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渡发电厂
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 项目
采购文件
乌江渡发电厂
2018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乌江渡发电厂 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 1
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2
第三章 评审办法 5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5
第六章 图纸 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6
第八章 报价文件格式 2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乌江渡发电厂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乌江渡发电厂,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
采购范围: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包括成套设备及附件、配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往目的地,交接、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及运行指导,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提供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与其他单位所供设备之间的接口协调工作等。
3.供应商资格审查方法及要求
3.1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潜在供应商资质和条件的要求(只有符合下列评审条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该项目报价):
3.2.1营业执照:具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
3.2.2具备独立设计、制造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微机故障录波装置的能力。
4.报名方式
凡满足上述资格要求而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在2018年07月05日09:30时前进行线下报价。
5.联系方式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香港路乌江大厦1506室 邮 编: 563000
联 系 人: 牛娴 电话/传真: 0851-28603276
电子邮件: nx@chd.com.cn
2018年6月25日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名称:乌江渡发电厂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乌江镇乌江渡发电厂 技术联系人:闻键,电话0851-28604226 商务联系人:牛娴,电话0851-28603380 |
采购范围 |
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包括成套设备及附件、配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往目的地,交接、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及运行指导,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提供技术资料、图纸,以及与其他单位所供设备之间的接口协调工作等。 |
踏勘现场时间 |
不组织 |
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05日09:30时,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
报价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本1份。 |
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
采用线下报价,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在封口上加盖报价人印章,不论成交与否,报价文件均不退回。 封签的报价文件按时送到贵州省遵义市香港路乌江大厦1506会议室;不能参与现场共同开启报价的,报价文件提前送达,并对报价的公正性认可。 |
计划工期 |
进场后15天内完成 |
支付方式 |
第一次付款:检修调试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0%,第二次付款:质量保证期满并验收合格后,则付清全部款额,即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资质条件 |
见询价采购公告 |
否决条件 |
(1).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或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2).报价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或报价文件内容与询价采购文件有严重背离。(3).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不满足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4).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与询价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内容有重大偏离。(5).其它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 |
乌江渡发电厂拟对 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 进行询价采购。为优选项目承包单位、降低工程造价、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工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乌江渡发电厂负责组织对该工程进行询价采购。请参加该工程询价的单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按时提交报价文件。
1、工程名称: 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
2、工程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乌江镇乌江渡发电厂
3、甲方:乌江渡发电厂
4、工程内容:见附件《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工程量清单》
5、施工期用水、用电:施工期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指定搭接。
1、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施工工期:进场后15天内完成
3、质量要求:优质工程。
4、进度要求:保证项目在施工工期内完成
5、工程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询价采购小组对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报价相等的,由询价采购小组自行确定。
1. 报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询价采购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采购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采购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工程量清单格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22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
