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采购询价(XJ022111300054)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空气弹簧牵引拉杆轴箱弹簧横向止挡辅助弹簧定载荷Fj下的高度试验牵引梁气囊帘线橡胶弹性元件面漆橡胶关节弹性节点防尘罩铸钢件中性盐雾实验定位块轴箱钢弹簧弹簧上夹板弹簧下夹板防振橡胶绝缘垫板挡圈钢材棒料两端支撑圈弹簧体弹簧油漆合金钢定位套压力载荷特定试验常温气密性试验低温气密性试验新品时的外形尺寸充排气扭转变形尺寸压力载荷稳定性试验疲劳后垂向静态刚度试验垂向动态刚度试验垂向阻尼系数特性试验疲劳后水平静态刚度试验最大水位移下的外观检查水平动态刚度试验扭转静态刚度试验扭转动态刚度试验疲劳试验疲劳后压力载荷特性试验爆破试验耐低温性能试验耐臭氧性能试验耐清洗剂性能试验耐磨耗性能试验辅助弹簧载荷位移特性试验辅助弹簧垂向动态特性试验辅助弹簧静态蠕变试验辅助弹簧粘接强度试验高温老化试验辅助弹簧低温性能试验摩擦系数现场运行试验车辆现场调试可靠性分析产品各零件接口的协调性工艺文件检验文件工艺设计维修工具配套备件保障设备预防性维修备品备件清单技术资料清单自主可控组合化设计模块化的结构设计系统及其部件研制系统设备零件安装型式试验首件鉴定验收重新组装性能试验报告易损件关键零配件试验大纲使用维护操作方法备件手册试验检验报告检修用图纸维修手册日常维护更换备件检修工艺日常维护常见故障的应急处理结构剖面图原理图三化六性分析报告三维模型包装弹簧储存锻件铸件悬挂技术开发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最终单位: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刘永福
联系方式:15848805351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招标技术文件.docx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招标技术文件.docx 询价文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doc 询价文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doc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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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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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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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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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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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首辆) | 机电配套产品>其他 | 1.0辆 | 1.0辆 |
2 |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 | 机电配套产品>其他 | 2.0辆 | 2.0辆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11-14 10:00:00
结束时间 2022-11-21 10:0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本技术文件规定了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供货、检查和验收。概述二〇二二年八月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技术文件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
执行标准用途:转向架中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车辆动力学性能起到关键作用。数量(每辆):2套,具体规格详见具体内容。需求货物名称: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主要包括:空气弹簧、牵引拉杆组成(含牵引拉杆、牵引梁、弹性节点、牵引杆节点、牵引销压板、专用螺栓、防尘罩、与牵引销连接紧固件(螺栓、垫圈))、轴箱弹簧组成(含轴箱弹簧、定位块(橡胶弹簧)、防振橡胶、弹簧上夹板、弹簧下夹板、绝缘垫板、挡圈)、横向止挡组成。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供货商(以下简称卖方)都须遵守本技术文件。本技术文件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合同一同生效。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TB/T 2841-2019 | 铁路车辆空气弹簧 |
TB/T 2843-2015 | 机车车辆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
TB/T3284-2011 | 动车组牵引拉杆 |
Q/CR 699-2019 | 铁路客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技术条件 |
TJ/CL 334-2013 | 铁路客车转向架用钢制螺旋弹簧暂行技术条件 |
EN13749-2021 | 轨道交通——轮副和行车机构——转向架结构要求的规定方法 |
环境条件:使用环境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供货种类及数量卖方负责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及供货至北创公司。供货明细表1。定货总体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辆 |
1 | 空气弹簧 | 2×4个 |
2 | 牵引拉杆组成 | 2×1套 |
3 | 轴箱弹簧组成 | 4套+4套 |
4 | 横向止挡组成 | 2×2个 |
注:产品外形见附图1、附图2、附图3、附图4、附图5 |
海拔高度≤4000m;相对湿度:不大于98%(当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0°C);存储环境温度为-40℃~+60℃;环境温度为-40℃~+45℃;最高运行速度:160km/h;轴重:24t;
空气弹簧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线路条件:国铁线路高原地区强紫外线。最大风速:常值侧风风速20m/s以下,阵风风速一般在28m/s以下,偶有30m/s。环境特点:有风、沙、雨、雪、雾霾天气,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
空气弹簧的适应环境能力按TB/T2841第6.1条款执行。产品技术要求表2空气弹簧主要技术参数产品主要性能参数,见表2。空气弹簧的外形、尺寸等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
1 | 有效直径(Fz=100kN)(mm) | 540 | ||
2 | 空载(内压302kPa)Fz(kN) | 66.9 | ||
满载(内压403kPa)Fz(kN) | 90.1 | |||
3 | 最大垂向位移(mm) | ±40 | ||
最大水平位移(mm) | ±170 | |||
4 | 附加容积室Va(L) | 60 | ||
工作高度(mm)(20t轴重) | 200 | |||
5 | 垂向刚度(N/mm) | 空载时Cz | 306 | |
满载时Cz | 388 | |||
6 | 横向刚度(N/mm) | 空载时Cy | 178 | |
满载时Cy | 202 |
辅助弹簧垂向静刚度为11605N/mm(60kN±5kN),按TB/T2841第6.5.2条款执行。空气弹簧中对于有硫化的上盖、支座、橡胶堆的橡胶表面应应光滑,无异物掺入和附着,无伤痕、龟裂、气泡和剥离等缺陷;对于没有硫化橡胶的金属上盖、支座和扣环表面,不应有毛刺和可见的铸造砂孔,可产生锈蚀的金属材质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标识应清晰。空气弹簧气囊帘线不应外露,内外表面均不应有气泡、裂口、损伤或异物掺入胶层,配合面不应有缺胶、气泡、异物混入等缺陷,标识应应清晰。空气弹簧的爆破压力性能按TB/T2841第6.2.7条款执行。空气弹簧的疲劳性能按TB/T2841第6.2.6条款执行。空气弹簧的气密性按TB/T2841第6.2.5条款执行。
牵引拉杆组成包括牵引拉杆、牵引梁、弹性节点、牵引杆节点、牵引销压板、专用螺栓、防尘罩、与牵引销连接紧固件(螺栓、垫圈)。牵引拉杆组成其他未规定的技术要求按照TB/T2841-2019《铁路车辆空气弹簧》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有硫化的上盖、支座、橡胶堆的橡胶表面应应光滑,无异物掺入和附着,无伤痕、龟裂、气泡和剥离等缺陷;对于没有硫化橡胶的金属上盖、支座和扣环表面,不应有毛刺和可见的铸造砂孔,可产生锈蚀的金属材质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标识应清晰。气囊帘线不应外露,内外表面均不应有气泡、裂口、损伤或异物掺入胶层,配合面不应有缺胶、气泡、异物混入等缺陷,标识应应清晰。辅助弹簧静态蠕变要求按TB/T2841第6.5.4条款执行。
