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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专项6号(备皮包、换药盒等)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市人民医院
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公告
(项目号:〔2023〕专项6号)
一、遴选参与人(受邀人)须知
为了降低我院医用耗材试剂费用,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整合医用耗材试剂资源,切实降低患者诊疗费用,我院组织实施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其性质非医用耗材试剂的采购行为。各遴选参与人(受邀人)须知晓的事项如下。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诊治手段的提升,为了能在集中采购平台公示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林林种种的医用耗材试剂中,采购到符合我院临床质量与医疗安全需要的医用耗材试剂,我院在重庆市药交所集中交易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及线上交易之前,按下列步骤实施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及遴选。
1、在医院官网以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公告的方式,公开邀请所有具备合格资质的医用耗材试剂生产商(进口产品为国内总代理经销商或区域代理经销商)携相应资料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推介产品。
2、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第十二条“耗材遴选的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按照我院《2022年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整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渝人院〔2022〕26号)“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为主体,授权医学装备处通过分期分批集中议价的形式,对现用低值耗材、高值耗材、检验试剂品牌进行再次遴选”的要求,医学装备处以技术论证遴选会议的方式进行论证遴选,确定拟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品规意向。会议邀请前述医用耗材生产商(进口产品为国内总代理经销商或区域代理经销商)作为遴选参与人到会进行产品推介。
3、通过论证遴选,确定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意向,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该品规的医用耗材纳入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目录》;而后医学装备处代表医院、与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在重庆市药交所医药交易平台签订《医药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合同》,合同效期1年,合同效期内,按需线上采购。
特殊情况下,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意向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该品规的医用耗材纳入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医院与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签订《意向性购销协议》;协议效期内,不在重庆市药交所医药交易平台交易,按需由医学装备处根据《意向性购销协议》线下采购。
4、针对技术疑难、结构复杂、重大疑难的新进项目,医院将邀请院外专家以会议或函询方式,进行新进必要性论证和采购需求遴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本次拟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目种类
1、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①本项目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意向性购销协议》期限3年。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果医企双方协商继续采购供货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但在顺延期内,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协议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②协议签订后,新入院的产品配送商应当向医院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在产品配送商无违约事项前提下,无息退还。
③配送商负责配送的耗材试剂由院外到医院仓储管理的物流;并指派具有统一配送经验的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医院联系、协调处理供货中的有关事宜,协助医院一同解决货物需求及配送中产生的问题。
④配送商所供耗材试剂的质量和品牌必须满足科室需要并且三证齐全。
⑤耗材试剂的质量问题由配送商负全部责任,医院有权监督管理。若配送商所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医院有权要求配送商对院方做出解释,并适时的向患者及家属或社会做出解释并承担经济损失,消除影响。
⑥配送商因其他因素不能继续供应医院耗材试剂时,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医院提交申请,以备医院重新选择配送商。
因配送商自身原因导致耗材试剂中断或提供不及时,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由医院自行采购,货款以二倍金额在配送商的应收账款中扣除;厂家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缺货除外。
因厂家停产等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品种,配送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提供原厂停产等相关证明,同时提供符合医院使用要求的替代产品及相关证明材料。
2、拟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目种类
三、遴选参与人递交的《遴选参与文件》中须按照下列顺序、包含如下的主要内容。
以下内容,一式两份,均应加盖参与人公章后,在《遴选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将《遴选参与文件》正本和副本向我院提交。
(一)遴选参与人应提供如下资质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参与人鲜章;原件随时可调备查。
1、遴选参与人资质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④税务登记证
⑤参与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参与人公司委托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⑦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参与人,提供以上①、②、⑤、⑥、⑦即可。
