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科学技术局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2月14日 10:4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 ||
行政区域 | 灵武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4日 10: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4日至2023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 ||
预算金额 | ¥43.89143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国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09639383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灵武市城区街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金成 199951201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国瑞15009639383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 |
项目概况
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2023-002
项目名称: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9143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8914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HXZC-2023-002
项目名称: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38914.31
最高限价(如有):438914.31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灵武市科技局企业孵化器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室内提升工程 | 1 | 室内提升工程,施工内容:天棚油漆铲除及恢复、室内吊顶;墙体拆除、墙面封堵、踢脚线恢复、安装墙面装饰板、新建服务台、新建显示屏架、安装玻璃夹百叶隔断;地面拆除及恢复;广告牌制作等内容,详见清单。
| 438914.31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元): | 438914.31 |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3.5、3.6、3.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4日至 2023 年2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4:30 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凡有意参加竞标者下载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164451764@qq.com)(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回执单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注: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公示公告。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银川市灵武市城区街道
联系人:杨金成
电话:1999512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人:马国瑞
电话:15009639383
-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金成
电话:1999512018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国瑞
电话:15009639383
代理机构: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4日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非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4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凡有意参加竞标者下载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164451764@qq.com)(注: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名回执单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银川市灵武市城区街道
联系方式:杨金成 1999512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星河国际商住小区七号公寓楼3层307室
联系方式:马国瑞15009639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国瑞
电 话: 15009639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