牵引梁采用符合TB/T2942.1-2020《机车车辆用铸钢件第1部分:技术要求及检验》中C级钢材质。牵引拉杆采用符合GB/T3077-2015《合金结构钢》中42CrMo或更优并具有低温-40℃冲击韧性≥27J的材质锻造制造,调质处理。表3牵引梁主要技术参数产品主要性能参数,见表3。牵引拉杆组成的外形、尺寸等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
序号 | 项目 | 参数值 |
1 | 弹性节点(中心销套)径向刚度(kN/mm) | 45-60 |
2 | 弹性节点(中心销套)轴向刚度(kN/mm) | 3(参考) |
3 | 弹性节点(中心销套)扭转刚度(N·m/°) | 193(参考) |
4 | 弹性节点(中心销套)偏转刚度(N·m/°) | 160(参考) |
5 | 牵引拉杆节点(球铰)径向刚度(kN/mm) | 24-36 |
6 | 牵引拉杆节点(球铰)轴向刚度(kN/mm) | 1.8(参考) |
7 | 牵引拉杆节点(球铰)扭转刚度(N·m/°) | 38.8(参考) |
8 | 牵引拉杆节点(球铰)偏转刚度(N·m/°) | 46.5(参考) |
9 | 牵引拉杆杆体两孔距离(mm) | 520 |
10 | 牵引拉杆与座安装孔孔距(mm) | 140±0.5 |
11 | 牵引拉杆与座安装孔直径(mm) | φ17 |
10 | 牵引座孔距(mm) | 430 |
①采用“Z”字形全弹性无间隙牵引结构,满足整车起吊时同时吊起转向架的功能。牵引拉杆及牵引拉杆节点产品技术要求弹性节点、牵引杆节点由芯轴(或内钢套)、橡胶和外钢套硫化而成,横向止挡组成由钢板和橡胶硫化而成,各橡胶件刚度满足双方确认的要求。牵引销压板采用GB/T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标准中的Q355NE的钢板或锻造制造。表面不允许出现有害的喷砂痕迹、橘边、飞边、裸露的斑点、裂纹、刮痕、针孔、气泡、夹杂物等,表面应清洁、光滑。
⑦牵引拉杆节点符合TB/T2843-2015《机车车辆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⑥牵引拉杆杆体与橡胶节点的装配应保证牵引拉杆能够可靠传递车体与构架之间的牵引力和制动力,并满足车体相对构架的各向位移量的要求。⑤牵引拉杆锻前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材料应满足GB/T4162中AA级要求。机加后、涂漆前,应逐件进行表面磁粉探伤,探伤后应刻打探伤钢印。④牵引拉杆不允许存在过烧,非加工表面氧化皮凹陷深度不大于2mm,晶粒度等级不应低于GB/T6394中规定的6级。③牵引拉杆表面不允许进行任何修补处理,外表应整洁,不允许有锈蚀、磕碰伤等缺陷。牵引拉杆折叠、裂纹、锻伤、结疤、夹层等表面缺陷应清除,其非加工面打磨深度不超过设计尺寸公差,打磨宽度不小于深度的6倍,打磨范围超出缺陷两端3mm,且圆滑过渡。②牵引拉杆应采用整体模锻工艺制造,锻件的承力方向应与钢锭或钢坯的轧制方向一致。
②牵引梁的外棱边和孔的边缘出现的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①牵引梁表面不应存在裂纹,妨碍使用和检查的粘砂应清除,铸件表面粗糙度应达到NMRRa50。牵引梁⑩其他技术要求按照TB/T3284-2011《动车组牵引拉杆》和TB/T2843-2015《机车车辆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执行。⑨牵引拉杆体应按油漆技术规范喷涂底漆、面漆,面漆颜色RAL9005,底漆漆膜厚度为60~100μm,面漆漆膜厚度为120~200μm。划格法测定油漆附着力不大于1级(根据ISO2409-2013检测);并按照ISO9227-2012进行300小时中性盐雾实验,试验后电镀表面不应出现肉眼可见的红色腐蚀,油漆表面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T6461-2002规定的7/6sC。⑧橡胶关节外露金属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确保其不会导致与之相配合的零件产生电化学腐蚀。
①外形、尺寸、刚度等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弹性节点、防尘罩、横向止挡组成⑦其余符合TB/T2942.1-2020《机车车辆用铸钢件第1部分:技术要求及检验》的要求。⑥牵引梁应按油漆技术规范喷涂底漆、面漆,面漆颜色RAL9017,底漆漆膜厚度为60~100μm,面漆漆膜厚度为120~200μm。划格法测定油漆附着力不大于1级(根据ISO2409-2013检测);并按照ISO9227-2012进行300小时中性盐雾实验,试验后电镀表面不应出现肉眼可见的红色腐蚀,油漆表面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GB/T6461-2002规定的7/6sC。⑤牵引梁铸造精度要求达到GB/T6414-2017《铸件尺寸公差、几何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中DCTG9级及以上要求。铸造后进行探伤检查,无铸造缺陷。④牵引梁不允许进行任何修补处理,外表应整洁,不允许有锈蚀、磕碰伤等缺陷。
轴箱弹簧组成主要包括定位块、钢弹簧、弹簧上夹板、弹簧下夹板、防振橡胶、绝缘垫板、挡圈。轴箱弹簧组成⑤其他要求符合TB/T2843-2015《机车车辆用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④表面光滑、平整,无脱层、凹陷、气泡、剥离等缺陷③橡胶与金属粘接部位不应有剥离和其他缺陷存在,外露金属部分不应有锈蚀。②橡胶与金属粘接部位不应有剥离和其他缺陷存在,外露金属部分不应有锈蚀。
弹簧上下夹板采用符合GB/T1591-201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标准中的Q355NE钢锻造制造。定位块和防振橡胶由金属和橡胶硫化而成,绝缘垫板采用非金属尼龙材质,具有电绝缘性能的要求。表4轴箱弹簧组成主要参数产品主要性能参数,见表4。轴箱弹簧组成的外形、尺寸等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图纸要求。
序号 | 项目 | 参数值 | 图例 |
1 | 垂向刚度(MN/m) | 0.228±10% | |
2 | 横向刚度(MN/m) | 3.15±15% | |
3 | 纵向刚度(MN/m) | 5.74±15% |
原材料该弹簧为TJ/CL334/TB/T2211规定的B类弹簧。钢弹簧按照TJ/CL334-2013(铁总运[2013]153号)《铁路客车转向架用钢制螺旋弹簧暂行技术条件》及TB/T2211-2018《机车车辆用压缩钢制螺旋弹簧》的相关要求执行。弹簧类型轴箱弹簧技术要求产品技术要求
●弹簧脱碳层深度检查按GB/T224规定●硬度试验按GB/T230、GB/T231规定●拉力试验按GB/T228规定●化学成分分析按GB/T223.1~5规定制造弹簧用的钢材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硬度等试验按下列规定进行:钢弹簧采用TJ/CL334-2013《铁路客车转向架用钢制螺旋弹簧暂行技术条件》标准中的60Si2CrVAT材质。
弹簧表面上不应有任何缺陷(起层、剥落、凹槽、加工刀痕、裂纹、发纹等),但支承圈侧面允许存在深度≤2mm、长度≤30mm的夹具印痕。弹簧采用荧光磁粉探伤方法或其它有效探伤方法进行探伤,表面不得有裂纹。弹簧尺寸应符合技术图样的要求,旋向如无特别规定,则单圈弹簧右旋,双圈弹簧组外圈右旋、内圈左旋。尺寸及外形要求钢材表面处理的最后一道工艺应为磨光或抛光,不允许出现目视可见的车削螺旋纹,在弹簧制造过程中加热时也不允许出现目视可见的车削螺旋纹。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得有脱碳,不允许有裂纹、折迭、划痕、结疤、夹杂、分层、拉裂、发纹、压入的氧化皮等任何缺陷,表面粗糙度Ra≤2.5μm。制造弹簧用的钢材应经弹簧制造厂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弹簧毛坯两端锻扁,并由圆形断面逐渐过渡到矩形,制扁长度≥0.75圈(d表示棒料直径);宽度为0.70d~d.支撑圈图1弹簧倾斜值H0—自由高度(mm);E—倾斜值(mm)。弹簧垂直度公差:弹簧放置在平台上,在无载荷状态下,测量两个端面的簧圈外侧面相对于直角尺的最大倾斜值E,应满足E≤1.5%H0,如图1所示。
性能要求所有棱边应去除飞边毛刺,打磨圆滑,不得有任何锐棱。弹簧末端与弹簧体之间的间距变化为渐进的。螺距的变化:压缩总挠度80%时,除了两端面外,弹簧各圈都不应接触。弹簧支撑圈末端与工作圈之间的间隙应在弹簧间距的0.1~0.35倍之间;在施加1.1倍工作载荷情况下,两端支撑圈与相邻有效圈之间的接触长度至少应达到弹簧的线径d,并且接触线的开始端到端圈端部的范围不超过60°,以防局部接触而损伤其表面。弹簧端圈尖部应制成圆弧状,半径R≥0.4d,厚度为3mm~0.25d,在末端上方进行倒角,长度范围为0.2d~0.5d。弹簧支承面应打磨平整,磨平长度≥0.75圈,平面度≤1mm。
