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金额
360.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
预算金额360.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嘉宝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宜新0755-835492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单位:华润置地城市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7-30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4 09:00 至 2024-07-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5-1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5-2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城市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闫嘉宝
办公电话:1880982098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郑宜新
办公电话:0755-835492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002001
标段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360.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和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外立面、室内、景观、标识、灯光方案设计等涉及设计效果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配合、相关的报批手续配合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协助竣工验收等。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深圳市有关规定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本建设内容为暂定,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内容
主要投标成果: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13511.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C7 地块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境外单位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1、本项目设落标补偿,票决第1名的为中标单位,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评标专家推荐入围的中标候选但未中标的2家投标单位各补偿人民币(含税)20万元,评标专家推荐入围的非中标候选的2家投标单位各补偿人民币(含税)10万元。
2、上述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或废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将不予补偿。
3、落标补偿费预计10月中旬,由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中标单位,在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联合体投标的,落标补偿费按投标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比例支付。联合体成员之间因落标补偿费发生纠纷的,与招标人无关。若落标补偿费用在项目概算中单独申请通过,则由甲方在进度款中额外支付补偿给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若落标费用在项目概算中单独申请未通过,则包含在施工图设计中标合同价内,即由施工图中标单位承担落标补偿费用。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投标补偿描述。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C7地块,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500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文化馆29333平方米、主题文化中心10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0714平方米,以及道路广场、室外管网、信息化、陈列布展及舞台设备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估算89614.72万元。资金来源为罗湖区政府投资。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境外单位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0
开标时间:2024-07-30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政府:100.0;国有:0.0;集体:0.0;私营:0.0;外资:0.0;其他:0.0
招标项目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002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4-24 09:00 至 2024-07-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4-05-1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4-05-2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城市运营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经办人:闫嘉宝
办公电话:1880982098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郑宜新
办公电话:0755-8354925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8-440303-04-01-700110002001
标段名称:罗湖区文化馆新建工程方案设计及建筑初步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招标部分估价:360.8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和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外立面、室内、景观、标识、灯光方案设计等涉及设计效果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配合、相关的报批手续配合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协助竣工验收等。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深圳市有关规定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本建设内容为暂定,最终以甲方确认为准。)
招标范围:其他:详见招标内容
主要投标成果: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13511.7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C7 地块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境外单位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1、本项目设落标补偿,票决第1名的为中标单位,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评标专家推荐入围的中标候选但未中标的2家投标单位各补偿人民币(含税)20万元,评标专家推荐入围的非中标候选的2家投标单位各补偿人民币(含税)10万元。
2、上述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环节且未被否决投标或废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方可获得补偿金,否则将不予补偿。
3、落标补偿费预计10月中旬,由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中标单位,在提供足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联合体投标的,落标补偿费按投标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比例支付。联合体成员之间因落标补偿费发生纠纷的,与招标人无关。若落标补偿费用在项目概算中单独申请通过,则由甲方在进度款中额外支付补偿给施工图设计中标单位,若落标费用在项目概算中单独申请未通过,则包含在施工图设计中标合同价内,即由施工图中标单位承担落标补偿费用。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投标补偿描述。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湖贝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C7地块,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500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文化馆29333平方米、主题文化中心10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10714平方米,以及道路广场、室外管网、信息化、陈列布展及舞台设备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估算89614.72万元。资金来源为罗湖区政府投资。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家数不超过2家。境外单位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来投标,境外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国(或地区)相关商业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或提供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与义务,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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