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的结果公告
金额
828.84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252022agk00014
预算金额833.24万元
招标公司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9135967119
中标公司山西吉光科技有限公司828.8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252022AGK00014
二、项目名称: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1 | 批 | 投标报价:8288458.95(元) | 山西吉光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平阳景苑5号楼9004室 | 91140100MA0K0B1T9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SO2分析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145000 | AQMS-500 |
2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NOx分析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167000 | AQMS-600 |
3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CO分析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145000 | AQMS-400 |
4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O3分析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134000 | AQMS-300 |
5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205000 | BPM-200 |
6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聚光科技 | 2台 | 207000 | BPM-200 |
7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动态校准仪(带光度计) | 聚光科技 | 2台 | 156144.5 | AQMS-200 |
8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零气发生器 | 聚光科技 | 2台 | 73261 | AQMS-100 |
9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气象五参数仪 | 杭州昇辉 | 2台 | 64000 | MM-500 |
10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数据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 聚光科技 | 2套 | 69492 | AQMS-plus |
11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 聚光科技 | 3套 | 23335 | DEA09(采样总管)、定制 |
12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城市摄影与室内外安保系统 | 海康威视 | 2套 | 18000 | DS-IPC系列 |
13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稳压电源 | 德力西 | 5套 | 11176 | TND-7000 |
14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PAMS在线监测系统 | 谱育科技 | 3套 | 1669000 | EXPEC 2000(规格:315P315H) |
15 |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 站房 | 吉光科技 | 2套 | 193889.475 | 定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仰波,周月爱,刘森,杨俊艳,翟初民(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新绛县城北临夏线5公里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杜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9-767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梅园千峰小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913596711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docx招标文件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docx
661.2K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
及VOCS监测站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1408252022AGK00014)
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保密和披露
九、询问和质疑
十、违约处罚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52022AGK00014
项目名称: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预算金额(万元):833.2471
最高限价(万元):833.2471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预算金额(万元): 833.247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备注: 无
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1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开标时间:2022年5月6 日15:00
开标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山西省新绛县城北临夏线5公里
传真:/
联系人: 杜先生
联系方式:0359-7670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梅园千峰小区
传真:/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9135967119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定义
“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且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3“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包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投标人应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日重新发出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见‘投标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资料或免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022年第一季度员工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企业简况;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开标一览表 (见‘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站房)