成品弹簧的硬度、脱碳层、金相组织按TB/T2211-2018规定的比例进行检查。经热处理后的弹簧,单边脱碳层深度,允许不大于材料直径的1%,不允许有完全脱碳层。经热处理后,弹簧的表面硬度为HRC46~49。弹簧应在热成形完全冷却之后再进行热处理,淬火次数不得超过2次。热处理符合TJ/CL334-2013《铁路客车转向架用钢制螺旋弹簧暂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弹簧表面上不应有任何缺陷(起层、剥落、凹槽、加工刀痕、裂纹、发纹、折叠、麻斑、尖锐边缘等),但支承圈侧面允许存在深度≤2mm、长度≤20mm的夹具印痕。弹簧采用荧光磁粉探伤方法或其它有效探伤方法进行探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漆附着力应达到ISO2409—2007中1级及以上标准。弹簧油漆进行500小时盐雾试验,试验后表面无起泡、不生锈。弹簧要进行充分防锈处理,烤双组份环氧底漆50~100μm,然后烤黑色(RAL9017)双组份丙烯酸聚氨脂面漆50~100μm,漆膜总厚度为100~200μm。弹簧需经抛丸处理。抛丸技术要求:钢丸直径小于0.8~1.2mm,抛丸强度0.4~0.5A,表面覆盖率不小于200%,其余按TB/T1758执行。表面处理
防振橡胶硬度、刚度试验和疲劳试验应符合表5。定位块、防振橡胶、横向止挡组成技术要求其余符合TB/T2944.2-2019《机车车辆用锻件第2部分:合金钢》中的相关要求。非加工表面氧化皮应清除。锻件表面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夹层、折叠、裂纹、结疤、夹渣和超过最小加工余量的缺肉等缺陷。表面光滑、清洁,无锐边。弹簧上、下夹板
产品试验产品试验、检验要求定位块、横向止挡按照图纸和TB/T2843-2015《机车车辆橡胶弹性元件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电阻绝缘、粘接性能等技术要求符合Q/CR618《铁路客车转向架用弹性定位套》的要求。表5防振橡胶技术要求
硬度(邵尔) | 刚度试验(理论值) | 疲劳试验 | |
70±5 | 径向载荷5KN 径向压缩变形0.6~0.8mm | 径向疲劳试验 | 径向动载荷0~9.8 KN |
循环次数1×106 | |||
频率2-5HZ | |||
轴向疲劳试验 | 轴向动载荷0~3.92KN | ||
循环次数1×106 | |||
频率2-5HZ |
表4空气弹簧检验项目空气弹簧的试验按照TB/T2841-2019中的8.2.3表5检验项目执行,见表4。须按以下规定逐项进行型式试验及例行试验,已进行的型式试验提供试验合格的试验报告,未进行的试验交车时提供试验合格的试验报告,也可用同类型产品的有效试验报告替代相关试验。试验项目各试验项目按照所要求的标准或要求执行。卖方提交的各试验大纲,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试验项目、测试方法、试验条件、试验地点、试验设备、测试用仪器仪表(与检验合格证一起提供)、评定方法和标准、试验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法、试验结果的描述形式、试验报告格式、时间安排。卖方要对产品制订试验计划和试验大纲,在试验前两周要将试验计划及试验大纲交买方确认,买方有权对试验大纲提出意见,卖方须及时对意见作出响应,或对文件进行更改确认。在进行试验时,买方可进行试验跟踪。型式试验可在首鉴过程中进行。
检测项点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外观检查 | √ | √ |
极限垂向工作载荷下的外观检查 | √ | √ |
压力载荷特定试验 | √ | √ |
常温气密性试验 | √ | √ |
低温气密性试验 | √ | — |
新品时的外形尺寸 | √ | — |
充排气扭转变形尺寸 | √ | √ |
压力载荷稳定性试验 | √ | √ |
垂向静态刚度试验 | √ | √ |
垂向动态刚度试验 | √ | — |
垂向阻尼系数特性试验 | √ | — |
水平静态刚度试验 | √ | — |
最大水位移下的外观检查 | √ | — |
水平动态刚度试验 | √ | — |
扭转静态刚度试验 | √ | — |
扭转动态刚度试验 | √ | — |
疲劳试验 | √ | — |
疲劳后气密性试验 | √ | — |
疲劳后压力载荷特性试验 | √ | — |
疲劳后垂向静态刚度试验 | √ | — |
疲劳后水平静态刚度试验 | √ | — |
疲劳试验后的外形尺寸 | √ | — |
爆破试验 | √ | — |
耐低温性能试验 | √ | — |
耐臭氧性能试验 | √ | — |
耐清洗剂性能试验 | √ | — |
耐磨耗性能试验 | √ | — |
辅助弹簧定载荷Fj下的高度试验 | √ | √ |
辅助弹簧载荷位移特性试验 | √ | √ |
辅助弹簧垂向动态特性试验 | √ | — |
辅助弹簧静态蠕变试验 | √ | — |
辅助弹簧粘接强度试验 | √ | √ |
辅助弹簧高温老化试验 | √ | — |
辅助弹簧低温性能试验 | √ | — |
摩擦系数 | √ | — |
摩擦疲劳性能试验 | √ | — |
表6弹性元件检验项目牵引梁中的弹性节点、定位块、防振橡胶、横向止挡的试验按照TB/T2843-2015中的8.2.2表6检验项目执行,见表6;轴箱弹簧按照表7进行试验。表5牵引拉杆检验项目牵引拉杆的试验按照TB/T3284-2011中的第5条检验项目执行,见表5。
检测项点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化学成分 | √ | √ |
原材料超声波探伤 | √ | √ |
杆体晶粒度检验 | √ | √ |
橡胶节点力学性能 | √ | √ |
杆体磁粉探伤 | √ | √ |
杆体拉伸性能试验 | √ | √ |
杆体冲击性能试验 | √ | √ |
杆体硬度试验 | √ | √ |
表面质量检查 | √ | √ |
橡胶节点与杆体装配试验 | √ | √ |
刚度试验(橡胶节点) | √ | — |
静强度试验 | √ | √ |
疲劳试验 | √ | √ |
油漆漆膜试验 | √ | √ |
检测项点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
一系橡胶弹簧 | 弹性节点 | 止挡 | 一系橡胶弹簧 | 弹性节点 | 止挡 | |
外形尺寸 | √ | √ | √ | √ | √ | √ |
外观质量 | √ | √ | √ | √ | √ | √ |
横向静态特性 | √ | — | — | — | — | — |
径向静态特性 | √ | — | — | — | — | — |
低温性能试验 | √ | √ | √ | — | — | — |
高温性能试验 | √ | √ | √ | — | — | — |
热老化特性试验 | √ | √ | √ | — | — | — |
耐臭氧特性试验 | √ | √ | √ | — | — | — |
耐油性能试验 | √ | √ | √ | — | — | — |
耐清洗剂性能 | √ | √ | √ | — | — | — |
耐磨耗性能 | — | — | — | — | — | — |
电绝缘性能 | — | — | — | — | — | — |
耐腐蚀性能 | √ | √ | √ | — | — | — |
定载荷下的尺寸 | √ | — | — | √ | — | — |
定位移下的载荷 | — | — | √ | — | — | √ |
载荷位移特性 | √ | √ | — | √ | √ | — |
动态刚度特性 | √ | √ | — | — | — | — |
阻尼特性 | √ | √ | — | — | — | — |
粘接特性 | √ | √ | — | √ | √ | — |
静态蠕变性能 | √ | — | — | — | — | — |
静态应力松弛性能 | — | — | — | — | — | — |
疲劳性能 | √ | √ | — | — | √ | — |
标识 | √ | √ | √ | √ | √ | √ |
产品外观质量按照第6条进行100%检验。产品应有制造厂的检验部门检验,并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的检验要求轴箱弹簧组成完成组装后进行疲劳寿命试验验证。表7轴箱弹簧检验项目
检测项点 | 型式检验 | 出厂检验 |
工作高度 | √ | √ |
轴向刚度 | √ | √ |
横向刚度 | √ | √ |
弯曲(方向、力、角度) | √ | √ |
弹簧直径 | √ | √ |
端圈形式 | √ | √ |
接触线长度 | √ | √ |
垂直度 | √ | √ |
表面质量 | √ | √ |
内部质量 | √ | √ |
夹杂物含量 | √ | — |
化学成分 | √ | √ |
脱碳 | √ | √ |
晶粒度 | √ | √ |
表面硬度 | √ | √ |
芯部硬度 | √ | — |
力学性能 | √ | — |
冲击韧性 | √ | — |
表面压应力 | √ | — |
疲劳试验 | √ | — |
盐雾试验 | √ | — |
油漆附着力 | √ | — |
标识 | √ | — |
验证性试验试验报告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但这种签字不能解除卖方的责任,卖方仍须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型式试验的每项试验完成后,所有试验报告以《试验报告书》的形式提交给买方,试验报告至少包含以下事项:试验人、试验过程、试验时间、试验内容、试验方法与依据(标准)、试验结果与标准的比较评估(包括试验结果与技术条件中规定值的比较)、试验结论、试验大纲批准单位、试验实施单位、原始数据(作为附件,如果数据量大可仅附电子版)、必要的说明问题的图表、必要的误差分析等,须随件提供合格证。例行试验报告以《试验报告书》的形式提交给买方,包括尺寸检查记录表、称重检查记录表、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各项性能检验报告、相关文件报告等。试验报告产品性能需满足表2、表3、表4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产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原材料的采购及检验应建立控制程序,确保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满足所规定的要求,原材料的各项证件应齐全,各项性能、参数、指标应符合要求。工艺要求买方认为必要时,有权派员按规定对产品的生产和品质检测试验实施监造,卖方须全面配合。如果买方和最终用户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自费进行一些附加试验,这些附加试验及试验结果的分析应与卖方充分联系,取得一致意见。如发现属于卖方的问题,试验所需的全部费用应由卖方承担。现场运行试验将进一步验证卖方的部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当买方将产品安装于车辆及车辆完工后进行现场调试时,或车辆到达最终用户,进行交车工作或运行试验时,如果需要,卖方须应派出授权代表共同参加。
