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金额
3449.6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20424112800219001
预算金额3449.6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晋飞0990-691809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童艳0990-6608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 65020424112800219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65020424112800219001)已由白碱滩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白(高)发改发〔2023〕57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
2.项目规模: 新建1条 D325×7.1mm 中压燃气管道,从金西三街已建DN300燃气管线接气后,敷设至环保产业园,全长17.5km,在环保产业园区内新建2条 D356×8.0mm 中压燃气管道,全长4.1km;新建1条 D273×6.3mm 中压燃气管道,全长0.55km;沿线新建阀门井共计16座;新建1座Q=8000Nm3/h 天然气调压橇和1座 Q=3000Nm3/h 天然气调压橇,用于产业园区内单位。(与初步设计图纸不一致处,以初步设计图纸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20424112800219001001
标段(包)名称: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依据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设计图纸的出具,并配合完成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提供后期设计服务等);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区)环保产业园生产用气提升工程所包括的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施工图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义务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项目工期: 272天
工程投资额: 3449.67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4)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以下其一即可:1)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总承包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2)施工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以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业绩是指:单标段施工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资料:①如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身份的业绩需提供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签署日期为准。②如提供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合同内须证明项目单项工程投资估算价不低于1000万元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日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或施工图审查批复文件日期为准。③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姓名及身份)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第三条第1项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和第三条第2项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1)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第三条第3项投标其他条件第(1)条法人资格条件。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 2024年12月1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9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市政府行政2号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克拉玛依市目前正在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整治重点,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行业乱象问题及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联系人:曾戈(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990-6918096。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碱滩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三平镇永新路80号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恒隆广场A座401室
联 系 人:张晋飞 联 系 人:杨童艳 王香艳
电 话:0990-6918096 电 话:0990-66085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29567047@qq.com

 
2024年11月28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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