*货物说明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商务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同投标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清单;
*售后服务;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投标保证金
(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
(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6000元。
(4)账户信息:
开户行:工行太原城建支行营业室
账 号:0502122419200440302
户 名: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行 号:102161000373
(5)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须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如果允许供应商投报多包)。
(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中小微企业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格式)。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 org)。
(9)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
(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8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
12.2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
12.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政采云平台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肆套、电子版文件(U盘)一份;须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学苑北路华林逸墅17号楼1008室),以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注:投标文件的递交包括在线加密递交正式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文件两个环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一并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4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在线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即进入解密环节,供应商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6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开标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开启电子开标流程,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在线参加。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流程执行各项操作。
评标程序和要求
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财政部87号令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符合性审核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
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2)重大偏离(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电子版文件内容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投标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
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中标人。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采购项目废标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25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违反26.1条、26.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履约验收
27.1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项目验收。
27.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或者采购和使用人分离的项目进行履约验收时,采购人应当邀请服务对象或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
27.3 采购人应当结合项目特点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验收工作程序和要求。
27.4 本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
(一)成立验收小组。采购人或者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下称验收方)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确定负责验收小组工作的负责人。
(二)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采购项目验收方案。验收方案须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验收小组应当熟悉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并完成其他准备工作。
(三)开展验收活动。验收小组应当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定。每个验收小组成员必须作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详细地记载采购项目重要事项的履约情况。
(四)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
验收小组成员应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对验收报告内容负责。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间。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验收结果。
保密和披露
28. 保密
发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 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9.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询问和质疑