2、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④税务登记证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生产厂家,提供以上①、②即可。
3、医用耗材试剂资质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含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或产品描述)
4、授权书
生产企业授予代理配送商的授权书。
(二)《产品报价表》
【备注】遴选参与人应在《遴选参与文件》填报本表;遴选参与人还应单独制作上表,预填产品内容,预留“现场填报”栏,盖章并携带至现场,并在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遴选参与人如超出本表品规和数量推介填报产品,则产品业绩及相关报价无效,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三)遴选参与人应提供如下《唯一配送权承诺书》;同时加盖遴选参与人公章。
(四)产品挂网截屏及业绩
1、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均须是在重庆市药交所交易的产品;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在重庆药交所产品挂网的截屏资料。
2、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应有三年内在重庆市三甲医院的销售业绩;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应用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且附带产品目录,并附随相关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加盖遴选参与人公章。
3、上述证明材料,在遴选参与人应编制于《遴选参与文件》内,并在向医院递交《遴选参与文件》时开封文件提示医院审核。
4、经医院审核,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产品业绩及相关报价无效;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五)参与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
四、其他遴选须知事项
1、由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实施的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其性质非医用耗材的采购行为。
2、针对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我院行使。
3、参与人应保证其《遴选参与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我院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意向性购销协议》。
4、参与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人履行《意向性购销协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参与人协议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参与人承担责任;因参与人协议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在参与人履约过程中、因参与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参与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5、凡本项目《意向性购销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6、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通过相同渠道发布“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结果;同时公布医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本次遴选会议现场,有遴选参与人宣介产品的环节。
8.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相关要求,本次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充分考虑了涉及的医用耗材试剂配套使用的设备平台的采购成本,并将其作为新进医用耗材试剂的重要参考因素。
其中,医院与中选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签订《意向性购销协议》的协议效期内,协议涉及的中选医用耗材试剂所应用的配套使用的设备平台(——),由医院向该配送商同时采购,协议价格(——)元/台;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该配送商应免费对上述设备平台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且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遴选参与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论证遴选者,请于本论证遴选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04月07日16:00),制作《遴选参与文件》(不密封)并送交到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第5办公室(《遴选参与文件》格式及排列顺序见本公告第三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参与文件》,视为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我院不予接收。
六、遴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63390115
联系人 :杨老师。
七、各遴选参与人应携带产品实物参加遴选会议;否则,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30日
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公告
(项目号:〔2023〕专项6号)
一、遴选参与人(受邀人)须知
为了降低我院医用耗材试剂费用,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整合医用耗材试剂资源,切实降低患者诊疗费用,我院组织实施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其性质非医用耗材试剂的采购行为。各遴选参与人(受邀人)须知晓的事项如下。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诊治手段的提升,为了能在集中采购平台公示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林林种种的医用耗材试剂中,采购到符合我院临床质量与医疗安全需要的医用耗材试剂,我院在重庆市药交所集中交易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及线上交易之前,按下列步骤实施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及遴选。