套 |
1 |
配置暂态录波和稳态录波 |
||||
2 |
屏柜(含屏内配接线、 小开关、按钮、端子排 等) |
面 |
1 |
武汉梅勒(RAL7035,门轴在左) |
||||
3 |
打印机 |
台 |
1 |
|||||
4 |
重要备品备件 |
故障录波装置电源模块2块 |
||||||
5 |
调试软件及报告分析软件 |
套 |
1 |
|||||
6 |
调试及维护专用笔记本电脑 |
台 |
1 |
|||||
7 |
技术服务费用 |
项 |
1 |
|||||
8 |
出厂验收及调试 |
项 |
1 |
|||||
合计 |
注:以上报价包含设备、材料、运输、保险、管理、施工、税金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图纸相关要求参照《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中第4.2款厂图纸资料相关规定执行。
1 总则
1.1引用的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除本文件特殊规定外,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均应按IEC标准和本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规程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版本应是最新的。如果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这些标准中最高要求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乙方选用规定以外的标准时,则需提交这种替换标准,并充分说明其理由,按规定程序书面提交给甲方审查和分析。仅在乙方已证明替换标准相当或优于本文件标准,并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提交供审查的标准应采用英文版本或中文版本。
1.2本技术规范用于“乌江渡发电厂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项目设备及其附件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试验的监督指导与质量保证期内及其后的技术服务。
1.3除专门制定外,所有的设计、设备制造、材料、试验、操作等均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条款所述的相应标准,若无相应标准,则应符合其他国际上承认的标准和有关国标。
1.4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情况下运行可靠。
1.5本采购文件技术条款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条款和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6 如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条款的条文提出技术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技术条款的意见和同技术条款的差异”为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7本设备技术条款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 工程概况
2.1概述
乌江渡发电厂位于贵州省中部遵义县境内,乌江中游,南距贵阳市105km,北距遵义市55km,分为两个厂房,安装5台单机容量250MW水轮发电机组。电站在系统中的主要作用是调峰、调频,承担系统事故备用,是一项以发电为主的综合利用工程。
电站按无人值班设计,设备应满足无人值班的运行要求。
2.1.1工程设备慨况
乌江渡发电厂一号厂220kV母线为单母分段接线方式,共有三段母线,正常运行时三段母线联络运行。三段母线分别接有1条出线。各设备有关参数分别如下:
220kV Ⅰ段母线电压互感器:
220kV Ⅱ段母线电压互感器:
220kV Ⅲ段母线电压互感器:
江盘线201线路电流互感器:1200/5 A
江永Ⅰ回205线路电流互感器:1200/5 A
江永Ⅱ回206线路电流互感器:1200/5 A
I、II母联开关电流互感器:1200/5 A
II、III母联开关电流互感器:1200/5 A
2.2自然环境条件
2.2.1 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 16.8℃
极端最高温度 40.7℃
极端最低温度 -6.1℃
2.2.2 相对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0%
2.2.3 海拔高度 ≤1000m
2.2.4 地震基本烈度 8度
2.3设备使用环境条件
2.3.1 尘埃
本系统设备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地考虑防尘措施。
2.3.2电磁环境
电站调速器设备安装场所无任何特殊的电磁屏蔽措施, 乙方应保证在此环境下设备能安全运行。
2.4 厂用电源
2.4.1 交流电源 380/220V
交流电频率 50Hz
电压波动范围 ±15%
频率波动范围 -3~+2Hz
2.4.2 接地
全厂设置过电压保护,工作接地、保护接地,电站共用接地网,其接地电阻≤1Ω,所有供货设备的接地均接至该接地网。
3 供货范围
3.1 工作内容
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一号厂220kV录波装置B套换型改造成套设备及附件、配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往目的地,交接、安装指导,现场试验及运行指导,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提供技术资料、图纸与业主单位,以及与其他单位所供设备之间的接口协调工作等。
3.2 供货范围
⑴ 乙方应提供如下设备:
序号 |
项 目 |
价 格 |
备注 |
1 |
220kV线路故障录波装置 |
配置暂态录波和稳态录波 |
|
2 |
屏柜(含屏内配接线、 小开关、按钮、端子排 等) |
武汉梅勒(RAL7035,门轴在左) |
|
3 |
打印机 |
||
4 |
重要备品备件 |
故障录波装置电源模块2块 |
|
5 |
调试软件及报告分析软件 |
||
6 |
调试及维护专用笔记本电脑 |
调试及维护专用笔记本电脑 |
|
7 |
技术服务费用 |
||
8 |
出厂验收及调试 |
交通、住宿费 |
|
合计(1~7项) |
(2) 供货范围
本次供货故障录波装置包括,1套故障录波装置换型改造,含故障录波装置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4 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的提交
4.1 一般要求
4.1.1 乙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4.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一致、清晰、完整、图纸及其图形、文字符号必须符合GB4728、GB7159-87的规定,其回路标号应符合GB316-64的规定,满足工程要求。
4.1.3 乙方资料的提交要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给出全部的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对提交的合同设备的每批图纸都需列出清单,并在时间表上作适当的标明。时间表在所有情况下都是一个按次序提交图纸和资料的完整计划,并满足交货和提供电站设计资料的顺序的需要。
4.1.4 对于其他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的设计、设备的安装、监造、运行、维护、检修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乙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4.1.5 对于乙方提交的图纸,甲方不将图纸退回乙方,只书面通知乙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名称,并要求乙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图纸。由于重新修改图纸,推迟合同规定的交图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时,将认为乙方延误工期,并应承担违约罚款。
4.2 工厂图纸资料
本节包括对本规范规定的全部设备的制造图纸、图纸的U盘、文献及小册子的提交的要求。