维修性要求在正常条件下,空气弹簧MTBF不小于100000小时,轴箱弹簧组成MTBF不小100000小时,牵引梁MTBCF不小于700000小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在完成规定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充分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进行可靠性分析和试验工作,并考虑产品各零件接口的协调性、相容性和人机适应性,明确各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使用寿命、检修周期,提高其可靠性。可靠性要求通用质量性要求生产过程应建立完善的过程控制程序,针对产品的特性编制相应的工艺文件、检验文件及相关的质量记录。工艺文件应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工艺参数、工艺方法,对所采用的设备、工装、工具、检测手段、方法、人员资格要求以及质量记录等实施有效的监控,确保所制造的产品满足产品质量要求。产品完工后应严格按检验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对产品图纸及技术条件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及尺寸逐项检验,填写质量记录,实施有效的控制。
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在功能、造型和材料上考虑安全因数,具有正规供货渠道,保证零件的安全可靠性;保证零件无锐边、凸起对人体划伤的危险。安全性要求在保障内装结构的基本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的设计具有与保障性有关的良好设计特性,并具有稳定可靠或有备件的进货渠道;工艺设计合理,降低维护保障人员的技能要求;具备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维修所需的技术文件、维修工具、配套备件等应满足维修任务要求。保障性要求设备的部队级平均修复时间不大于30分钟。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的安装要具有便易性,不同的组成单元在维修检查时具备良好的可达性,考虑通用性、互换性,使用耐磨损、防腐耐磨的材料,提高使用寿命,降低检修频次。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交付时应具备预防性维修方案、保障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技术资料清单。
自主可控要求贯彻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设计理念,在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的设计中,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结构设计,借用既有的成熟技术和产品,提高系统及其部件的标准化率,有效减少研制、制造和维修费用,方便系统设备零件安装、维修,满足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等设计理念的要求。标准化要求其它要求在基本要求中的使用条件下,保证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能要求,保证在少数极端环境下,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结构的各个性能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
虽然首件产品通过鉴定并被买方接受,但这仅是买方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管理手段,并不能影响或减少卖方继续对其产品质量负责的责任。产品通过首件鉴定后,未经买方批准,卖方不能擅自做任何的更改。如果买方和车辆最终用户认为需要,则首件型式试验必须由卖方、买方和最终用户共同参加。试验的原始资料归买方、卖方共有。否则卖方应提供买方和车辆最终用户认可的具有资格的第三方所做的型式试验报告。在卖方供货之前,须对供货产品进行首件鉴定工作,鉴定时间按照买方提供的计划执行,卖方负责产品使用和首件鉴定工作并执行买方的首件鉴定程序。首件鉴定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符合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的试验大纲而得出的产品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相关证实性文件及相关认证证书等,产品经首件鉴定合格后方可装车使用。首件鉴定首件鉴定与验收原材料实现完全国产化。
产品在正常运用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自产品随整车交付最终用户完成后,车辆运行80万公里或整车交付3年,先到者为准。提供服务要求在买方或最终用户正确使用产品的条件下,若卖方产品在组装、试验、运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不能满足买方进度要求,买方有权停止使用该产品。买方有权对卖方的产品进行复检,如果卖方的产品复检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所有不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费用和严重后果全部由卖方承担。产品须由卖方进行逐个出厂检验,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制造商名称或商标、出厂年月、检验员代号、检验日期、合格印章。除产品合格证外,卖方还需向买方提供产品的尺寸检查记录表、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性能试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相关证实性文件及相关认证证书等,买方有权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检验要求
培训: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设备的应用培训,至受训人员完全掌握设备各方面知识。售后人员每季度对使用设备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易损件、关键零配件由卖方负责,也可由卖方联系由买方直接向生产厂家购买,属于卖方制造的,按成本价提供。质保期后,设备发生故障,卖方维修人员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或电话后,4小时内响应,48小时之内到达买方现场进行设备维修,收取零部件配件费和维修费用。设备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发生故障(易损件正常更换除外),买方人员电话通知卖方技术人员或以书面形式描述故障现象,卖方技术人员4小时内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若卖方在接到买方反馈的质量问题后未及时处理,卖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质保期内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发生故障(易损件正常更换除外),均由卖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产品合格证:1份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在最终用户和买方正确使用的条件下,卖方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若卖方产品在组装、试验、运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不能满足买方进度要求,买方有权停止使用该产品。在供货技术条件规定条件下,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产品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对首次选用产品或按照最终用户的要求,卖方应负责产品使用和首件鉴定工作,鉴定时卖方需向买方提供产品的计算报告、试验大纲、试验报告、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证实性文件。提供文件要求培训内容:设备的各主要系统的结构,维护、使用注意事项、操作方法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应有产品零部件明细。每个零部件或最小维修单元应有:产品代码、图号或规格、名称、制造商信息。应采用三维爆炸图的方式来表示产品零部件或最小维修单元的次序;详细的产品图文介绍:应对产品的构成拆分组件、部件或零件;拆分至最小维修单元;产品备件手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备件手册:1套试验、检验报告:1套
