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56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A段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委托管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 G56 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 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名称)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金辰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G56 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停 车泊位智慧停车委托管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位于 G56 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
2.3 项目概况:完成 G56 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除居民体育休闲公园以外面积范围的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建设运营相关所有工作,G56 杭 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架空段起点云小路,终点小 庄村,全长约 830 米。宽度约 18 米,平均架空高度约 6 米,桥下空间剩余面积约 5000㎡。
包含高位视频系统等内容的建设、运营、管理。具体实施范围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2.4 招标范围:完成 G56 杭瑞高速(昆曲高速)金辰辖区段(小庄立交桥)桥下空间 A 段,除居民体育休闲公园以外面积范围的停车泊位智慧停车建设运营相关所有工作,进行高 位视频无人值守系统建设、原有泊位线清除、重新施画泊位线、编排车位编号及树立禁停标 识牌、收费公示牌等。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招标人有权对中标服务 单位进行考核,若发生中标服务单位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协议终止前 一个月,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服务单位,做好协议终止准备。如政府政策发生变化,导致项 目终止,中标服务单位应无条件退出,招标人不承担中标服务单位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中 标服务单位不能以此作为索赔原因。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服务要求:
(1)停车费收取方式:①停车费收费标准须执行《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 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150 号)及《关于主城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试点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昆发改价格〔2021〕329 号 );②停车费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收取,收费系统必须接入昆明市 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所有应收的停车费必须实时转入服务单位与招标人共同建立的共管账户 内,不得扣留任何停车费;
(2)服务单位负责对现有不规范的道路泊位线进行清除,并按相关规范标准施画道路 泊位线、设置道路标识标牌;
(3)服务单位负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相关规范标准建设、移交配备的智慧化停车 系统;
(4)服务单位必须定期与招标人进行停车费收取情况的对账;
(5)服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好各级职能部门、街道、社区等各项创建及其他临时性工 作;
(6)发现服务单位未采用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未实时将应收停车费转入服务单 位与招标人共同建立的共管账户内的,服务单位自愿承担不少于¥5000 元/次的违约金;(7)服务单位必须负责与交管、公安、行政执法等单位的协调工作;
(8)如果因政府政策及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临时停车位无法继续停放车辆的,服务单 位需按新政策要求执行并无条件同意按政策要求的时限终止服务合同,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服 务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服务单位不得因此提出赔偿申请,服务 单位应得服务费按服务时间进行结算;
(9)出现下列情况即视为服务单位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服务,期间收取的停车费立即 全额支付给招标人且不做任何形式的费用返还,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违约金,服务单位不得因此提出赔偿申请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①发现服务单位以任意方式故意隐瞒、挪用、扣留银行账户内所取得的停车费一次;②发现服务单位未采用昆明市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未实时将应收停车费转入服务单位与 招标人共同建立的共管账户内,以现金等其他形式将应收停车费私自转入服务单位银行账户 内的行为五次。
2.8 资金来源:服务单位承担。
2.9 本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 报表,或财务报表,也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3.3 竞标人信誉:竞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阶段。没有处于规定的市场禁止准入的情形。
3.4 竞标人承诺书:符合第五章竞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部分格式的要求。
3.5 本次竞争性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由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竞 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比选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 3.1-3.5 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 2 家以内(含 2 家)竞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比选;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比选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 理;联合体比选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 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比选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 的投标。
4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联系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王工(联系电话:0871-68375449-602,邮 箱:bjqsyn2020@163.com)办理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相关事宜。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通过网络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发送企业介绍信扫描件 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至邮箱 bjqsyn2020@163.com。待开标时递交纸 质的企业介绍信(原件)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售后不退。
5 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北
京时间),地点: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 5 栋 12 层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云南分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金辰街道办事处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1006 号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182088930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 5 栋 12 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71-68375446-602
传 真:0871-6837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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