4.2.1 工厂图纸
a) 工厂图纸:包括制造、装配、电气接线及端子图、安装设计图、布置图、材料和设备的清单或表格、制造厂的标准图、设计计算书、说明书、特性和试验数据、接线和控制图,以及所有其它图纸及材料和管道系统、与设计有关的附带说明等技术文件。
b) 完工厂图纸主要类别
1) 外形图
乙方所提交设备的外形图应完整地标出外形尺寸、重量(总重及运输重)和安装时要求厂房结构设计预留的空洞位置和尺寸(包括起吊高度和吊物孔尺寸)。
2) 原理图和接线图
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系统图、原理图、接线图、端子图。图中应表示所有仪表、开关和设备的外部接线,并应提供表示所有仪表、继电器、盘柜和其它装置的内部接线详图。
3) 装配图
指表示出将各种部件组装成为一个完整产品的设计图。
4) 详图
乙方应提交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设计计算书、安装指南、用户使用手册、技术参数、维护指南、原理图和接线图,以充分说明所有部件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这些图应标注所有必需的尺寸、材料的型号和级别以及电气回路中的端子箱位置、尺寸和导线规格。
c) 工厂图纸应按比例绘制,并完整的标注尺寸,尺寸单位为公制。图中所有文字均须使用英文或中文。
设计计算书应足够详细的说明基本设计方法、假定、使用标准及计算结果,以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为可能的设备故障分析提供充分的依据资料。
d) 工厂图纸图幅应是标准公制系列的倍数,除有特殊要求更大尺寸的图外,一般不超过594mm×841mm。所有大于A4的图纸和文件均应折叠成A4大小并装订成册后提交甲方。
e) 在工厂图纸资料提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应检查其图纸是否符合合同技术条款的要求,假如工厂图纸与合同设备不符,不管是工厂实际标准所引起或其它原因,乙方都应在发送的信件中作专门说明。
f) 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工厂图纸应附有乙方签字的文字说明,说明工厂图纸已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要求被乙方检查过。
g) 正式图纸的提供:所有正式图纸(已经甲方审批的)应盖有“正式图”图章,除另有说明外,应提供8份纸质图给甲方,并给甲方提供2份完整的正式图纸的可编辑的AUTO CAD光盘。正式图纸应装订成A4尺寸大小的图册。制造厂的文献、计算书、说明书、样本及其它有关文件应提供6份副本或复印件给甲方。
h) 正式图纸提交后,应尽量避免对其修改。若需进行修改,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由乙方对制造、加工、安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负赔偿责任。供货设备现场图纸的修改需由乙方完成。
i) 在合同工作完成之前,乙方应提供1整套符合现场情况、最终定型的结构和设备的永久性图纸(竣工图)6套提供给甲方。
4.2.2 图纸数量
正式图纸、资料的提供:所有正式图纸、资料的提交按8份、
4.2.3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
乙方应对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工厂组装和试验、搬运和贮存、安装、运行和维修、现场试运行和验收试验提供书面的详尽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在设备交货前1个月提交,以便在实际的安装和运行之前,甲方能获得可提供审查的文本。经最终审查和批准后,应提交8套完整耐用的最终说明书(包括所有外购设备)的装订本给甲方。
安装、运行和维护说明书应与所提供的设备相适应。乙方的供应者和分包商的说明书应经乙方检查,并作为乙方的说明书一起提交。说明书采用中文。
1) 说明书应由封面、扉页、目录、插页和资料组成。资料内容包括概述、安装、运行、维护、检修、部件清单和推荐的备品备件清单及附录。
2) 扉页应包括设备的名称和功能、制造商的标志号以及乙方的规范号和标题。
3) 目录应列出说明书的所有章和小节标题,带有每节开头的参考页码和包括的图纸清单。
4) 插页应是说明书所描述的设备的识别插图。
5) 叙述的资料应由图纸、图表以及设备的外形及包括主要总装件和组装件功能的描述。
6) 安装资料应包括预装检查、安装、校准及运行准备。
7) 运行资料应包括投运、运行等所要求的分步操作程序,还应包括操作规程和运行限制范围。
8) 维护资料应包括供设备正确运行时的检查、调整及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维修所要求的专用工具清单应包括在维修资料中。
9) 此外还应提交设备在内陆运输和工地搬运、存放和维护的详细说明,说明书中应有解释、图示、尺寸和重量,并包括:
(1) 设备在装卸、放置时应遵守的规定。
(2) 仓储检查和维护。
(3) 防护方式的采用。
c) 说明书的提交时间和份数
1) 设备装运前20d,提交安装指导书。
2) 设备装运前20d,提交运行维护说明书。
3) 经甲方批准后的说明书(标有“正式图”字样)应提交给甲方6份副本。
4.2.4 图纸和文件提交时间表
合同生效后15d内,乙方应提供给甲方3份设备全部工厂图纸和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的提交时间表,对应提交的有关合同产品的每份图纸和文件都应列入清单,并标明提交时间。时间表是一个按次序提交图纸和资料的完整计划,应满足交货和电站设计的需要。时间表需要重新修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对修改的原因作详细说明。乙方应在原计划时间15d前提供修改时间表,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才可改变原计划时间。
4.2.5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a) 甲方负责对所有合同设备图纸、技术文件和各设备之间的连接方案及各系统的审批工作,但不负责审查设备的结构设计和工艺。所有工厂图纸、安装运行维护说明书、设计和制造标准等技术文件均需递交甲方审批。所有提供审查的图纸或文件应盖有“送审”章,寄给甲方3份。
b) 甲方审批图纸或文件后,给出审查意见,在审查意见中给出:
1) 可继续进行,无需进行修改。
2) 按修正的进行。
3) 修正并重新提交。
4) 拒绝。
c) 当图纸或文件给出3)或4)审查意见被返回后10d内,乙方应做修改和(或)更正,并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审查。
d) 当图纸或文件给出1)或2)审查意见返回乙方后5d内,乙方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如果有的话),整理成正式图和(或)文件(标有“正式图”标记)按规定份数提供给甲方。
e) 甲方将在收到送审图纸后20d内审查完并回复。如无特殊情况,超过20d,乙方未收到甲方的回复,则可视为“可继续进行,无需进行修改”,但应通知甲方。
f) 甲方仅对图纸和文件进行原则性审查。对不符合合同条款或任何性质的错误和疏忽、图纸或说明中的偏差,或由此偏差而可能产生的与其它产品的矛盾,均应由乙方负责。
g) 如果在甲方批准后,乙方因修改设计或工艺再修改图纸或文件(此修改需甲方批准,且乙方对由此造成的设备加工、安装及与其它相关的部分的协调、质量及损失负责),则在修改完后5d内按相同程序将新的图纸或文件提交甲方审查。
1.4.2.6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
a) 乙方随标书提供的图纸和数据应简单地说明设备的设计特点,同时对与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有异或有偏差之处应清楚地说明,除非经甲方同意,设备的最终设计应按照这些图纸和数据的所有详细说明进行。
表示系统接线图和表示总体布置的平面、立面和剖面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联的埋入部分数据,应表示各设备的主要参数、尺寸和重量,特别是那些影响厂房布置以及影响设备运输、装卸和安装所需空间者更应尺寸详细。
b) 乙方应提供一份建议的设备安装进度表(包括组装和试验等)。
4.3 设备制造进度表
4.3.1 合同生效后10d内,乙方应根据商务卷有关条款提出的交货进度要求,按最有利的情况编制详细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时间表,并经甲方审查和批准。最终的设备制造进度应递交3份给甲方。
4.3.2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应是线条图或箭头指示图表形式,表中的项目应按其实施的顺序和系列来安排。