30.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0.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0.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0.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0.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0.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0.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0.10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违约处罚
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付款条件;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委会成员人数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委会主任一名由评委会成员推举产生,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主任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表决权。评委会成员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评标工作由评委会负责,并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评审程序及评标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结果取小数点后2位。
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 → 澄清(如需要时)→ 综合评价(打分) → 编写评标报告
2、评标标准
(1)资格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 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3 |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信息 |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4 | 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 提供保证金回单,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5 | 社保缴纳证明 | 2022年第一季度缴纳社保金凭证及明细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6 | 纳税记录 | 2022年第一季度纳税凭证或零纳税证明资料或免税证明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7 | 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 | 2022年第一季度员工工资明细表及记账凭证(授权委托人须在明细中)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8 |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 投标文件中附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要清晰、有效。 | |
9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清晰、有效。 | |
说明 | 1、提供的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 2、资格检查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4、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 5、电子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因投标人上传原因导致不能有效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
(2)符合性审查评审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盖章齐全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 |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4 | 投标保证金 |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且要求足额缴纳 | |
5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投标文件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未超出招标文件中公布的采购预算价; | |
6 | 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及其他商务要求等 |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响应表中对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作出实质响应。 | |
7 | 其他 | 商务、技术部分没有超出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投标文件没附有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 |
说明 | 1、本表所列的所有内容若有缺失或达不到评审标准,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进入详细评审。
综合因素百分制评标法中具体分值如下: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一、价格部分(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 2 位数。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部分(6分) |
同类型业绩(4分) 开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
2、响应文件响应程度(2分) 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三、服务部分(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10分)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但不限于:故障响应时间、修复时间,故障解决方案、售后网点安排)进行综合评审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四、技术部分(54分) |
1、投标产品的性能介绍(8分) a、设备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维护和更换部件方便,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b、产品的安全性、耐用性、抗干扰性、散热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 c、设备操作方便、系统具有完整的内部参数诊断和限值报警功能,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d、产品的扩展能力和系统兼容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 |
2、本项目实施保障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本项目详细保障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运输保障、资金保障)进行综合评审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3、投标产品环保、节能性(1分) 投标内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须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得1分 |
