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22023027
预算金额4.17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公告正文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有线数字电视高清互动智慧医院服务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公示,拟邀请贵公司作为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编号:SY22023027
三、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有线数字电视高清互动智慧医院服务项目
四、项目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两院区
五、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1720.00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项目需求表
六、采购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参数要求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元)
数量(户)
1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有线数字电视高清互动智慧医院服务项目
1. 数字基本包(标清频道不少于55套)
2. 高清包(高清节目不少于15套)
户/月
20.8
149
高清互动智慧医院系统
7.2
149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有线数字电视信号服务和高清互动智慧医院系统服务。
2.供应商每季度对设备进行回访、检查、备案,对设备系统全面检修、保养。
3.供应商提供专门售后人员进行对接。
(二)项目服务要求标准
1.服务期内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主要包括:7*24 小时热线电话支持、远程支持、现场服务、系统故障报告和预防、后期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等。
2.有线电视服务若出现故障,采购人通过客服热线(96956)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处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服务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电视服务属于预付费服务。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该合同费用,支付费用以当前实际户数*月租费为准。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2.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六)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要求有线数字电视信号服务和高清互动智慧医院系统正常使用。
(七)违约责任及税费
1.在中国境内外发生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2.采购人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中标人可向采购人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中标人按要求进行改进。
4.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明确拒绝履行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致使守约方不得不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追索违约方违约责任,则因追索违约方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包括诉讼费、诉讼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概由违约方承担。
 
七、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为国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保障。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南路29号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评标办法:协商。
八、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 4月  13 日至2023年 4 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
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现场购买谈判文件。
惠州市第三民医院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每个包组)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谈判文件为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4 月 25日9:00。
(注:2023年 4 月 25日8:30开始受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三)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桥东学背街1号家属区5号楼1楼办公室)。
(四)商定时间:2023年 4 月 25日9:00。
九、商定地点: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办评标室(桥东学背街1号家属区5号楼1楼办公室)。
十、项目公示时间及提出质疑的要求
1、项目公示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即2023年 4月  13 日至2023年 4 月19日)。
2、提出质疑的要求:参照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现场提交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注:供应商下载纸质谈判文件之日早于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纸质谈判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质疑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质疑资料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要求):
(1)关于《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有线数字电视高清互动智慧医院服务项目 》的质疑函(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已报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质疑资料须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办法具体执行财政部令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十一、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hzdsrmyy.com/(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52-2359003
地址:惠州市桥东学背街1号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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