4.3.3 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如需修改,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在分发到乙方的工作地点后,同时将所有原进度表的复印件保留在乙方档案中,以便甲方能取出分析和研讨。
4.3.4 最新修改的设备制造和交货进度表一经编制完成,就应直接寄给甲方3份。
5 标准与工艺
乙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全部设备安装工作的检查、施工安装、调整、试验、验收应遵循设备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和制造厂有关技术文件,并符合国家和部颁发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5.1 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条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按标准号顺序排列标准,如果各标准要求有所不同,满足更高的标准要求。
本合同设备除满足本规范规定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标准,这些标准应为最新版本。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如下(但不限于此):
序号 |
标准代号 |
标准名称 |
1 |
GB14285 |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
2 |
DL/T5177 |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设计导则》 |
3 |
电安生[1994]191文 |
《电力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求》 |
4 |
国电发[2000]589号 |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
5 |
DL/T720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
6 |
DL478 |
《静态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
7 |
DL/T527 |
《静态继电保护装置逆变电源技术条件》 |
8 |
DL/T587 |
《微机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
9 |
GB2423 |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 |
10 |
GB/T13926 |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
11 |
IEC-255-4 |
《电气继电器干扰试验》 |
12 |
GB6162 |
《静态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
13 |
GB7261 |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 |
14 |
JB3700 |
《电力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产品包装技术条件》 |
15 |
JB3701 |
《电力系统保护及自动装置产品贮运技术条件》 |
16 |
GB5017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17 |
GB/14537 |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 |
18 |
GB50065 |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
19 |
GB/T14598.9 |
《辐射静电试验》 |
20 |
GB/T14598.10 |
《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
21 |
GB/T14598.13 |
《1兆赫脉冲群干扰试验》 |
22 |
GB/T14598.14 |
《静电放电试验》 |
23 |
DL/T667 |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
24 |
DL/T 5091 |
《水力发电厂接地设计技术导则》 |
25 |
DL/T 586 |
《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 |
26 |
DL/T723 |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技术导则》 |
27 |
GB156 |
《标准电压》 |
28 |
GB 4208 |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30 |
GB191 |
《包装储运标志》 |
31 |
GB/T17626 |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
32 |
GB/T 8446 |
《国标电力半导体器件用散热器》 |
33 |
GB5027 |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
34 |
GB5015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35 |
DL/T507 |
《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 |
36 |
IEC |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标准 |
37 |
DL/T 553 |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 |
38 |
DL/T669 |
《220kV~500 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检验准则》 |
39 |
DL/T 663 |
220kV~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装置检测要求 |
40 |
DL/T860.7.2 |
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抽象通信服务接口(ACSI) |
41 |
DL/T 873 |
微机型发电机变压器组动态记录装置技术条件 |
42 |
Q/CSG10011 |
中国南方电网220kV~500kV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 |
5.2抗干扰能力
乙方确保装调速器设备具有足够的抗电磁辐射干扰能力和足够的抗雷电干扰措施,以保证所有设备能在现场环境下安全可靠运行。
a)能承受GB/T17626.12-2013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中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为三级的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b)能承受GB/T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中规定的试验严酷等级为三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5.3电气绝缘性能
绝缘电阻、工频耐压、冲击电压均满足所规定电气绝缘性能的要求。
6 设计联络会
6.1设计联络会的规定
本节规定乙方与其它承包商之间、乙方与甲方之间、以及乙方内部各设备制造商之间的工作协调及联络。
6.1.1 在合同生效后5d内,乙方应提交给甲方3份联络会的计划日程表。
6.1.2 设计联络会均由乙方组织,甲方将派技术人员参加。
6.1.3 乙方与甲方之间应召开一次设计联络会,讨论故障录波装置及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澄清技术规范中的问题。每次设计联络会均要作好记录并编写会议记要,会议记录和记要由乙方负责书写。会议记录由有关各方的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举行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会议期为一周,甲方所有参会人员费用由乙方负责。
1) 审查和讨论故障录波装置的初步设计方案和详细工程实施计划;
2) 审查和讨论故障录波装置选择和配置;