4、实施方案(10分) 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进度、物资采购及备货、货物运输、人员配置、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5、本项目培训方案(10分) 根据供应商的提供的本项目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进行综合评审分: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6、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得15分。 每有一项加★项负偏离扣 5分,扣至 0 分为止。 每有一项非加★项负偏离扣 3分,扣至 0 分为止。 注:1、产品技术指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材料,并在技术规格偏离表的备注栏标注所在页码。 2、投标人在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时,对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真实填写,不允许直接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投标应答,或提供虚假技术参数,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评审结果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名在前),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新绛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及VOCS监测站
2、项目编号:1408252022AGK00014
3、预算金额:8332471元
4、最高限价:8332471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合价(含税) | 备注 |
1 | SO2分析仪 | 台 | 2 | 145210.25 | 290420.50 | |
2 | NOx分析仪 | 台 | 2 | 167079.20 | 334158.40 | |
3 | CO分析仪 | 台 | 2 | 145210.27 | 290420.54 | |
4 | O3分析仪 | 台 | 2 | 134275.5 | 268551.00 | |
5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台 | 2 | 205349.87 | 410699.74 | |
6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台 | 2 | 207536.76 | 415073.52 | |
7 | 动态校准仪(带光度计) | 台 | 2 | 156144.74 | 312289.48 | |
8 | 零气发生器 | 台 | 2 | 73261.44 | 146522.88 | |
9 | 气象五参数仪 | 台 | 2 | 64295.18 | 128590.36 | |
10 | 数据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 套 | 2 | 69492.22 | 138984.44 | |
11 | 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 套 | 3 | 23355.36 | 70066.08 | |
12 | 城市摄影与室内外安保系统 | 套 | 2 | 20287.10 | 40574.20 | |
13 | 稳压电源 | 套 | 5 | 11176.06 | 55880.30 | |
14 | PAMS在线监测系统 | 套 | 3 | 1671718.08 | 5015154.24 | |
15 | 站房 | 套 | 2 | 207542.66 | 415085.32 | 其中2套站房: 建筑299436.3; 装饰52597.86; 安装:63051.16 |
合计: | 8332471.00元 |
5、项目地点:新绛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6、范围包括:站房建设;货物及货物的供应、运输、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等。
7、质保期:一年
8、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1所有仪器必须质量可靠,严格杜绝组装拼凑等行为。
2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3所有仪器质保期为一年。
1、总体要求:
1.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者外,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工作电源:AC 220V±10%,50Hz;
(2)工作环境温度:15~35℃;(0-45℃)
(3)工作环境湿度范围:≤85%;(0-90%)
(4)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
(5)安装方式为导轨安装组合式标准机架;
(6)标准值输出接口可采用0~10V等模拟方式接口,或 RS232/RS485等双向数字通讯接。
2.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3.整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能满足自动连续运行正常、稳定的空气监测要求;具有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远程监控仪器状态、诊断仪器故障;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85%。
4.数据传输能够采用有线(如电话线或光缆)或无线(如GPRS)方式 。
5.所有仪器须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
2、详细技术参数
1.SO2分析仪
1.1性能要求: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方式,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确保停电后仪器设置不丢失,来电后自动进入正常运转状态;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1.2★方法:紫外荧光法或脉冲紫外荧光法。
1.3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1.4测量范围:0-0.5ppm。
1.5零点噪音:≤0.1ppb。
1.6量程噪音:≤1ppb。
1.7最低检测限:≤0.2ppb。
1.8示值误差:≤±0.1%F.S。
1.9精密度:20%量程时,≤1ppb;80%量程时,≤1ppb。
1.10 24h零点漂移:≤±1ppb。
1.11 24h跨度漂移:达量程20%时,≤±1.5ppb;达量程80%时,≤2ppb。
1.1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120秒。
1.13电压稳定性:≤±0.5%F.S。
1.14流量稳定性:≤±1%。
1.15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5/℃。
1.16干扰成分的影响:≤±0.1%F.S(H2O);≤±0.1%F.S(甲苯)。
1.17采样口和校准口浓度偏差:≤0.2%。
1.18无人值守工作时间:长期零点漂移≤±5/7d;
长期量程漂移≤±10/7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
2.NOx分析仪
2.1性能要求: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方式,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确保停电后仪器设置不丢失,来电后自动进入正常运转状态;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2.2★方法:化学发光法。
2.3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2.4测量范围:0-0.5ppm。
