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质疑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5/0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P5201022024000E95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
品目编号:P5201022024000E95001品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代理: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九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北路3号(锦绣家园7号楼4层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中产品编号“59”的产品“营养厨房”目前国内生产厂家只有北京君钰嘉科技有限公司。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及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营养厨房是指婴幼儿吃动平衡系统,目前国内生产厂家只有一家,厂家名称:北京君钰嘉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事项2:采购文件中产品编号“54”的产品“听力筛查、测听BIO-logic”指向“BIO-logic”是注册商标。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及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中产品编号“54”的产品“听力筛查、测听BIO-logic”指向“BIO-logic”是注册商标。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及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具体佐证材料如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事项3:采购文件中产品编号“20”的产品“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指向的是武汉半边天生产厂家,型号为BBT-RF-D。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及倾向性,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锐扶刀,型号:BBT-RF-D,品牌:武汉半边天生产厂家:武汉半边天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国独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第十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请求:1.请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逐项核实,并提供真实、有效、符合逻辑的答复。 2.对采购文件中存在指向性及倾向性的参数进行修改。 我公司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针对我公司质疑内容的实质性明确答复及处理结果,或者该答复处理结果有失公允,我公司将保留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贵单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的关于“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门急诊、住院、医技科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总院)—A医疗设备采购”的质疑函,现针对贵公司质疑问题作出如下答复: 质疑事项1: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回复:贵公司针对本项目“营养厨房”技术参数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2: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回复:贵公司针对本项目“听力筛查、测听BIO-logic”技术参数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3:质疑内容具体详见质疑函 回复:贵公司针对本项目“妇科射频治疗仪(锐扶刀)”技术参数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将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如你单位对上述回复不满意,请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向贵阳市南明区财政厅提起投诉。
五、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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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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