1、在医院官网以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公告的方式,公开邀请所有具备合格资质的医用耗材试剂生产商(进口产品为国内总代理经销商或区域代理经销商)携相应资料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推介产品。
2、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第十二条“耗材遴选的合法、安全、有效、适宜、经济的原则”,按照我院《2022年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整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渝人院〔2022〕26号)“以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为主体,授权医学装备处通过分期分批集中议价的形式,对现用低值耗材、高值耗材、检验试剂品牌进行再次遴选”的要求,医学装备处以技术论证遴选会议的方式进行论证遴选,确定拟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品规意向。会议邀请前述医用耗材生产商(进口产品为国内总代理经销商或区域代理经销商)作为遴选参与人到会进行产品推介。
3、通过论证遴选,确定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意向,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该品规的医用耗材纳入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目录》;而后医学装备处代表医院、与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在重庆市药交所医药交易平台签订《医药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合同》,合同效期1年,合同效期内,按需线上采购。
特殊情况下,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意向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该品规的医用耗材纳入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目录》,医院与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签订《意向性购销协议》;协议效期内,不在重庆市药交所医药交易平台交易,按需由医学装备处根据《意向性购销协议》线下采购。
4、针对技术疑难、结构复杂、重大疑难的新进项目,医院将邀请院外专家以会议或函询方式,进行新进必要性论证和采购需求遴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本次拟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目种类
1、项目概况及基本要求
①本项目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意向性购销协议》期限3年。协议有效期为1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果医企双方协商继续采购供货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但在顺延期内,我院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协议延长期限不超过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②协议签订后,新入院的产品配送商应当向医院缴纳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满后,在产品配送商无违约事项前提下,无息退还。
③配送商负责配送的耗材试剂由院外到医院仓储管理的物流;并指派具有统一配送经验的专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与医院联系、协调处理供货中的有关事宜,协助医院一同解决货物需求及配送中产生的问题。
④配送商所供耗材试剂的质量和品牌必须满足科室需要并且三证齐全。
⑤耗材试剂的质量问题由配送商负全部责任,医院有权监督管理。若配送商所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医院有权要求配送商对院方做出解释,并适时的向患者及家属或社会做出解释并承担经济损失,消除影响。
⑥配送商因其他因素不能继续供应医院耗材试剂时,应当提前三个月向医院提交申请,以备医院重新选择配送商。
因配送商自身原因导致耗材试剂中断或提供不及时,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由医院自行采购,货款以二倍金额在配送商的应收账款中扣除;厂家原因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缺货除外。
因厂家停产等原因不能及时供货的品种,配送商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医院并提供原厂停产等相关证明,同时提供符合医院使用要求的替代产品及相关证明材料。
2、拟新进的医用耗材试剂品目种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通俗名) | 论证遴选基本需求 (产品适用范围) | 品规 | 特别备注 | ||
包1 | 1 | 一次性使用备皮包 | 适用于用于备皮用 | 包括常规性价格不高于3.11元/个 | ①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均须是在重庆市药交所交易的产品;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在重庆药交所产品挂网的截屏资料。 ②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应有三年内在重庆市三甲医院的销售业绩;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应用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且附带产品目录,并附随相关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加盖遴选参与人公章。 ③上述证明材料,在遴选参与人应编制于《遴选参与文件》内第(四)部分,并在向医院递交《遴选参与文件》时开封文件提示医院审核。 ④经医院审核,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产品业绩及相关报价无效;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⑤推介产品,均不限定一个品牌。 | |
2 | 一次性使用换药盒 | 适用于换药用 | 包括换药型价格不高于2.8元/个、缝合型价格不高于3.8元/个 | |||
包2 | 3 | 一次性使用手术衣 | 适用于医护人员手术室身体部位的防护 | 包括中号,价格不高于9.21元/件 | ||
4 | 一次性使用医用垫单 | 适用于临床检查 | 包括1、床罩;2、枕套;3、被套;。型号有:25cm*25cm、40*70、80*150、100*220、120*80、120*230、150*230、40*50、50*60、80cm*70cm、120cm*80cm | |||
5 | 医用无纺布包装材料 | 适用于临床包装器械用 | 型号有:60*60、80*80、100*100、120*120、 | |||
包3 | 6 | 尿沉渣试管 | 用于收集尿液 | 价格不高于0.45元/个 | ||
7 | 一次性痰杯 | 用于收集痰液 | 价格不高于0.54元/个 | |||
包4 | 无菌手术刀片 | 适用于手术时用 | 各型号价格不高于0.34元/片 | |||
包5 | 碘伏、75%酒精、复合碘、2%葡萄糖酸氯己定醇、泡腾含氯消毒片 | 用于皮肤消毒 | 碘伏、75%酒精、复合碘、2%葡萄糖酸氯己定醇包装均为60ml | |||
包6 | 压舌板 | 用于临床检查用 | 单个独立包装 |
三、遴选参与人递交的《遴选参与文件》中须按照下列顺序、包含如下的主要内容。
以下内容,一式两份,均应加盖参与人公章后,在《遴选参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将《遴选参与文件》正本和副本向我院提交。
