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小南门安置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凌工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二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小型项目招标)
小南门安置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南门安置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政字【2020】19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休宁县齐云宜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休宁县齐云宜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小南门安置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
2.2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5招标控制价:a值监理最低费率报价为0.8%(含0.8%),最高费率限价为1.2%(含1.2%),服务费结算价=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标费率,本项目不计取延期服务费。
2.6招标内容范围、规模:监理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和相关配套服务;工程合同暂估价为766万元。
2.7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项目类别:工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独立法人资格;并为休宁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库内企业。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资格。
3.3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须已在监理项目不得超过2个;(2)本项目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3)项目监理人员配制需严格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4)本项目对中标单位项目总监进行广域网考勤, 要求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邀请书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8月09日9时00分前,符合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到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进行报名确认(联系人:凌工: 0559-7515562),逾期视为不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休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8楼西侧会议室。
5.2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报价递交人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代表自行递交,需出示身份证。
5.4本次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休宁县齐云宜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58号、休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八楼    
联 系 人: 凌工                     
电    话: 0559-7515562
 
 
                                   2023年08月04日
 
 
 
 
 
 
第三章  报价及定标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结算价法。有效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值比较,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值的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最接近基准价的报价绝对值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随机确定排序。
2.  投标报价
2.1 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特点、要求和投标企业自身实力,以对控制价合理的结算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即为:**.***%)为投标报价。
2.2投标报价函一式二份,密封在小信封内,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盖章或签字; 由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否则投标无效。
2.3 投标报价超出a值范围的;
3. 开标和中标预选人确定原则
3.1检查投标人的有效性→由招标人随机抽取c值系数→拆封投标人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b值)→公布中标预选人;
3.2按报价最接近基准值的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4. 评标基准价计算
4.1 评标基准价(b值)计算方法:所有在a%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c值(如在a%范围内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计算平均值);(凡小数点后均保留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即为:**.***%)
4.2  由招标人从以下系数中随机抽取c值: 0.98、0.99、1、1.01、1.02;
4.3  a值的范围(均含本身)为:房建公用监理为0.8-1.2;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用户库资格,2年内不接受入库登记申请,小型项目入库保证金不予退还:
5.3确定为中标人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5.4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5.5中标后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
 
 
 
 
投标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投标价费率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达到      。
2.如我方中标:
(1)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中标后不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3)项目总监须已在监理项目不得超过2个。
(4)我方承诺不计取延期监理服务费。
(5)我方承诺总监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 22 天。
(6)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不实,愿意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小南门安置区建设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监理招标(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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