3) 讨论并确定故障录波装置的组屏及布置方案;
4) 讨论并确定各屏柜的端子接线图;
5) 讨论并确定故障录波装置的详细工厂试验计划;
6) 讨论并确定故障录波装置现场现场施工和试验计划;
7) 讨论并确定甲方人员的培训计划;
6.1.4 会议纪要:由乙方负责记录并编写纪要,纪要用中文书写,包括讨论的内容和得出的结论。由有关各方首席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并发给所有与会者。
7 试验和验收
7.1 设备试验的主要项目和内容见各设备的技术条款。所有设备应根据规范规定的条款和IEC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进行试验。各设备技术条款所规定的试验项目和内容是乙方最低限度必须完成的,但并不排除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和有关制造厂标准进行其它必要的试验和检查。出厂试验、型式试验由乙方进行,现场试验由乙方负责完成,现场试验时间由甲方决定。
7.2 如果乙方认为原有的型式试验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特殊试验的要求,应提供所有型式试验报告供甲方审查,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审查不合格,甲方保留要求做某些试验的权力,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合同设备必须在做完所有试验项目并且合格后才能包装发运出厂。甲方或它的代表可能参加所有试验或部分试验,乙方应在试验开始前30d提交一份完整的试验大纲和进度表供甲方审查。试验大纲和进度表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方法、试验程序、每项试验需要的设备和仪表、使用的试验表格等。
7.4 如果现场安装中发现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5 所有现场试验由乙方完成。乙方应提供负责的试验项目所必须的经过校准的(附有率定证明文件)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包括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记录表格等除主变耐压试验的试验变压器外),乙方应提供现场试验所必须的试验设备清单并单独报价,应注明试验完成后每套试验设备的折旧价格,这部分报价不包括在总报价中。试验完成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折旧价购买这些试验设备的一部分或全部。
7.6 各项现场试验报告由乙方编写,甲方(或甲方代表)均应在试验报告中签字认可。
7.7 各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项目、试验目的、试验人员名单、测量仪表的检查和率定、试验方法、试验程序、试验接线图、试验表格、计算实例、计算过程使用的各种曲线、全部测量结果汇总、最终成果的修正和调整、测量给定和试验成果分析、误差说明以及对试验结果的论证。
7.8 出厂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10d内提供。现场试验报告在试验结束后30d内提供。乙方或试验单位应以试验报告或试验合格证书的形式提供6份合格的试验结果及相关的特性曲线,其中1份正本和3份副本给甲方。
7.9 开箱检查验收
a) 开箱前2d甲方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开箱,若3d内乙方未派代表来现场,甲方可单独开箱,乙方应对开箱检查的情况予以承认。
b) 开箱检查设备和装箱单的内容、规格、数量等是否相同,外观检查有无损坏等情况。若发现错、漏、缺、坏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7.10 现场施工、施工方案
7.10.1 乙方应负责对现场改造范围内原有设备的拆除,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新增电缆的敷设和接线,所供设备之间光缆、线缆的敷设和接线,与其它系统之间的所有电缆的接线,电缆开孔、原有孔洞的封堵,等及甲方人员的培训、调试、试验和试运行等现场施工服务工作。
7.10.2 乙方应提供有能力的现场服务人员,在甲方的配合下完成工作。现场服务人员的服务采用技术总代表制,技术总代表全权代表乙方负责与甲方联系。
7.10.3 甲方将协调乙方现场服务的进度。乙方应与甲方协作以便尽可能的符合改造进度,并按通知的时间,提供这些服务。
7.10.4 乙方现场服务应在保证安装质量的前途下,考虑和照顾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安装技术、工艺习惯,并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
7.10.5 乙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对所有现场服务工作负责。如乙方现场服务人员错误使设备损坏,乙方应自费修复或更换,并负责支付延误工期的罚款。
8 保证期和保证期内的服务
保证期一般为设备投运后1年。保证期内的服务包括监督、故障修复和保证期结束时的检查。保证期内非甲方原因产生设备故障或因故障更换部分设备,则保证期自设备修复之日起或设备更换调试投运之日起重新计算。保证期过后,乙方仍要以优惠价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9 技术参数及要求
9.1 一般技术条件
采购文件仅对合同内设备在设计、制造及试验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设备各部分的详细结构和工艺,应由投标单位根据本文件的要求和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制造或采购,同时在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中加以说明。
如果投标单位未对本采购文件的条款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单位提供的设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9.2 装置运行环境条件要求
a) 海拔高度:1000m
b) 环境温度:-5℃~50℃
c) 相对湿度:5%~95%
d) 大气压力:70kPa~106 kPa
e) 地震裂度:8级
f)其他:适合水电站的条件
9.3 电源
交流电源:AC220V、允差 –15%~+10%、50±0.5 HZ,正弦波形畸变不大于5%。
直流电源:DC220V、允差 –20%~+15%、纹波系数不大于5%。
9.4 基本配置
① 微机型嵌入式一体化故障录波及测距装置,具有32位及以上CPU的主流产品、人机对话系统为非Windows系统,TFT 真彩液晶显示器、4个USB移动存储设备的接口、2个以太网口、2个串行通讯接口、GPS对时接口、交直流双供电、远传设备以及故障分析软件等。
② 通道容量:114路模拟量(包括电流量50路、备用电流量20路,电压量36路、备用电压量8路)、128 路开关量。
③ 打印机
④ 柜体及附件
⑤ 鼠标和键盘为USB接口
9.5 主要功能
220kV线路微机型故障录波装置应能记录与监测线路、母线的运行状态,作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行为的分析工具,为线路、母线和电网故障的分析提供依据。
(1)装置应具有记录线路、母线正常运行数据的稳态记录功能。即对线路电流(含零序电流)、母线电流(含零序电流)、母线电压(含零序电压)等电气量自装置投入运行后即进行非故障启动的连续记录。
(2)装置应具有记录线路、母线异常或故障数据的暂态记录功能。当线路、母线或电网发生大扰动时,能自动对扰动的全过程按要求进行暂态记录,当暂态过程结束后,自动停止暂态记录。
(3)当线路、母线或电网连续发生大扰动时,装置应能完整地记录每次大扰动的全过程数据。
(4)所记录的数据应真实、可靠、不失真,能准确反应谐波、非周期分量等。
(5)所记录的数据应有足够的安全性,不会因装置连续多次启动、供电电源中断等偶然因素丢失。
(6)故障时,装置应输出异常/故障信息,以便运行人员的处理。输出信息至少应包括:故障时间、设备名称、启动原因、保护及开关跳合闸时间、保护动作情况、开关量动作情况等。
(7)故障录波器应能连续记录多次故障,存储容量要足够大,如能保留100次以上最新的录波数据,每次录波数据包括全过程记录的信息、数据和处理结果。存储器满时,新数据自动覆盖老数据。应可自动和手动远传故障数据到上级调度管理部门,远传时应不影响录波。
(8)为适应集中处理的要求,输出数据格式应符合标准格式,与ANSI/IEEE C37.111-1991 COMTRADE兼容。
(9)该装置在存盘及打印过程中,再次发生故障应仍可进行录波,且不影响当前的存盘及绘图。
(10)装置应具有完善的硬软件自检和巡检功能,当系统发生异常或故障时送出报警信号。
