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2-511529-04-01-747278】FGQB-022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遴选人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合作方 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屏山县各乡镇
2.2建设规模:屏山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拆旧复垦规模约4278.36亩(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预留指标约1283.51 亩(以实际发生规模为准),预计取得节余指标2994.85亩,计划投资54322.36万元。
2.3招标范围:(1)本项目所需资金筹措及支付;
(2)技术服务、调查摸底等所有前期工作,调查清楚地块农户意愿,形成农户安置去向表;
(3)开展无人机航飞形成项目区立项航飞影像资料,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4)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形成地块拆旧前中后影像资料和建新安置点及配套设施的选址、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5)组织工程勘察、设计、预算、审图、报批报建、施工等所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开展无人机竣工航飞形成项目区竣工航飞影像资料,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协调开展验收工作并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节余指标批复;
(7)与项目有关的应由投资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4计划总工期:3个月,计划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9月完成。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作内容:
中选人主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所需投资资金的筹措及支付;
(2)技术服务、调查摸底等所有前期工作,调查清楚地块农户意愿,形成农户安置去向表;
(3)开展无人机航飞形成项目区立项航飞影像资料,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
(4)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形成地块拆旧前中后影像资料和建新安置点及配套设施的选址、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5)组织工程勘察、设计、预算、审图、报批报建、施工等所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开展无人机竣工航飞形成项目区竣工航飞影像资料,组织编制竣工报告,协调开展验收工作并取得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节余指标批复;
(7)依照合同协议收回投资款项及收益(出现经营亏损的,由中选人自行承担);
(8)其他相关工作若需中标人完成,双方另行协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参选人应具有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参选各方成员单位均须提供);(2)具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以及挂钩指标异地流转的管理经验和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相应的资质;(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允许在资金及融资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参选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参选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选。
4.遴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3年6月8日14:00时至2023年 6月12日18:00分到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室)领取遴选文件,过时不侯。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2遴选人不接受邮购遴选文件服务。
5.遴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室)
5.2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屏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发布。
7.本公告由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行使最终解释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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