应明确是否进行出库检查;产品的维修应有完整的与实物相对应的所有检修图纸。检修用图纸维修手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维修手册:1套
日常维护更换备件要求:正常使用情况下何时更换备件;必须更换备件的条件。列出三年期的易损、易耗件清单、数量和更换周期。应规定每个修程有磨耗要求的零部件的磨耗限度。应规定每个修程的检修内容;产品修程应对产品的日检、库检列出具体内容。
试验:检修、重新组装时应写明检修流程、组装个流程、检修与组装要求。检修工艺日常维护或检修时应规定采用的工装和工具,必要时应对工装和工具的使用进行说明;应列出维护或检修时需要的工装和工具清单。维修工具应规定日常维护的要求。
常见故障的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正常运用操作内容及要求;故障应急操作及要求。应规定操作内容及要求:对所有部分的结构介绍:结构剖面图、原理图及作用原理、技术参数。说明书应规定编制组装过程的试验大纲。
资料要求三化(通用化、系列化、组合化)六性(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测试性)分析报告:1份备件手册、维修手册、说明书等文件作为卖方提供货物的一部分,资料经买方签认后,才能向卖方支付质保金。备件手册、维修手册、说明书等文件应经买方主任设计师确认、签字、验收。备件手册、维修手册、说明书等文件应以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提供。分供方应提供的资料要求
凡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资料,卖方不得复制或转交给他人,否则应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其他要求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检验报告卖方应随产品提供。技术资料交付要求技术资料纸质文件(除图纸)统一按A4纸格式提供,卖方除提供纸质文件外,还应提供下表中对应的格式电子文档给买方。
技术文件名称 | 语言 | 文件格式 |
产品合格证 | 中文 | |
备件手册 | 中文 | *.doc、*.pdf |
维修手册 | 中文 | *.doc、*.pdf |
说明书 | 中文 | *.doc、*.pdf |
试验、检验报告 | 中文 | *.doc、*.pdf |
相关图样 | 中文 | *.dwg、*.pdf |
相关清单 | 中文 | *.doc、*.pdf |
三化六性分析报告 | 中文 | *.doc、*.pdf |
三维模型 | — | *.stp、*.igs、*.prt |
在供货技术条件规定条件下,该产品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质量保证及质保期买方派人鉴定和试验时,卖方应保证买方参加人员在鉴定和试验期间的健康安全,对试验人的安全负责。卖方应遵循国家相关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买方的相关规定,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承诺,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卖方若按照本技术条件的要求提供产品,则确定卖方的产品已经满足此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卖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买方进行确认。
质量保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轴箱钢弹簧使用寿命为20年或48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牵引拉杆组成中橡胶节点使用寿命为6年或12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金属部件使用寿命为30年。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空气弹簧使用寿命为6年或120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在正常运用条件下的空气弹簧,牵引拉杆组成及轴箱弹簧组成的质保期为发货后3年,或在线运行2年。质保期及使用寿命
轴箱钢弹簧支撑圈侧面应打钢印,内容包括:制造厂代号、生产年月、产品序列号、材料代号“T”。制造厂应将试验载荷下高度、自由高及刚度等参数刻打在标牌上并固定在弹簧易于观察的位置,此标牌应牢固可靠,不得发生折损丢失,且不能损坏弹簧保护层。空气弹簧在外表面容易看到的部位应有清晰耐久的标志,标志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与型号、生产序列号、制造商名称或代号、制造年、月。标识字迹应清晰、易读、不易磨损。标识标识、包装、运输、储存在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而发生达不到规定的技术参数,或由于性能、结构、工艺不良及使用材料等原因造成该产品的修理或更换的费用,由卖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跟踪服务。
产品出厂时,每件包装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制造商名称或代号、生产序列号、制造年月、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合格印章,并封存在塑料袋内。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有产品名称、型号、重量、数量、制造商名称、箱体尺寸等信息,并标有符合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规定的防潮、防振、小心轻放、切勿倒置的标志和字样。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阻尼性能测试报告。产品检验合格后,其表面应进行有效的防护保护,以防止碰磕划伤及污染表面;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其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损伤产品。包装弹簧上下夹板应有可追溯性的永久性标识,内容包括制造厂商名称或代号、制造顺序号或批号、材料牌号、熔炼炉号。牵引梁应铸出铸造厂代号/厂名、铸造日期、材质代号、铸造顺序号等永久性标识。
储存卖方所确定的运输包装方案,需提供给买方工艺部门确认。卖方负责产品由卖方所在地到买方施工现场的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因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和化学物品的浸蚀而造成损坏,并设置必要措施对产品进行防护,避免因磕碰而受到损坏,要轻拿、轻放、码放整齐。运输每批交货的锻件应有质量证明书,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及代号,产品名称及图号,制造顺序号或批号,材料牌号、熔炼炉号、热处理炉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每批交货的铸件应有质量证明书,内容至少包括:制造商名称及代号,铸件名称及图号、规格,铸造顺序号或批号,铸钢级别代号或批号,数量,标准代号。
本技术条件内容应由双方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一旦出现泄密,经对方取证属实,泄密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并做出赔偿。知识产权条款如果产品储存期较长(超过2年),则应在使用前进行有关检测,其各项性能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满足上述14.4.1、14.4.2条款情况下,卖方应保证产品自出厂日起,储存2年内不发生质量变化。储存产品的环境温度为-15℃~+40℃之间,放置产品处应远离热源1米以外。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应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内,产品在储存和运输中应保持清洁、避免阳光暴晒和雨淋,禁止与影响橡胶质量的酸、碱、油等物品接触。
