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欣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鸿望0515-882007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3、招标规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人数约500人,本单位计划为员工办理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计总预算约200万元(其中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为100万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1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涉及产品包含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委托产品。
5、合同履行期限
5.1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合格后在不高于中标价的基础上可续签。
5.2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合同期为甲方员工终身,自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合同项下所有员工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本项目投标人允许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若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且每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经营单位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0楼
联系人:陈欣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盐城市,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3、招标规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人数约500人,本单位计划为员工办理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计总预算约200万元(其中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为100万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100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涉及产品包含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障委托产品。
5、合同履行期限
5.1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合格后在不高于中标价的基础上可续签。
5.2长期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合同期为甲方员工终身,自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合同项下所有员工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拥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本项目投标人允许市级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若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且每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经营单位参加投标。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盐城交投集团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
开户名: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盐城分行 3110000010120100140133
注:1、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线下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或保险或保函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七、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交通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金融城5号楼20楼
联系人:陈欣
电 话:0515-690070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鸿望、张旭良
电 话:0515-88200316、1351513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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