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624.47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wh-2024-25122
预算金额1624.47万元
招标联系人文主任0851-8677414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851-858018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GZWH-2024-25122

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精麻药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AN2

预算金额(元):162447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1441300 , 标包2:48034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精麻药品配送服务A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44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1mg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精麻药品配送服务B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80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2ml:0.1mg、芬太尼透皮贴剂:4.2mg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三年 , 标包2: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独立法人的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10、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A包:投标企业为代理商的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

标项2:

B包:投标企业为代理商的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投标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需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贵阳市贵医街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文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414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C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二部

联系方式:0851-8580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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