(11)应具备接入系统通信网或局域网远传至调度端进行观察、保存、检索和分析的功能。
(12)应具有用于判断保护动作行为的后台分析软件。
(13)电站为录波装置提供DC220V电源,具有失电报警的功能。
(14)装置应具备2路RS485串口和2路以太网接口。RS485串口或以太网接口能分别与继电保护信息子站系统通信。通信规约为IEC103。
(15)装置应具有自动检测功能。当装置元器件损坏时,应能发出装置异常信号,并能显示发生异常的部位。
(16)装置应具有自动复归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恢复正常工作。装置对自复位命令应进行记录。
(17)装置屏柜端子不得与装置的弱电系统(CPU的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对不同的电路,应分别采用光电耦合、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耦合等隔离措施。
(18)应具有接收电站统一GPS对时装置B码对时接口,装置的钟(包含工控机时钟)误差不应超过±1ms。
(19)装置应以无源空接点方式送出以下信号:自检故障报警、录波启动报警、装置异常报警、电源消失报警、信号总清(手动复归)报警。
(20) 随装置提供的分析软件应能用于非Windows操作系统,能对稳态和暂态记录数据进行离线的综合分析。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① 数据综合分析功能
---- 应采用图形化界面;
---- 稳态和暂态数据应能同屏显示,统一分析;
---- 应具有编辑,能对所提供的波形进行显示、迭加、组合、比较、剪辑、添加标注等功能,可选择打印;
---- 应具有谐波分析、各序分量分析、矢量分析等功能。能将记录的电流、电压及导出的阻抗和各序分量形成向量图,并显示阻抗变化轨迹;
---- 应能进行各种故障计算分析。
② 数据远方传送功能
---- 能设置双向传送,应能设置修改装置参数的密码;
---- 按设置的时段和信道有选择性地调用装置的稳态记录数据;
---- 装置暂态记录数据的目录检索,可按信带道有选择性地调用;
---- 数据的传送应具有“断点续传”、“数据压缩”功能;
---- 能查询装置的当前状况和历史记录(如自检报告等)。
9.6 启动暂态记录的参量
(1)电压突变量启动
---- 电压突变量(含直流电压)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按信道设定;
---- 电压突变量启动定值,可按信道整定;
---- 整定值不小于5%Un,装置的电压突变量动作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20%。
(2)电压越限启动
---- 电压越限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按信道设定;
---- 电压越限启动定值应分高限和低限,可按信道整定;
---- 整定值在90%~110%Un范围内时,装置的电压越限动作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5%。
---- 当电压≦0.5Un的时间连续超过3s时,应自动退出电压越低限启动判据。
(3)负序电压越限启动
---- 负序电压越限是否起启动暂态记录,可设定;
---- 负序电压越限启动定值,可整定;
---- 整定值≧3%Un时,装置的负序电压越限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10%。
(4)零序电压越限启动
---- 零序电压越限是否起启动暂态记录,可设定;
---- 零序电压越限启动定值,可整定;
---- 整定值≧3%Un(Un=57.7V)时,装置的零序电压越限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10%。
(5)三次谐波电压启动
---- 三次谐波电压型判据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设定;
---- 三次谐波电压型判据越限启动定值,可整定;
---- 三次谐波抑制比应大于80;
---- 三次谐波电压型判据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5%。
(6)电流突变量启动
---- 电流突变量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按信道设定;
---- 电流突变量定值,可按信道整定;
---- 整定值≧3%In时,装置的电流突变量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20%。
(7)电流越限启动
---- 电流越限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信道设定;
---- 电流越限启动定值,可按信道分别整定;
---- 整定值≧110%In时,装置的电流越限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5%。
(8)负序电流越限启动
---- 负序电流越限是否起启动暂态记录,可设定;
---- 负序电流越限启动定值,可整定;
---- 整定值≧10%In时,装置的负序电流越限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5%。
(9)零序电流越限启动
---- 零序电流越限是否起启动暂态记录,可设定;
---- 零序电流越限启动定值,可整定;
---- 整定值≧10%In时,装置的零序电流越限动作值误差应不大于整定值的5%。
(10)开关量变位启动
---- 开关量变位是否启动暂态记录,可按信道设定;
---- 当外部开关量触点闭合(或断开)时间大于2ms时,应自动启动暂态记录。
(11)手动启动、远方启动
---- 装置应具有通过面板按键或/和键盘启动暂态记录的功能;
---- 装置应具有通过已建立连接的远方计算机手动启动暂态记录的功能。
(12)其它启动方式
9.7 数据记录方式
(1)数据记录分类
整套装置的数据记录方式应分为稳态数据记录和暂态数据记录。两种记录形式的数据文件可分别储存,后台分析软件应能进行统一分析。稳态数据和暂态数据应带有绝对时间标记。
(2)稳态数据的记录
装置应能连续记录电压、电流(含负序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频率等线路、母线重要电气量。数据记录间隔可设定,最小间隔应不大于0.02s。稳态数据存储时间应大于3天,稳态数据的存储应便于查找和远方调用。
(3)暂态数据的记录
---- 数据记录方式
当线路、母线或电网有大扰动时,装置自动启动,并进入暂态记录过程。装置根据不同的故障类型,采用不同的时段记录数据。基本记录要求如下:
A时段:大扰动开始前的状态数据,能输出原始记录波形及有效之值。记录时间可整定,最短时间应不小于0.12s,采样速率应不小于6000Hz。
B时段:大扰动初期的状态数据,能输出原始记录波形及有效之值。记录时间可整定,最短时间应不小于0.2s,采样速率应不小于6000Hz。
C时段:大扰动中期的状态数据,能输出原始记录波形及有效之值。记录时间可整定,最短时间应不小于5s,采样速率应不小于6000Hz。
D时段:记录大扰动长期过程的状态数据(仅对于振荡、失步及低频),能输出原始记录波形及有效之值。记录时间可整定,最短时间应不小于600s,采样速率应不小于6000Hz。
---- 启动条件
第一次启动:符合以上3.7.6条规定的任一条件时启动,按A-B-C-D时段顺序执行。
重复启动:在已经启动记录的过程中,如又满足新的自动启动条件,则重新进入A-B-C-D段重复执行。
---- 自动终止条件
当完成D时段的记录且无新的自动启动条件时,经不小于0.1s的延时后,自动停止暂态数据的记录。
9.8 主要技术参数
(1)输入信号
模拟量: 额定交流电压(有效值) 相57.7V 开口三角100V
额定交流电流(有效值) 5A
额定频率 50Hz
瞬时最大值:交流电压3倍额定值,交流电流20倍额定值
开关量: 无源空接点
(2)记录量
交流电压量:220kV Ⅰ段母线电压,220kV Ⅱ段母线电压,220kV Ⅲ段母线电压。
交流电流量:江盘线电流,江永Ⅰ回电流,江永Ⅱ回电流,I、II母联电流,II、III母联电流。
开关量:继电保护装置的跳闸接点、异常告警接点,线路开关辅助接点,母联开关辅助接点等。
(3)数据采样及存储指标
采样速度:大于5000点/秒;
采样方式:同步采样;
采样精度:模拟量16位A/D,稳态采样精度为0.2级;
开关量分辨率:不大于1ms;
谐波分析率:不小于10次;
稳态记录数据:最小间隔不大于0.02s。稳态数据存储时间应大于7天;
暂态记录数据:速率采样频率不小于6000Hz,存独立完整暂态数据的次数不小于1000次。
(4)记录量的有效范围
交流电流量:要求线性测量范围为工频有效值0.1~20In,考虑直流分量
交流电压量:要求线性测量范围为工频有效值0.01~2Un
频率:45Hz~55Hz
(5)记录时间整定范围
故障前 5~5000ms
故障后 0~10s
(6)功率损耗
直流回路:不大于100W
交流回路:不大于500W
