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中选结果的公告(2020-361022-46-01-008679)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361022-46-01-00867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黎川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黎川县财政局





采购项目名称:



黎川县城镇水厂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项目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2020-361022-46-01-008679





项目编号:



3610220148704532305121076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日期:



2023-05-17 09:00:00





项目规模:



投资额(¥135786379.18元)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黎川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机构评审计费办法(试行)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字[2003]1177号)文件精神,受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评审费用采取复合计费的方式计费,由基本付费和业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付费按照送审额分段累进计费率计算。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费办法。 一、工程预(概)算类 基本付费: 1.送审额200万元及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2‰计算; 2.送审额在200-500万元及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1.8‰计算(省标准为3.9‰); 3.送审额在500-1000万元及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1.5‰计算; 4.送审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累进计费率按1‰计算; 业绩费: 按照预(概)算评审审减额的1%计算 二、工程竣工结算类 基本付费: 1.送审额200万元及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3.36‰计算; 2.送审额在200-500万元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3.12‰计算; 3.送审额在500-1000万元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2.88‰计算; 4.送审额在1000-3000万元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2.64‰计算; 5.送审额在3000-5000万元以下的,累进计费率按2.4‰计算; 6.送审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累进计费率按2.16‰计算。 业绩费: 1.送审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审减额的3%计费; 2.送审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审减额的2%计费。 三、工程预(概)算类、竣工结算类评审费实行上封顶、下保底计费: 工程预(概)算类评审按上述计费办法计费超过8万元/宗的,按8万元/宗计费;竣工结算类评审按上述计费办法计费超过18万元/宗的,按18万元/宗计费。 送审额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工程预(概)算类评审按上述计费办法计费不足800元/宗的,按800元/宗计费;竣工结算类评审按上述计费办法计费不足1000元/宗的,按1000元/宗计费。 工程评审计费=基本收费+业绩费





洽谈时间:



2 (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2 (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2 (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中选企业名称:



河南天同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东18号东1单元14层1405号







中选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咨询电话:



黎川县财政局(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黎川县财政局(登录后查看)





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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