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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答疑补充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

工程总承包答疑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投标人登录系统填写本项目报名信息时,联合体投标的,是否需要在该界面添加各个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共同报名,请明确。

答:请自行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首页-操作指南中自行下载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工程建设)研究,或咨询软件公司 TEL:0731-28101310 或QQ:3562613576。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 “1.3.2计划工期为200日历天,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条款“1.1.4.3”中工期为210日历天,工期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计划总工期为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全文同。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类似业绩要求”中(2)设计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200 万元的中型及以上排渍站(或泵站)工程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及条款“10.1类似项目”“2.评分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2)设计类似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150 万元的 中型及以上排渍站(或泵站)工程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这两项类似业绩中,设计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是否不妥,请明确设计业绩金额认定标准

:设计业绩认定标准,统一将单项合同金额修改为项目总投资金额(全文同)。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9)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本要求”是否可以理解为“投标人应满足本要求”。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联合体各方仅需根据各自资质承担范围内容提供相应资料,其他资料牵头人提供。

5、:招标文件封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处地方对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表述不一致,请明确该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如为系统自动获取项目名称无法修改的,不做强制要求,其他统一按: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执行。

6、10KV-安装工程、迁改部分工程量清单中表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综合单价是否为控制单价,做投标报价时是否将综合单价数据填入控制单价中。

:是,表中综合单价是控制单价。

7、:株洲天元区新韶溪港排渍站水利部分的土建和安装能否分别出一个项目汇总表。

:投标人自行根据格式补充相应表格。

8、:本招标工程接受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未指明接受几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请问是否接受三家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招投标。

:本项目不对联合体成员家数做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

 

招标:株洲市天元区河湖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株洲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答疑补充通知(扫描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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