交流电压回路每相不大于0.5VA
交流电流回路每相不大于0.5VA
(7)录波容量
录波次数应不限,硬盘容量应不小于320G。
(8)参数整定方式
可对运行参数进行修改,设定密码保护。
(9)录波主CPU:32位
(10)采样A/D:16位
(11)过载能力
交流电流回路 2倍额定电流 连续工作
10倍额定电流 允许10s
40倍额定电流 允许1s
交流电压回路 1.5倍额定电压 连续工作
直流电压回路 80%~115%额定电压 连续工作
9.9 系统试验
(1) 概述
买方与卖方在检查和试验过程中应密切合作。所有测试、检验的结果或结论,都应详细记录并由卖方有关当事人正式签字,试验和检查报告、记录和文件一式四份交买方。
买方对调试的认可,或者放弃参加检查和试验,均不能减轻卖方对合同的责任。
(2) 出厂调试与试验
1) 按照国家标准及制造厂标准进行,产品有关调试、试验大纲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 电气部分通电检查
---- 模拟量采样值校验
---- 开关量检查
---- 静态模拟试验
---- 继电器动作试验
---- 抗电磁干扰试验
---- 烤机(100小时)
2) 工厂试验应包括绝缘电阻测试等其它项目买方认为适宜的测试。
3) 应提供工厂试验合格证书及详细试验报告。
4) 买方有权参加设备的最终工厂检验。
5) 买方有权拒绝接收有缺陷的产品或要求其改造,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经改造后的设备应重新进行测试。
6) 卖方应在试验前30天,将出厂调试与试验的日程安排和试验大纲寄给买方。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含机票费、食宿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3) 现场试验和验收
1)概述
(a) 在设备安装完毕后,卖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调试和测试。现场试验应包括两个阶段:即现场临时验收和最终验收试验。从颁发临时验收合格证起,装置运行不少于一年,才能给以最终验收。
(b) 现场验收试验应在安装完毕的设备上进行。任何部件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及卖方的保证性能时,应由卖方无偿地加以更换。
2)现场临时验收试验
在设备安装完毕后,承包单位应先对设备进行现场临时验收试验,试验方法和要求应符合DL/T669《220kV~500 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检验准则》的要求。
试验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此:
(a) 外观检测
---- 屏体各部件完整、无松动;
---- 屏体无划痕、漆面无剥落。
(b) 启动试验
---- 模拟量启动,包括各模拟量通道;
---- 突变量启动,包括各模拟量通道;
---- 正序电压过量启动;
---- 正序电压欠量启动;
---- 负序电压稳态量启动;
---- 负序电流突变量启动;
---- 开关量启动。
(c) 开关量检查
---- 录波启动接点;
---- 装置异常接点。
---- 复归接点
(d) 录波数据可靠性检查,检查所有录波启动后文件是否保存完整。
(e) 录波分析软件功能检查。
(f) 承包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现场调试报告,以表明220kV微机型线路故障录波装置完全达到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3)最终验收试验
(a) 在设备安装、试验和试运行后,若断定已符合本合同文件,签发临时验收合格证书。
在试验过程中,卖方应负责修理有故障的设备,并承担其费用。
(b) 初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起成功运行一年后,应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试验,最终验收试验应包括与临时验收试验同样的内容,重点将放在临时验收试验中不满意或第一年运行中有故障的设备的重新试验上。
(c) 当所有最终验收试验圆满完成后,买方将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
9.10 屏柜
9.10.1 柜内端子采用凤凰(UK)系列接线端子,每个端子只允许接一根导线,所有端子的额定值为10A,1000V,具有隔板、编号等,对外电缆联线均通过端子排;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和阻燃性能,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CT的二次回路应提供标准的试验端子,便于断开或短接各保护装置的输入与输出回路。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交流电压端子采用与交流电流端子相同的端子。
9.10.2端子排布置
1) 端子排采用按装置分区,按功能分段原则。柜内每侧底端集中预留备用端子。
2) 公共端、同名出口端采用端子连线,配置足够连接端子。
3) 端子应有明显的编号,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 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 ,屏内左右两侧各侧至少留有不少于10个的备用端子,且留有备用端子排以供设计时作转接或过渡用。
4) 各回路之间、正负电源之间、电源回路与其它端子之间要设置空端子隔离,跳、合闸引出端子与正电源至少间隔1个空端子。端子排间应留有足够的空间, 便于外部电缆的连接。
9.10.3 端子排应安装在屏的两侧,同屏上各套设备及端子排布置应保持独立性。
9.10.4 供货范围内的电气盘柜柜体由卖方在买方指定厂家[梅勒电气(武汉)有限公司]采购,柜体附件由卖方负责。内部元件布置要求及装配隔板安装、开孔由卖方与柜体生产厂家协调。投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根据买方现场接线布置情况,向买方提供满足现场接线布置要求的屏柜结构图及端子配线图,并负责有关协调工作。
9.10.5 录波屏应前后开门,前门配置带锁、带玻璃的单开门,门轴在左;后门为带锁的双开门;屏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
9.10.6 录波屏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保证屏柜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应提供必要设施以保证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9.10.7 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9.10.8 录波屏上的所有设备(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独立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
9.10.9 录波屏上的直流电源需配置直流空气开关,交流电源需配置交流空气开关。采用ABB或施耐德产品。柜后接一个多功能交流电源插座。
9.10.10 保护屏外形尺寸:2260(高)×800(宽)×600(深)mm,柜体颜色为:RAL7035。
10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10.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 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确保其不受污损。
10.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 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10.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10.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10.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2008)。
10.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10.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10.8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技术协议外, 供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10.9 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技术协议的规定。若需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
