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
金额
68.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汝财采计【2022】167号
预算金额68.7万元
招标公司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李亚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慧芳0735-2881885
中标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6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谈判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在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开标、评标。现进行公示,若无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排序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 |
6870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郴州葡利智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30900.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湖南铁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732000.00 |
采 购 人: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亚华
电 话:13975576499
地 址:汝城县和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慧芳
电 话:0735-2881885
地 址: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惠泽路惠泽园一期地块-23栋201号
若有异议,供应商可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此中标(成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定稿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zip定稿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zip
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2】167号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
第一章谈判邀请5目录二零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汝城县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编号:HNWC-ZB-2022021
六、确认6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6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5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5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5
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11第二章谈判须知11附件:确认通知9九、其它补充事宜7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7七、疑问及质疑7
4.参与谈判的费用16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62.定义161.适用范围16一、说明16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16
8.一般要求19三、响应文件19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86.谈判文件的组成18二、谈判文件185.现场勘察17
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3.分包2112.响应文件有效期2111.保证金2010.报价要求209.响应文件的组成19
18.供应商资格复核24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24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3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3
24.退出谈判2523.谈判的一般规定2522.澄清2521.响应文件审查2420.谈判程序2419.谈判小组24
30.谈判终止2729.谈判的特殊情形2728.确定成交供应商2727.提出成交供应商2626.不合理报价2625.最后报价26
35.成交通知2934.询问及质疑2933.成交信息的公布29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932.保密及串通行为2831.重新评审28
39.其他规定3138.代理服务费31八、其他规定3137.政府采购政策30七、政府采购政策3036.签订合同29
2.合同金额331.项目信息3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3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2第一节采购内容31第三章采购内容32
8.合同份数347.合同生效346.组成合同的文件34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344.付款33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3
三、授权委托书(格式)43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42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41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40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38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36
七、合同条款偏离表47六、采购需求响应46附件5-1报价表43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5附件4-1保函(格式)44四、保证金44
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52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1附页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50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49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49八、采购需求偏离表48
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58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56附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如有提供)55十、关于资格的说明(格式)55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54附件9-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53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2】092号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汝城县自然资源局的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被邀请供应商名称):第一章谈判通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3、采购代理编号:HNWC-ZB-2022021号
2、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
1、获本采购邀请供应商,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惠泽路惠泽园一期23栋201号翡翠湾小区正对面持本采购通知购买谈判文件。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六、确认3、谈判地点: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谈判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可选择现金、金融机构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
1、采购人信息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七、疑问及质疑你单位收到本采购邀请后,请于2022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
(1)名称: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电话:13975576499(3)联系人:李亚华(2)地址:汝城县和平路与滨河路交叉口(1)名称:汝城县自然资源局
(1)保证金九、其它补充事宜(5)电话:0735-2881885(4)邮编:423000(3)联系人:罗女士(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惠泽路惠泽园一期23栋201号翡翠湾小区正对面
确认通知附件1:确认通知(请在用途栏中注明“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字样)账号:71010309000106573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户名:湖南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单位名称(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生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盖章):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地址: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年月日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资格声明附件3供应商资格声明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手机号: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第二节谈判须知正文
3.2【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4供应商是指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4.参与谈判的费用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第一章的格式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附录1)或竞争性谈判邀请函(附录2)邀请供应商参与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二、谈判文件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1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现场勘察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第二章谈判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6.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6.谈判文件的组成
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谈判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6.3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1)谈判响应声明(格式)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9.响应文件的组成8.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采购需求偏离表(7)合同条款偏离表(6)采购需求响应(5)首次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4)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格式)
9.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3)最后报价(12)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9)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10.3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0.2采购需求不确定、可能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在其解决方案基础上,按最后报价要求报价。10.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逐一报价;谈判文件第三章提供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供应商应按其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0.报价要求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6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5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
11.4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1.保证金10.7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3)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3.分包12.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2.响应文件有效期(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1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谈判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3.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3.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13.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5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14.4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供应商代表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4.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16.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5.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15.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2)供应商名称;(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1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18.供应商资格复核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1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6.2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价格信息。(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9.1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19.谈判小组18.2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8.1被邀请的供应商在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其资格条件发生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应随响应文件提供更新或者补充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0.3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1.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1.响应文件审查20.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0.2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0.1谈判程序:谈判(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最后报价、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谈判按本章第23条进行。20.谈判程序
