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加热烟具设计方案征集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征集对象
因河南中烟新型烟草烟具产品研发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5款加热烟具设计方案,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响应内容以本通知发布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响应人在征集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
2.资质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1.2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响应人出具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设备证明材料(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1.4响应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2财务要求:
2.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能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征集;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打样征集;中选后不发生转包、违法/规分包行为。
2.3.2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法/规分包。
2.4.2未在响应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设计需求
本征集包含5款方案,分为内芯加热烟具和周向加热烟具两种类型,响应人可提交1种或1种以上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外观设计及功能设计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烟具方案具体要求
4.知识产权要求
响应人根据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响应人应确保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否则响应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5.资料提交
5.1资料提交要求:响应人需提交一份包括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烟具设计方案在内的纸质响应资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一份烟具设计方案的电子版文件。
提供以上材料后视为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
5.2提交方式:分为纸质及电子版两部分提交。
响应人按照本征集通知第8条载明的联系地址邮寄5.1条要求的纸质材料,并发送电子版设计方案到指定邮箱。
5.3递交截止时间: 接收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24:00(邮寄方式寄送的文件:以邮寄到达征集人指定地点的时间确定;邮箱形式发送的设计方案:以到达征集人指定邮箱的时间确定),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视同无效响应。
6.评审
本次征集分为资格初审及设计方案评审两部分;
征集人收到各有效响应文件资料后,优先审查响应人资质。若发现响应人不符合资质要求,则该响应人报名视为无效报名,该响应人前期已提交的设计方案征集人不再进行后续审查,且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征集人不再退回。
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设计方案评审。评审全部采用盲评盲选方式,评委对参评方案依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 第3部分:新型烟草》(Q/HNZY 101.2 001.3—2024)“4.1加热卷烟产品开发评审程序”条款进行产品设计评审。
对于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征集人后续将会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应响应人提供烟具实物样品进行设计方案验证;未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网站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
联 系 人:戚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291296 15037419905
邮 箱:475118996@qq.com
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二〇二四 年 八 月 十四 日
因河南中烟新型烟草烟具产品研发需要,现向社会公开征集5款加热烟具设计方案,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参加原则,响应内容以本通知发布的要求为准。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各响应人在征集活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打样费用、差旅费等)均由各响应人自行承担。
2.资质要求
2.1资格要求:
2.1.1响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2.1.2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3响应人出具能够证明本企业具备设计、样品制备和批量生产供货能力(以购置发票为准)、检测设备证明材料(以购置发票或所投标类似产品委托检测报告为准)。
2.1.4响应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2财务要求:
2.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能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
2.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征集;被列入征集人或征集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打样征集;中选后不发生转包、违法/规分包行为。
2.3.2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能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2.3.3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用良好,须能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响应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响应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2.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征集项目的响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和违法/规分包。
2.4.2未在响应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名单内。
2.4.3企业近三年有制假行为或向非法制售烟草制品的单位供货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4提供材料有虚假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4.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设计需求
本征集包含5款方案,分为内芯加热烟具和周向加热烟具两种类型,响应人可提交1种或1种以上方案,方案至少应包含外观设计及功能设计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表1 烟具方案具体要求
方案类型 | 方案编号 | 外观结构要求 | 功能要求 |
内芯加热 | 1 | 1.潮趣时尚、握持感好; 2.烟具应具有显示屏设计; 3.烟具主体为非金属机身。 | 1.续航:≥20支; 2.预热时长:≤20s; 3.单支烟功耗≤80mAh; 4.系统具有高温保护设计; 5.适配河南中烟通配型加热卷烟。 |
2 | 1.简约时尚、科技感强; 2.烟具主体为金属机身。 | 1.续航:≥22支; 2.预热时长:≤15s; 3.单支烟功耗≤75mAh; 4.具有抽吸暂停功能; 5.温度档位≥2种; 6.适配河南中烟通配型加热卷烟。 | |
周向加热 | 3 | 1.年轻时尚、结构精致; 2.烟具应具有显示屏设计; 3.烟具主体为非金属机身。 | 1.续航:≥20支; 2.预热时长:≤30s; 3.单支烟功耗≤120mAh; 4.适配河南中烟NSC加热卷烟,兼容国际市场主流烟支结构。 |
4 | 1.小巧便携、简约时尚; 2.烟具主体为金属机身。 | 1.续航:≥25支; 2.预热时长:≤25s; 3.单支烟功耗≤95mAh; 4.整机设计采用模块化设计,核心模块可功能拓展; 5.适配河南中烟NSC加热卷烟。 | |
5 | 1.简洁商务、握感舒适; 2.烟具主体为布艺设计。 | 1.续航:≥20支; 2.预热时长:≤25s; 3.单支烟功耗≤110mAh; 4.温度档位≥2种; 5.适配河南中烟NSC加热卷烟。 |
4.知识产权要求
响应人根据要求提供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响应人应确保所有设计为原创设计,符合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否则响应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5.资料提交
5.1资料提交要求:响应人需提交一份包括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烟具设计方案在内的纸质响应资料,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一份烟具设计方案的电子版文件。
提供以上材料后视为报名(不再单独进行报名)。
5.2提交方式:分为纸质及电子版两部分提交。
响应人按照本征集通知第8条载明的联系地址邮寄5.1条要求的纸质材料,并发送电子版设计方案到指定邮箱。
5.3递交截止时间: 接收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24:00(邮寄方式寄送的文件:以邮寄到达征集人指定地点的时间确定;邮箱形式发送的设计方案:以到达征集人指定邮箱的时间确定),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视同无效响应。
6.评审
本次征集分为资格初审及设计方案评审两部分;
征集人收到各有效响应文件资料后,优先审查响应人资质。若发现响应人不符合资质要求,则该响应人报名视为无效报名,该响应人前期已提交的设计方案征集人不再进行后续审查,且纸质及电子版文件征集人不再退回。
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设计方案评审。评审全部采用盲评盲选方式,评委对参评方案依照《产品开发管理程序 第3部分:新型烟草》(Q/HNZY 101.2 001.3—2024)“4.1加热卷烟产品开发评审程序”条款进行产品设计评审。
对于评审通过的设计方案,征集人后续将会以电话形式通知相应响应人提供烟具实物样品进行设计方案验证;未通过评审的设计方案不再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上发布、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网站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三大街8号(黄金叶科技园)
联 系 人:戚先生 徐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291296 15037419905
邮 箱:475118996@qq.com
如有其他疑问,可随时与以上联系人联系。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分公司
二〇二四 年 八 月 十四 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