10.10 供方应遵守本技术协议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 19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10.11 保护柜内的各种元件, 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
10.12 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电流承受能力等参数应符合元件额定参数的要求, 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10.13 供方还应提供相关试验报告。
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特性和性能等于或优于下述所填写的性能指标。下面填写的保证值,经买方认可后,作为合同附件。
220kV微机型线路故障录波装置性能保证 |
|
(1)装置名称: |
|
(2)装置型号: |
|
(3)打印机型号: |
|
(4)录波主CPU: |
位 |
(5)采样A/D: |
位 |
(6)额定值 |
|
额定交流电压(V): |
|
允许过电压倍数: |
|
额定交流电流(A): |
|
允许过电流倍数: |
|
额定频率(Hz): |
|
供电电源 直流电压(V): |
|
允许变化范围: |
至 |
供电电源 交流电压(V): |
|
允许变化范围: |
至 |
(7)功率消耗 |
|
交流电压回路功耗: |
|
交流电流回路功耗: |
|
直流电源回路功耗 |
|
(8)允许环境温度: |
至 |
(9)模拟量回路数 |
|
电流回路数: |
|
电压回路数: |
|
(10)开关量回路数 |
|
(11)采样频率: |
kHz |
(12)采样方式: |
|
(13)记录方式: |
|
首次启动: |
|
重复启动: |
|
终止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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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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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故障数据存储容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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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波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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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留最新录波数据的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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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间隔(连续故障启动时,录波装置记录每次故障的最小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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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录波输出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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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直流电压、电流输入信号额定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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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通信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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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起动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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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开关量事故分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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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模数转换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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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谐波分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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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供电电源(是否为交直流互为备用,自动切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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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GPS对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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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耐压试验 |
乌江渡发电厂:
1、我们已仔细研究了XX项目询价书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报价,工期 天(如果有工期要求),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项目,工作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接到通知,在一周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贵方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有)。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项目工作。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单位章)
地址:
电话:(请报价负责人留存手机号)
传真:
银行帐号:(包括开户行地址、电话、传真)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乌江渡发电厂XX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开始生效,至该项目完成后自然中止。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