22.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澄清21.3响应文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按无效处理。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谈判须知前附表】。(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1.2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报价无效。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谈判或报价。
23.5谈判小组应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直至谈判结束、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为止。23.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含相应报价),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23.3每轮谈判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根据变动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完善响应文件。23.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此情况下,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供应商可以继续参与谈判,除非供应商按24.1自愿退出谈判。23.1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谈判。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谈判小组应告知供应商原因。23.谈判的一般规定
(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提供分项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25.最后报价24.2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本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4.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1.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4.退出谈判
25.3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谈判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谈判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公开招标失败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者工程量清单经财评中心核准的工程建设施工等需求明确的项目,【谈判须知前附表】约定最后报价以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的,谈判小组应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1)谈判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在对供应商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下列情形,谈判小组确认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谈判,直接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或以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不接受最终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供应商的报价。
27.2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最后报价涉及算术修正、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按上款规定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最后报价排序相同的并列。27.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7.提出成交供应商26.1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6.不合理报价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39、40条等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7.3最后报价的评审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9.1对于经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采购人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9.谈判的特殊情形28.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确定成交供应商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谈判终止29.2符合上款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32.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保密及串通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1.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3.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成交通知34.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询问及质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签订合同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5.3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37.2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37.1强制采购:37.政府采购政策七、政府采购政策
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生产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价格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7.3价格评审优惠:(2)对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7.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7.5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37.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37.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竞争。(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产品所在页(截图)。
采购内容39.1谈判文件的其他规定见【谈判须知前附表】。39.其他规定38.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8.代理服务费八、其他规定
三、具体服务内容在郴州市汝城县建设30个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点位并接入湖南省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系统管理平台,所有建设点位需提供5年监测数据信息服务和运维服务。二、项目概况:采购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伍仟元整(¥735000.00)采购人:汝城县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自然资源铁塔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
6.提供网络传输服务,为前端设备提供20M带宽并带固定IP的互联网专线。5.所有建设点位提供5年运行维护服务,包含本项目中所有服务的维护工作,确保服务稳定、系统正常运行。4.提供铁塔站址服务,前端监控设备挂在通信铁塔上面,提供外市电引入、塔检、防雷接地、设备基础能耗运行等服务,具体前端点位需满足汝城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监测需求。3.做好设备调试和常态化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视频数据清晰有效、设备对远程操控指令能正确响应,服务期间当设备出现异常时,及时排除故障。2.应考虑不同站点的网络情况,做好摄像头设备接入互联网和视频数据接入湖南省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系统工作。1.由供应商进行投资建设,提供的服务需要符合以下指标:视频清晰可视距离≥2公里、人员有效识别距离≥800米、车辆有效识别距离≥2500米、像素分辨率≥400万、光学变焦≥37倍。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要求,双方签订验收合格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首年度服务费。后续每年服务费的支付时点为上一付费服务年度届满前1个月。供应商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采购人开具并提供增值税发票。五、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供应商需完成前端监测点位的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双方验收合格之日为服务起始日期,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为期5年的技术支持和视频监测数据信息服务。四、服务期限7.提供系统运行服务,供应商负责将建设的前端监测系统与湖南省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系统管理平台的联调服务。
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4)项目负责人:。(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
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
(3)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谈判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4)响应文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帐号:
(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
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目录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
六、采购需求响应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四、保证金三、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
十二、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一、响应标的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七、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十三、最终报价
索引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编号:政府采购编号: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谈判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谈判响应声明(格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六、我方在此声明: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文件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受到刑事处罚;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_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受到较大数额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格式)
备注: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四、保证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以及发生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采购人名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函(格式)附件4-1保函(格式)
年月日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报价表附件5-1报价表五、报价表及报价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自行编写采购内容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六、采购需求响应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
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七、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
(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填写本表;包号:包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八、采购需求偏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