其他要求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设计技术方案的知识产权归由买卖双方共同所有。由卖方原因构成的侵权,应由卖方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和赔偿。未经买卖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技术参数等提供给第三方。卖方或者隶属于卖方的研发人员若发表与悬挂技术开发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等内容,必须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后方可投稿;与买方采购产品相关的学术论文经双方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双方共同发表。若卖方或者隶属于卖方的研发人员违反上述内容,买方有权按泄密责任追究卖方的责任,由此对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卖方全部赔偿。买卖双方相互转交的资料信息载体是指载有、显示、披露保密信息的文件、表格、磁盘、电子文件及其他物品,均应由双方共同妥善管理。无论直接或间接,均不应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向公众公开。对于有制约或阻碍本技术条件履行的特殊情况,买方或卖方均应提出实质性建议,以确保双方在签订本技术条件后能够顺利地开展工作。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在本技术条件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也可以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本技术条件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订货合同同时生效。本技术条件若需更改,须经双方协商确定,由买方发布更改通知或签订补充技术条件,双方按更改通知或补充技术条件要求进行更改。
目录2022年11月采购人: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询价文件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询价采购
目录1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11第三部分技术要求10第二部分询价须知4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公告)3
六、资格审查资料22五、分项报价表20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9三、授权委托书1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17一、报价函16
数量3辆车用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每辆车用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包括内容符合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招标技术文件要求),要求2022年12月30日前所有零配件到达买方指定的场所。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并按买方指定的场所开展技术服务。1.服务内容、交货时间、服务地点: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对所需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公告)七、供应商技术资料24
4.响应文件的递交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1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资格要求:2.本项目最高限价:无。技术服务地点:买方指定的场所。
第二部分询价须知4.4技术联系人:肖艳梅联系电话:13314848021联系人:刘永福联系电话:158488053514.3线下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兵工路车辆大厦709室4.2线下评审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前发出4.1电子版响应文件在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1日
1.供应商:指符合询价条件,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文件中也称卖方、供方、报价方。一、相关名称解释询价须知本表是采购询价文件的具体资料,是对本文件中询价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两者有矛盾,以本表为准。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报价要求 | 报价范围:包含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设计、制造及组装调试服务、增值税、运杂费、保险、安全保障金等一切费用。报价要求:供应商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应填报本项目报价的总价。 |
2 | 最高限价 | 无 |
3 | 文件数量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4 | 有效期 | 90天 |
5 | 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 见第一部分 |
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7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1-3人 |
8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币种:无履约保证金形式:无 |
9 | 付款方式 | 1.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设计方案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2.货物预验收合格,运抵甲方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开箱检查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3.组装调试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4.质保期(按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执行)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10 | 否决报价的其他的情况 |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报价的其他情形。 |
11 | 保证金 | 不要求 |
12 | 不予评审的情况 | 供应商仅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未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的不予评审; |
13 | 其他要求 | 1.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3.1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项目名称。3.3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
2.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第一部分。1.企业需具备:详见第一部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4.法定代表授权人:指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本文件中是指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的代表法定代表人行使与询价活动有关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2.采购人:指委托代理机构对所需服务进行询价活动的法人。文件中也称买方、需方、采购人。
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一章询价邀请书询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四、询价文件供应商在竞价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费用
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文件的组成五、响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三章技术要求
(6)资格审查资料;(5)响应货物主机及标准附件分项报价表(4)分项报价表;(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报价函;
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2.报价(8)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补充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的整体设计方案、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及配置明细。)