2.5零点噪音:≤0.1ppb。
2.6量程噪音:≤1ppb。
2.7最低检测限:≤0.2ppb。
2.8示值误差:≤±0.5%F.S。
2.9精密度:20%量程时,≤0.5ppb;80%量程时,≤1ppb。
2.10 24h零点漂移:≤±1ppb。
2.11 24h跨度漂移:达量程20%时,≤±2ppb;达量程80%时,≤3ppb。
2.1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90秒。
2.13电压稳定性:≤±0.5%F.S。
2.14流量稳定性:≤±2%。
2.15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5/℃。
2.16转换效率:>99%。
2.17干扰成分的影响:≤±0.1%F.S(H2O);≤±0.1%F.S(NH3);
≤±0.1%F.S(O3);≤±0.1%F.S(SO2)。
2.18采样口和校准口浓度偏差:≤0.5%。
2.19无人值守工作时间:长期零点漂移≤±5/7d;
长期量程漂移≤±8/7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
3.CO分析仪
3.1性能要求: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方式,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确保停电后仪器设置不丢失,来电后自动进入正常运转状态;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3.2★方法: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或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
3.3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3.4测量范围:0-50ppm。
3.5零点噪音:≤0.1ppm。
3.6量程噪音:≤0.1ppm。
3.7最低检测限:≤0.1ppm。
3.8示值误差:≤±1%F.S。
3.9精密度:20%量程时,≤0.1ppm;80%量程时,≤0.1ppm。
3.10 24h零点漂移:≤±0.5ppm。
3.11 24h跨度漂移:达量程20%时,≤±0.5ppm;达量程80%时,
≤±0.3ppm。
3.12响应时间(上升/下降):≤60秒。
3.13电压稳定性:≤±0.5%F.S。
3.14流量稳定性:≤±1%。
3.15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1/℃。
3.16干扰成分的影响:≤±0.2%F.S(H2O);≤±0.6%F.S(CO2);。
3.17采样口和校准口浓度偏差:≤0.3%。
3.18无人值守工作时间:长期零点漂移≤±0.5/7d;
长期量程漂移≤±1/7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
4.O3分析仪
4.1性能要求: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方式,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确保停电后仪器设置不丢失,来电后自动进入正常运转状态;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4.2★方法:紫外吸收法。
4.3检测光池数量:1
4.4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4.5测量范围:0-0.5ppm。
4.6零点噪音:≤0.1ppb。
4.7量程噪音:≤1.5ppb。
4.8最低检测限:≤0.2ppb。
4.9示值误差:≤±0.5%F.S。
4.10精密度:20%量程时,≤1ppb;80%量程时,≤1ppb。
4.11 24h零点漂移:≤±0.5ppb。
4.12 24h跨度漂移:达量程20%时,≤±2ppb;达量程80%时,≤5ppb。
4.13响应时间(上升/下降):≤60秒。
4.14电压稳定性:≤±1%F.S。
4.15流量稳定性:≤±1%。
4.16环境温度变化的影响:≤0.2/℃。
4.17干扰成分的影响:≤±0.3%F.S(H2O);≤±0.3%F.S(甲苯);
≤±0.5%F.S(SO2);≤±0.5%F.S(NO/NO2)。
4.18采样口和校准口浓度偏差:≤0.3%。
4.19无人值守工作时间:长期零点漂移≤±10/7d;
长期量程漂移≤±10/7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
5.PM10颗粒物监测仪
5.1应用范围:PM10颗粒物监测仪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PM10;
5.2★工作原理:β射线吸收法;
5.3测量范围: (0-1)或(0-10)mg/m3;
5.4测量周期:支持整点及周期测量模式,周期测量最短可为10分钟;
5.5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5.6最小显示单位:0.1μg/m3
5.7时钟误差:正常条件下≤±20s;断电条件下≤±120s
5.8温度测量示值误差:≤±2℃
5.9流量测试:≤±5%设定流量;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
5.10校准膜重现性≤±2%(标准值)
5.11平行性≤15%
5.12环境温度及电压变化影响: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
5.13参比方法比对测试:斜率 1±0.15;截距 (0±10)μg/m3;相关系数 ≥0.93
5.14性能要求:
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
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支持一键查询历史数据;
支持远程软件系统升级;
采用动态加热方法解决雨天高湿天气对测量浓度影响;
PM2.5颗粒物监测仪
6.1应用范围:PM2.5颗粒物监测仪用于监测环境空气中PM2.5;
6.2★工作原理:β射线吸收法;
6.3测量范围: (0-1)或(0-10)mg/m3;
6.4测量周期:支持整点及周期测量模式,周期测量最短可为10分钟;
6.5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6.6最小显示单位:0.1μg/m3
6.7时钟误差:正常条件下≤±20s;断电条件下≤±120s
6.8温度测量示值误差:≤±2℃
6.9流量测试: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
6.10校准膜重现性≤±2%(标准值)
6.11平行性≤15%
6.12环境温度及电压变化影响:平均流量偏差≤±5%设定流量;流量相对标准偏差≤2%;平均流量示值误差≤2%
6.13参比方法比对测试:斜率 1±0.15;截距 (0±10)μg/m3;相关系数 ≥0.93
6.14性能要求:
具备开机自检和运行自诊断功能;
可自动存储校准数据及报警信息;
支持一键查询历史数据;
支持远程软件系统升级;
采用动态加热方法解决雨天高湿天气对测量浓度影响;
7.动态校准仪(带光度计)
7.1★仪器配置:含臭氧光度计
7.2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方式,具备停电自恢复功能,确保停电后仪器设置不丢失,来电后自动进入正常运转状态。
7.3流量计准确度:±2% 设定值或 ± 1% FS, ( 20- 100% FS)。
7.4流量计重现性:± 0.2 % FS。
7.5流量计线性:± 0.5% FS。
7.6标气流量范围:0-100SCCM(标准),可扩展。
7.7零气流量范围:0-10SLPM(标准),可扩展。
7.8标气接口:大于等于3个
7.9响应时间:<60s。
7.10仪器采用模块化设计,抗干扰性能强,散热性好,维护方便。
8.零气发生器
8.1输出:≤20SLPM;
8.2露点:流量≤10SLPM时,露点≤-20℃;流量≤20SLPM时,露点≤-10℃
8.3输出浓度:SO2≤0.5 nmol/mol(ppb),NO≤0.5 nmol/mol(ppb),NO2≤0.5 nmol/mol(ppb),O3≤0.5 nmol/mol(ppb),CO≤0.025 μmol/mol(ppm),CH4≤5 nmol/mol(ppb),非甲烷≤.25nmol/mol(ppb)
8.4工作条件:
温度:(0-40)℃,
湿度:(0-95)% RH(无凝露)
电源:(220±10%) V AC/(45~55)Hz,功率≤600W
8.5产品性能要求:
输出的零气干燥、清洁、流量稳定;
输出的零气流量最大可达20L/min,输出压力可调节;
