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金额
3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26
预算金额360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中林0427-2915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6
公告正文
(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26
项目名称: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审查后90日内一次性支付;
(4)招标需求:工程供水规模约36307m3/d。对大洼区60处乡镇供水泵站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供水设施、电气自控设施、土建设施、化验设施等;对大洼区达到使用年限或跑冒滴漏严重的乡镇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对新建及现状管网增设水质、流量、压力监测设施及调控设施:对全区户内水表进行更换,更换为智能物联网阀控水表;在指定位置建立智慧水务平台。
(5)技术服务范围:本工程前期地质勘察、前期工程测量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核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经“信用中国或各省市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唐宁10号小区南门东侧商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永和社区红海滩大街6号
联系方式: 0427-3530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唐宁10号小区南门东侧商网
联系方式: 0427-2915566
邮箱地址: 2765576069@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22111700301300001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中林
电 话: 15504278868
项目概况
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026
项目名称:大洼区城乡一体化系统供水工程可研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本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审查后90日内一次性支付;
(4)招标需求:工程供水规模约36307m3/d。对大洼区60处乡镇供水泵站进行升级改造,包括供水设施、电气自控设施、土建设施、化验设施等;对大洼区达到使用年限或跑冒滴漏严重的乡镇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对新建及现状管网增设水质、流量、压力监测设施及调控设施:对全区户内水表进行更换,更换为智能物联网阀控水表;在指定位置建立智慧水务平台。
(5)技术服务范围:本工程前期地质勘察、前期工程测量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核监管平台》“中介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且备案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和“水利水电”:(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和工程测量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经“信用中国或各省市信用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唐宁10号小区南门东侧商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投标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办事处永和社区红海滩大街6号
联系方式: 0427-3530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唐宁10号小区南门东侧商网
联系方式: 0427-2915566
邮箱地址: 2765576069@qq.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 盘锦友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22111700301300001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中林
电 话: 15504278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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