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揽月豪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B03006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财政补助,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发改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约92795.068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283.39平方米(约29亩),总建筑面积118547.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775.26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75379.2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9003.46平方米、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2482.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681.8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2795.06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6061.5882万元。项目主要规划指标:地块建筑基底占地面积约7289.12平方米,容积率4.5,建筑密度37.8%,绿地率25%,共654户,拟设机动车停车位80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564个。(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建设景观绿化工程、广场道路、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及地下室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设备采购。1)设计范围:红线范围内的包括本项目地块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地下室部分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包括项目总平、桩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包含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电网络等)、夜景亮化、园林绿化、人防、消防系统、电梯、红线内外供配电系统、光纤入户及智能信报箱、防雷、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总体及配套设施等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燃气、自来水、供电系统及配套设施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及后续服务。2)施工范围:红线内的建筑(含配套)和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项目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安装及采购、弱电智能化工程、红线内配套工程(自来水、通信、广电、燃气等)、红线内外供配电系统、红线内道路及园林绿化工程、白蚊防治等及红线外各专业工程与市政接口对接工作。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3)采购范围: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人民币46878.8298万元,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最高投标限价》;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30 日历天.(1)设计施工总工期 930 个日历天,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计算工期,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发包人要求;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2.7.2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家数为一家,主体分包单位家数最多为一家,主体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若同时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单位的,均按废标处理。。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5-12 0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2-06-06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06-06 08:3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小写:¥8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6-06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上发布。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胜利南街1899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633018,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750036188,传真:/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城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万达赛博思8层
联系电话:0594-22720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子账号:935004010010858897000000046]
[户名: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1847780000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