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施工Ⅶ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2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其余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先行段)施工Ⅱ标、施工Ⅶ标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海曙区;
2.2建设规模: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建设内容包括整治河道及其沿线交叉建筑物建设、改建农桥2座、配套幸福河湖建设。其中河道包括湖泊河整治2.722km(中心线桩号KA7+308~KA10+030)、湖泊河支河整治0.022km(中心线桩号KAZ1+901~KAZ1+923)、宣江岸河整治0.530km(中心线桩号KE0+053~KE0+583)及大西坝河整治0.429km(中心线桩号KF0+000~KF0+429),沿线配套建设机埠1座、河埠头10座及涵管4个;桥梁工程包括改建农桥2座(石塘桥、王家漕桥);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沿线景观绿化及水环境整治等。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Ⅶ标由河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及配套工程组成。其中河道整治工程由两部分组成,包括湖泊河整治6.183km(中心线桩号KA0+600~KA6+783)、湖泊河支河整治1.377km(中心线桩号KAZ0+000~KAZ1+377),全线整治河长共计约7.56km,湖泊河规划河宽50m(支流段总面宽60m),河底高程-1.87m;桥梁工程包括改建农桥4座(南静禅寺桥、2#人行桥、群力桥、三眼桥);配套工程主要包括沿线箱涵1座、机埠9座、涵管10座及景观绿化等。
本工程等别Ⅳ等,防洪、排涝标准均为2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
2.3本标段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河道整治工程、桥梁工程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先行段)施工Ⅱ标相应建安工程费84331511元,计划工期24个月。施工Ⅶ标相应建安工程费145920252元,计划工期30个月。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先行段)施工Ⅱ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宁波市海曙区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Ⅶ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号
联 系 人:聂老师
联系电话:0574-556829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 系 人:范少亮、王赫男、叶财、朱雪洋、林虎、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17757838280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