带有零气露点报警和仪器故障报警功能;
日常维护量少;
可以长期连续安全可靠地运行;
外置空气压缩机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自动排水功能;
9.气象五参数仪
设备用途:用于气象五参数的测定
配置要求:能够支持接入子站相关数据采集系统
9.1技术参数:
温度:(-40~+60°C)±5度
湿度:(0~100 %RH)±3%RH
风速:(0-60m/s)±0.1m/s
风向:(0~360°)±3度
气压:(600~1100 百帕)±0.5 百帕
气象杆: 1)根据监测平台离地面高度,气象杆垂直高度应有1.5米,3米,5米可选。
具有良好的抗腐蚀性和一定的抗风力性。
10.数据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10.1数据采集仪
1)CPU :G2120/3.1G
2)内存 :2G
3)硬盘: 500G
4)电源 :ATX 250W
5)I/O 接口 :6个USB接口(2个前置,4个后置), 1个VGA
6)串行通讯 :10个串口,其中 8个RS232, 2个232/422/485(跳线选择)
7)网络通讯 :2 个千兆以太网接口
8)模拟输入: 16 通道差分模拟输入,可扩展,分辨率13位,最大9)量程 -10 ~ 10v,量程可设
10)数字输入 : 16 路 TTL 电平输入,可扩展,可实时监控仪器运行状态
11)继电器输出: 8路,AC25
10.2数据传输软件
负责子站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统计,并将数据传输到中心站软件平台。
11.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11.1采样总管具有恒温加热功能、且内壁为聚四氟乙烯材料
11.2采用立式机柜,可容纳本次采购的所有仪器包括其他的配套设备,散热性能良好。
11.3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
11.4机柜应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有可固定电缆线路的专用位置。
11.5配置标气符合国家总站要求,能及时开展工作。
11.6减压阀:气密性可靠、对标准气体无影响、无污染。
12.城市摄影与室内外安保系统
12.1配置:室外监控、室内监控
12.2室外监控
1)异常侦测:移动侦测,遮挡报警,非法登录
2)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
3)红外照射距离:≥30米
4)分辨率:≥200万
5)工作温度和湿度:-20℃至4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6)有防雨、防晒等保护功能
12.3室内监控
1)异常侦测:移动侦测,遮挡报警,非法登录
2)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
3)红外照射距离:≥30米
4)分辨率:≥200万
5)工作温度和湿度:-20℃至40℃,湿度小于95%(无凝结)
13.稳压电源
13.1技术指标:
1)输入电压范围:185~250V
2)输出电压:220V
3)电源频率:50HZ+2HZ
4)稳压精度:≤+1%
5)响应时间:20ms-100ms
6)输出过压保护值:246+4V
7)工作环境:温度:-10℃-40℃ 湿度:20%-85%
8)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PAMS在线监测系统
14.1仪器用途说明
57项VOCs在线监测系统釆用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GC-FID 技术,对环境空气中的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物质)组分进行24小时/7天连续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方法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14.2工作环境条件
1)工作环境温度: 20-30℃。
2)工作环境湿度: ≤ 85%R.H. (无冷凝)
3)电源:单相200-240V@50 Hz,电流大于10A。
14.3系统性能基本要求
系统必须满足《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的通知》以及《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要求及检测办法》HJ1010-2018标准要求。
14.4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监测项目:环境空气中57种光化学前体物(PAMS);乙烷、乙烯、丙烷、丙烯、异丁烷、丁烷、乙炔、反-2-丁烯、1-丁烯、顺-2-丁烯、环戊烷、异戊烷、正戊烷、反-2-戊烯、1-戊烯、顺-戊烯、2,2-二甲基丁烷、异戊二烯、2,3-二甲基丁烷、2-甲基戊烷、3-甲基戊烷、1-己烯、正己烷、甲基环戊烷、2,4-二甲基戊烷、苯、环己烷、2-甲基己烷、2,3-二甲基戊烷、3-甲基己烷、异辛烷、正庚烷、甲基环己烷、2,3,4-三甲基戊烷、甲苯、2-甲基庚烷、3- 甲基庚烷、正辛烷、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苯乙烯、邻二甲苯、壬烷、异丙苯、正丙苯、间乙基甲苯、对乙基甲苯、1,3,5-三甲基苯、邻二乙基甲苯、1,2,4-三甲基苯、正癸烷、1,2,3-三甲基苯、间二乙基苯、对二乙基苯、正十一烷、正十二烷。
2)系统可实现24小时无人值守的连续自动监测功能,每个样品分析周期≤1h,周期内采样时间≥30min;
3)系统能够实现自动校准的功能,所使用的校准系统能够与分析仪通过控制软件进行联动运行;
4)系统必须具备有线或无线的实时远程监控,包括仪器控制、数据查看及报告传输功能;
5)前处理系统配备在线浓缩装置,可同时具备在线浓缩及离线脱附管采样并解吸进样功能;
6)尺寸要求:19"标准机箱,可集成安装于立式机柜。
14.5仪器控制软件
1)分析软件采用全中文操作,能进行所有维护诊断功能操作,能监控并记录仪器的阀箱温度、柱箱温度、载气压力、柱前压力等各项运行参数,可设置自动控制仪器的运行参数,自动进行数据处理,实现对外通讯;
2)软件终生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3)具有保留时间锁定和智能色谱峰识别功能;
4)具备方法记忆功能,来电重启后设备能够自动恢复运行;
5)具备自动数据审核功能,当数据缺失和异常时能够自动识别并发送报警;具备重积分和二次上传数据功能。
14.6数据分析
1)能够自动分析VOCs随时间变化规律,自动计算OFP臭氧生产潜势等参数,反映光化学污染状况及演变规律;
2)能够集成气象五参数分析仪,O3/NOx等常规分析仪,GPS及GIS等监测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14.7样品预处理系统技术要求
1)定制型多床层填充富集管,内径≤1.5mm,死体积<100µL;
2)冷阱采用直热式加热,升温速度>30℃/s,解吸温度:室温+10℃-250℃;
3)低温填料富集模块不采用液氮情况下能达到-40℃;
4)采用低温物理除水方式,减少样品吸附以及高碳物质残留;
5)全流路伴热设计无冷点,减少高碳损失;
6)采样流量通过质量流量计控制,保证采样体积不受环境温度和湿度的影响,
7)质量流量计可在现场进行快速校准。
14.8在线气相色谱部分技术要求
1)采用分流进样,分流比可设置为2:1到100:1,可有效应对高浓度污染因子监测;
2)温控系统:节能小尺寸柱温箱,柱箱长宽高均不大于20厘米;阀箱和柱箱独立控制,柱箱最高温度200℃;阀箱最高可控温度≥150℃;
3)压力/流量控制:全电子压力/流量控制(载气,氢气,空气),压力控制精度±0.1 kPa;
4)检测器:配置FID检测器,能自动点火,具有火焰温度判断和熄火保护,检测器检测限1pg C/s。
14.9系统检测能力要求
1)方法检出限:PAMS(57种)中所有组分的方法检出限≤0.1nmol/mol,其中乙烷和乙烯≤0.08 nmol/mol(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0-2018)》出具的检测报告)
2)测量范围:0-50 nmol/mol;
3)线性度:相关系数≥ 0.995;
4)准确度和精密度:≤10%;
5)分离度:环戊烷和异戊烷分离度大于1.5;
6)残留:90% 组分的系统残留浓度≤0.1 nmol/mol。
15. 站房整体要求
