚约250mm,沥青面层厚约100mm。该段路因年久失修,路牙石、路灯、路肩排水沟等设施已全损,全段路面已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现象,其中60m破损路段沥青面层大部分已磨损殆尽露出水稳基层,20m严重破损路段水稳基层磨损量约为50-100mm,其中路口处最为严重,已出现两处深度约为250mm坑槽,全路段暂未发现水稳基层贯穿开裂现象。
三、技术规范
3.1规范: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
(3)《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
(5)《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一 93)
(6)《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7)《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J057-94)
(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9)《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J F40-2004)
(10)《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11)《沥青混凝土路面质量控制要点及验收标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3)《公路沥青路面预防养护技术规范》(JTG/T5142-01-2021)
(14)JTG B05-01-2013 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等规范要求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图集等;,所有沥青混凝土均为厂拌热料。
3.2以上规范和标准应采用最新版本。如上述规范和标准对某些设备和专用材料不适用,或它们与本技术规范书之间有重大原则性冲突时,乙方应及时用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决方法的建议,并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四、技术要求
1、 针对路面脱皮、坑槽等问题,道路分两幅维修,具体分幅整修位置由甲方现场给予乙方确认, 采用路面铣刨机将待修复路段表层沥青面层(现存厚度不足100mm)一次性刨除并清理干净。人工清理坑槽处约120m2松散砂石及破损松动水稳基层(坑槽深约150mm)凿成台阶状后用鼓风机吹除表面浮沉,清理效果要求清理面无松散碎石、无龟裂松动的水稳碎块。在清理干净基面上按0.8-1.0kg/㎡喷洒一遍透层油增加水稳基层和后续铺设的沥青面层粘合性。约120㎡坑槽段采用AC-20I型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填补并用胶轮式压路机压实平整,压实后的粗粒式沥青混凝土标高需与铣刨后水稳基层标高相同。因坑槽段单个坑槽面积较小,压实方式拟采用人工小型打夯机及机械虚铺分层碾压相配合方式进行,压实度要求为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沥青面层采用60mm厚AC-16I型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和40mm厚AC-13I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分层压实铺设,压实度要求为实验室标准密度的96%,层间采用沥青结合油并设置上封层。道路两侧延路沿设置A=80单柱式热镀锌波形钢板护栏长度共计约100米(原破损护栏拆除)。执行标准是GB/T 31439.1《波形梁钢护栏 第1部分:两波形梁钢护栏》护栏国标牌号Q235。厚度:3mm。中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此项目为修复工程,须自行勘察现场,考虑地质路况等情况,不得因技术协议提出免除质保变更方案等要求。
五、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开工前7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人员配置表,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后实施。承包人必须选派有资质的劳务工参加项目施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无证人员在现场作业时,按承包人违约处置。进场材料具备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等原始资料。
2、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未提前通知则甲方不予验收,因未提前通知导致工程未及时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通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等。乙方准备好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如工程隐蔽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认可所施工工程量。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施工范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擅自施工,超出甲方要求施工的部分不予认可。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程量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5、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权检查一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并参加或组织中间检查验收。
6、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准备好完整的工程移交资料,如不符合要求,承包方须在限定期限内补齐资料,方可组织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8、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技术协议及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施工,达到合格标准。经甲方、乙方共同验收,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证明。工程开工前7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人员配置表,经甲方审核后批准后实施。承包人必须选派有资格的劳务工参加项目施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无证人员在现场作业时,按承包人违约处置。
为保证沥青面层的施工质量,必须认真做好每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工作。而首先应对路面设计要求、质量控制的项目与标准等有清楚的了解。质量控制包括以下方面:
① 基层:旧有面层或新铺基层一定先清扫干净,修补好,路拱和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 原材料规格:集料尺寸、形状、强度、级配及清洁、潮湿程度;沥青的针入度、延度与软化点数值。当存在坏凝时需补充检验项目。
③ 铺筑现场:沥青洒布温度与洒布数量;运抵现场后的混合料温度与摊铺压实温度;碾压后混合料的压实度;面层的宽度、厚度、标高、平整度、压实度、外观均匀性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9、每道工序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如未提前通知则甲方不予验收,因未提前通知导致工程未及时验收责任由乙方承担。通知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等。乙方准备好验收记录,甲方验收合格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如工程隐蔽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认可所施工工程量。
10、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充分考虑本工程为修复项目,对于修复发现的复杂地质(如回填土、松软地基等),由乙方采取相应技术措施进行处理,费用包含在总报价内,所有材料不得采用再生骨料,利用原有材料。
11、施工工程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如乙方擅自施工,超出甲方要求施工的部分不予认可。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程量和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报告。
12、甲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有权检查一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并参加或组织中间检查验收。
1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施工日志、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内业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工作,并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严禁补资料或造假资料,做到工程施工完工、竣工资料同时完成。由于内业资料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物业管理和维护及保修等)均由乙方承担。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发包方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前按相关规定准备好完整的工程移交资料,方可组织验收。
14、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因事故带来的一切损失,并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15、施工中违反合同质量条款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给予100-1000元考核。
物料列表:
序号:1
产品编码:TM20240506083507470b908
产品名称:厂区南门外十字路口道路修复项目
型号:
单位:项
数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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