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地铁1号线项目花岗岩石材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建大桥局
招标联系人刘聪聪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大桥局东莞地铁1项目、中铁十四局东莞地铁1号线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CGJH-2403-2367

1.招标条件

1.1新建【在建】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地铁一号线1302段站后,已由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花岗岩石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东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为联系东莞市西北和中部片区,衔接东莞城区及松山湖两个中心的骨干线路。

1号线一期工程西端起于望洪站,沿水乡大道—粤晖路—中心环路—万江路—鸿福路—莞长路—建设路—新城路—松佛路—富民路—公常路走行,止于黄江中心站。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全长57.99km,其中高架线长20.27km,占一期34.96%;地下线长35.44km,占一期61.10%;U型槽及地面线长2.28km,占一期线路长度的3.94%。设置车站21座,其中高架站8座,地下站13座。最大站间距为湿地公园站至黄江北站,长6.14km;最小站间距为鸿福路站~新源路站区间,为1.53km,平均站间距2.76km。

本工程在道滘镇粤晖路以北跨上梁洲二横路紧邻道滘镇污水处理站设置道滘车辆段,在黄江镇莞深高速公路、公常路、清龙路围合地块内设置黄江停车场,该停车场为1、4号线共用。

全线设联络线两处,其中鸿福路站设置了与2号线的联络线,已经实施。在松山湖站设置与规划3号线的联络线。与4号线的联络,利用黄江停车场实现。

本工程设置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换乘站3座,分别为:鸿福路站(土建已实施)与2号线换乘;松山湖站与规划3号线实现同站台换乘;黄江中心站与规划4号线换乘。与城际铁路的换乘站2座,分别为望洪站与莞惠城际、穗莞深城际换乘;东城南站与莞惠城际换乘。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应附企业的人员资格、主要生产装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及许可(认证)等证明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9年4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其它

4.2.2包件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应附企业的人员资格、主要生产装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及许可(认证)等证明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9年4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其它


4.2.3包件03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应附企业的人员资格、主要生产装备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及许可(认证)等证明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19年4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X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5年(2019年4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厂家名录(须提供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关于中标能力的规定(兼投不兼中的规则)

其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05-01 18:00:00。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获取电子发票,请投标人在网站自行下载,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20 09:00:00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5月20日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铁十四局01包件

联系人:刘聪聪

联系方式:电话15970936862

(2)招标人:中铁建大桥局02、03包件

联系人:孟祥达

联系方式:电话18180502310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地铁一号线1302段站后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联学路6号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孟祥达            电话:1818050231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孟祥达            电话:18180502310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铁建云采  

 

2024年04月26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四局

花岗岩石材
01平方米详见招标清单10000.5

2

中铁建大桥局

花岗岩石材

02平方米详见招标清单10000.25

32

中铁建大桥局

花岗岩石材

03平方米详见招标清单10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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