(1)新建监测站房房顶应为平面结构,坡度不大于10° , 房顶安装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2m,并预留采样管安装孔。站房室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20 m2o监测站房应做到专用。监测站房应配备通往房顶的Z字型梯或旋梯,房顶平台应有足够的空间放置参比方法比对监测的釆样器,房顶承重应大于等于 250kg / m2o
(2)站房室内地面到天花板高度应不小于2.5m,且距房顶平台高度不大于5m。
(3)站房应有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一般站房内地面应离地表(或建筑房顶)有25cm以上的距离。
(4)站房应有防雷和防电磁干扰的设施,防雷接地装置的选材和安装应参照YD5098标准的相关要求。
(5)站房为无窗或双层密封窗结构,有条件时,门与仪器房之间可设有缓冲间,以保持站房内温湿度恒定,防止将灰尘和 泥土带入站房内。
(6)采样装置抽气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 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在20cm以上。
15.1站房配置要求
1)站房包括站房主体、防盗门、接地铜排、照明系统、电 路系统、地面材料、围栏、基础、空调等部分。
2)站房面积:不小于20平米
3)材料要求:
站房的屋顶采用平顶,屋顶允许最大坡度不超过3%。墙板 及屋顶板芯层材料采用防火阻燃材料。
15.2辅助设施
空调
1)站房内安装的内暖式空调机出风口不能正对仪器和釆 样总管。
2)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
15.3其他配套设施
(1)站房应配备干冰灭火器。
(2)站房应安装有排气风扇,排风扇要求带防尘百叶窗。
护栏
空调 | 空调 | 照明配电箱 | ||||||||
空调 | 空调 | 照明配电箱 | ||||||||
排气扇
站房示意图
15.4站房布置
1)根据点位现场实际情况,设计并制作示意图或文字说明, 以方便仪器的安装、使用、维护为原则,并会考虑整体的美观、协调。
2)在装修站房方面,在装修材料和涂料、以及地板使用上, 必须选择环保产品,特别强调严禁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质板材、胶水和油漆等。
3)空调要求安装在合理位置,空调出风口不能够正对仪器 管路及釆样管,因此空调应尽量安装在避开机柜和釆样管的合理 位置。
4)站房内应放置有安全消防瓶或其他消防设施。
5)站房内建议配置1张工作台及多张工作椅。
6)站房建设完成后必须做好室内外的清洁工作。
15.5配电要求
1)为了防止电噪声的相互干扰,站房釆用380V三相五线(有 严格的地线及零线)供电,分相使用,入户线路线径建议≮4mm2, 站房配电箱内至少应装有1个三相电源总开关、1个3P线路控 制开关、5个2P线路控制开关及接线端子,建议所有开关均具 有电源过压、过载和漏电自动保护功能,推荐配套参数化稳压电 源。
2)站房内供仪器及空调使用的线路单股截面积不小于2.5 平方,且所有室内走线釆用优质PVC线槽(不建议使用PVC管) 保护,确保整体美观、干净、协调。
3)依照电工规范中的要求制作一保护地线,用于机柜、仪 器外壳的接地保护,地线连接在电源盒内,需保证每台仪器和空 调都能有良好的接地。
4)照明灯具位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工 作人员操作及维修时有足够的亮度,照明灯开关位置应在站房进 门使用方便处。
站房工程量清单、图纸联系山西润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
联系方式:19135967119
邮箱:sxrlzb@163.com
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组织的****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设备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签定合同时确定。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投标人须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投 标 函 (格式)
: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日历天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工期: 。项目地点: 。质保期: 。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通信代码 | 电话 | 传 真 | |||||||
网址 | 邮政编码 | ||||||||
成立时间 | |||||||||
企业性质 | 上级主管单位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出生年月 | 职称 | ||||||
法人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人) | ||||||||
固定资产(万元) | 其 中 | 高级职称人员(人) | |||||||
流动资金(万元) | 中级职称人员(人) | ||||||||
开户银行 | 名称 | 初级职称人员(人) | |||||||
帐号 | 技工(人) | ||||||||
最近三年完成的营业额(万元) | 近期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 ||||||||
年 | (另附表) | ||||||||
年 | |||||||||
年 | |||||||||
年 | |||||||||
年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投标内容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 保 期 |
投标报价:大写: (小写: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价 | 数量 | 合价 | 工期 | 质保期 |
1 | SO2分析仪 | |||||||
2 | NOx分析仪 | |||||||
3 | CO分析仪 | |||||||
4 | O3分析仪 | |||||||
5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
6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
7 | 动态校准仪(带光度计) | |||||||
8 | 零气发生器 | |||||||
9 | 气象五参数仪 | |||||||
10 | 数据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 |||||||
11 | 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 |||||||
12 | 城市摄影与室内外安保系统 | |||||||
13 | 稳压电源 | |||||||
14 | PAMS在线监测系统 | |||||||
15 | 站房 | |||||||
投标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站房)
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 备 注 |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
日 期:
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
日 期:
承诺函(格式)
致:
我公司参加项目投标,在此郑重声明: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如我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将按废标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本项无格式)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a)中小微企业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b)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商务、技术)
投
标
文
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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