4.1响应文件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响应文件的编制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采购人或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2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价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有效期为90天。3报价有效期
3.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4.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报价函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采购人将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询价。九、询价程序在提交响应性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补充、修改、替代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接受。八、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采购人按本须知规定以澄清(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原定询价截止日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延长后的询价截止日期保持不变。七、询价截止日期的变更
1.由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十、评审5.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向确认的成交人发布成交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未成交供应商。4.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评审委员会询价评审报告确定成交人。3.由评审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询价评审报告,并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2.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十二、其它3.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评审过程以及其它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不得有向采购人和评审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1.凡属于对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拟选定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十一、过程保密事项2.评审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3.项目合同金额为10万以上的按5%-10%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2.项目合同金额为5-10万的收取3000-50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1.项目合同金额为5万以下的收取30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方在项目作业前,按照以下标准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方均须按规定填写《相关方安全保证金交纳申报单》,到财务部门自行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将安全抵押金收据复印件附至所提交材料中,原件自行留存待作业结束后作为返还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中标方现场安装前,按照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安全、动火、进厂、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疫情防控等手续,及时清理作业现场,要做到日清日洁,并将产生的包装物等垃圾存放在买方指定位置。如果涉及现场安装施工,则应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招标技术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要求公司负责安全监管的安全管理部门、安标业务部门、相关方引入责任单位和负责属地管理的生产单位均有权对相关方违章作业、安全隐患和相关资料等问题进行管理与考核,并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减,不足时由相关方引入责任单位督促相关方及时按规定进行缴纳。4.甲方收取500元安全教育管理费(不退还)。
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报价:1.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初步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报价。1.初步评审评审程序分为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包括价格评议、商务评议和技术评议)。三、评审程序二、评审委员会根据本评审方法对已接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向采购人提供评审排序结果,由采购人最终确定签约供应商。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2)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2.1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2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1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并否决其报价。2.详细评审(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目录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四、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集体商议决定。2.3.3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1 | 价格评议(25) | 报价 | 25 | 1、评审基准价为:报价最低价2、偏差率(∣P∣)=100% ×(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3、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25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于评审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10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2 | 商务评议(15) | 同类服务销售业绩 | 5 | 具备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有效业绩证明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
2 | 商务评议(15) | 企业财务状况 | 2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得0分。 |
2 | 商务评议(15) | 资信证明 | 1 | 供应商提供有相关评估部门或银行出具的注明资信等级的证明,未提供的得0分。 |
2 | 商务评议(15) | 质量体系认证 | 1 | 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无效或者未提供的不予得分。 |