(一)遴选参与人应提供如下资质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参与人鲜章;原件随时可调备查。
1、遴选参与人资质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②经营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④税务登记证
⑤参与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参与人公司委托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授权委托书
⑦负责本次遴选事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参与人,提供以上①、②、⑤、⑥、⑦即可。
2、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②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前年度的有效证件)
④税务登记证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生产厂家,提供以上①、②即可。
3、医用耗材试剂资质证明材料
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须含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或产品描述)
4、授权书
生产企业授予代理配送商的授权书。
(二)《产品报价表》
序号 | 参与产品 注册证名称 | 注册证号 | 国家医保码 | 市药交所 编码 | 生产企业 | 计量单位 | 规格 | 型号 | 包装规格 | 遴选参与人名称 | 授权委托人 | 报价 (元) |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单价限价 | 第一次 (《遴选参与文件》中书面填报) | 第二次 (现场填报) | 线上或线下交易 | |||||||||||
【备注】遴选参与人应在《遴选参与文件》填报本表;遴选参与人还应单独制作上表,预填产品内容,预留“现场填报”栏,盖章并携带至现场,并在现场进行第二次报价;遴选参与人如超出本表品规和数量推介填报产品,则产品业绩及相关报价无效,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三)遴选参与人应提供如下《唯一配送权承诺书》;同时加盖遴选参与人公章。
唯一配送权承诺书 配送商 ,兹向重庆市人民医院承诺于下: 本公司已取所有产品的生产企业对重庆市人民医院的唯一配送权。如有不实,自动丧失中选资格。 配送商签章: 签章时间: |
(四)产品挂网截屏及业绩
1、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均须是在重庆市药交所交易的产品;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在重庆药交所产品挂网的截屏资料。
2、参与人推介的耗材试剂产品,应有三年内在重庆市三甲医院的销售业绩;遴选参与人应提供产品应用的合同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且附带产品目录,并附随相关医院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加盖遴选参与人公章。
3、上述证明材料,在遴选参与人应编制于《遴选参与文件》内,并在向医院递交《遴选参与文件》时开封文件提示医院审核。
4、经医院审核,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产品业绩及相关报价无效;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五)参与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
四、其他遴选须知事项
1、由我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实施的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其性质非医用耗材的采购行为。
2、针对本次新进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理解歧义和一切疑问,解释权均归我院行使。
3、参与人应保证其《遴选参与文件》所作承诺及现场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我院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意向性购销协议》。
4、参与人须遵守作业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参与人履行《意向性购销协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或因参与人协议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及权益受损的,由参与人承担责任;因参与人协议行为造成的各种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等,均由参与人自行承担。
在参与人履约过程中、因参与人履约行为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投诉、任何争议责任的调查确定及承担,均由参与人自行应对和负责。
5、凡本项目《意向性购销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提交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处理,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6、报经医院决策会议审议同意后,通过相同渠道发布“拟新进医用耗材品规”结果;同时公布医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本次遴选会议现场,有遴选参与人宣介产品的环节。
8.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相关要求,本次医用耗材试剂公开论证遴选活动,充分考虑了涉及的医用耗材试剂配套使用的设备平台的采购成本,并将其作为新进医用耗材试剂的重要参考因素。
其中,医院与中选产品(——)制造商选择的配送商签订《意向性购销协议》的协议效期内,协议涉及的中选医用耗材试剂所应用的配套使用的设备平台(——),由医院向该配送商同时采购,协议价格(——)元/台;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该配送商应免费对上述设备平台进行预防性维护保养,且每年不少于两次。
五、《遴选参与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论证遴选者,请于本论证遴选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04月07日16:00),制作《遴选参与文件》(不密封)并送交到重庆市人民医院两江新院医学装备处第5办公室(《遴选参与文件》格式及排列顺序见本公告第三条)。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参与文件》,视为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我院不予接收。
六、遴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遴选时间:另行通知。
遴选地点:重庆市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63390115
联系人 :杨老师。
七、各遴选参与人应携带产品实物参加遴选会议;否则,产品丧失中选资格。
重庆市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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