2 | 商务评议(15) | 付款条件 | 6 | 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的设计方案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货物预验收合格,运抵甲方现场,并经甲乙双方开箱检查无误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组装调试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质保期(按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执行)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满足要求的得6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1.5分,最低得0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技术方案的合理性 | 15 | 具备铁路客车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设计和制造能力(提供资质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证明的,得0分。具有军工轨道车辆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应用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每项业绩得2分,最高6分;无业绩证明的,得0分。技术方案完整、合理,方案描述条理清晰,采用成熟技术并能够提供证明的,得8分;未提供证明的,得5-7分。技术方案基本可行,方案描述较清晰,得2-4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技术指标的符合性(条款3、4) | 30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并能够全部证明可实现的,得3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但未能够全部证明可实现的,在30分满分基础上,每有1项扣2.5分,最低得0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文件使用环境条件、产品技术指标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本项目或类似技术证明材料证明指标可实现,证明材料类型包括:分析计算、第三方检测报告、鉴定定型报告、自测报告、160km/h以上车型应用资质证明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结构与性能实现(条款2、5、6) | 20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产品结构和性能要求,并能够全部证明可实现的,得30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产品结构和性能要求,但未能够全部证明可实现的,每有1项扣2分,最低得0分。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性能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本项目或类似证明材料证明结构与性能可实现,证明材料类型包括:分析计算、第三方检测报告、鉴定定型报告、自测报告、IRIS体系认证证书和EN15085二级以上焊接资质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试验与工艺要求实现(条款7、8) | 10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试验与工艺要求的得10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0.5分,最低得0分。不满足试验要求的得0分。满足要求,但是没有提出明确的试验实施措施和工艺保证措施,得8分;无试验实施措施和工艺保证措施,得4分。(需提供本项目或类似证明材料证明试验与工艺可实现,证明材料类型包括:试验能力或与试验院校有合作产学研关系证明、IRIS体系认证证书和EN15085二级以上焊接资质等,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定。)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通用质量特性要求(条款9.1~9.5) | 6 | 提出或实现可靠性、维修性、保障性、测试性、安全性、环境适应性等六性的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满足要求,得6分。六性要求都有对应措施,满足要求但措施简陋,得3分。六性要求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得0分。(注:提供IRIS体系认证证书,未提供最多得4分,最多得2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标准化要求(条款9.6.1) | 3 | 提出或实现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的措施合理可行,满足要求,得3分。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要求都有对应措施,满足要求但措施简陋,得1分。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要求不满足或部分满足,得0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自主可控要求(条款9.6.2) | 10 | 原材料满足100%国产化要求。经过试验检验或测试,有应用先例且提供应用证明材料,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没得到充分检验、测试和工程应用,采取应对措施仍可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原材料制定合理有效的国产化替代计划和措施。在2023年3月前可实现100%国产化要求的,得4分;2023年6月前内可实现100%国产化要求的,得2分;其他得0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鉴定与验收要求(条款9.7) | 3 | 全部满足招标文件鉴定与验收要求,得3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0分。 |
3 | 技术评议(得分X60%) | 其它要求(条款10、11、12、13、14、15、16) | 3 | 全部满足技术服务要求,文件要求,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标识、包装、运输、储存要求,知识产权要求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得3分,每有1项不满足扣1分,最低得0分。 |
总分 | 100 |
六、资格审查资料五、分项报价表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三、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一、报价函
(1)报价函;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总报价(其中,首辆车用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报价(¥),其余2辆车每辆用转向架弹性元件与牵引装置报价(¥),增值税税率为%)提供,交货期:,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采购人:一、报价函七、供应商技术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5)资格审查资料;(4)分项报价表;(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4.我方承诺在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7.(其他补充说明)。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止。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六、资格审查资料单位:人民币万元五、分项报价表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 询价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备注 |
… | …… | |||||
合计报价 |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设备制造商名称 | ||||
主要产品 | ||||
备注 |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技术方案论述(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的整体设计方案、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及配置明细。)七、供应商技术资料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三)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供应商应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设备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买方名称 | |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供应商履约情况 | |
备注 |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技术支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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