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3-0100
预算金额1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慧137819560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卓1333384269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新交GCZB-2023-010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000.00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旗区红开区域,以甲方确认的建设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1标段;
(002)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2标段;
(003)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3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 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且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 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4)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 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
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 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 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 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 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 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投标人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 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
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 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根据分工要满足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必须为 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 标活动。;
(002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2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 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 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 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 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 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 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投标人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 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3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 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已在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 信息系统注册;
(2)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本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 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 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 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 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 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投标人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 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5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6月0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 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 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售价:0元;获取招标文件 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 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市红旗区城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299号
联 系 人:孟慧
电 话:1378195608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 系 人: 王卓
电 话: 1333384269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新交GCZB-2023-0100
2、项目名称:新乡市新东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工程投资总额:约1亿元
5、采购需求
5.1、建设规模:红旗区红开区域,以甲方确认的建设内容为准;
5.2、招标范围:
一标段:该项目采用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负责整体规划设计、施工;二标段:项目设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
三标段: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的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核算、现场签证审核及核算、施工索赔洽商审核)、设备材料询价及市场调研、工程结算 审核、配合造价监管手续办理、配合项目审计、配合竣工决算编制、建立各业务台账及招标人安排 的其他本项目相关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等;
5.3、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3个标段:
一标段:EPC(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二标段:工程监理;
三标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5.6、工期:
一标段:365日历天;
二标段:365日历天,随项目实施周期;
三标段:365日历天,随项目实施周期;
5.7、质量要求:
一标段: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 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标段:交(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三标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标段:是;
二标段:否;
三标段: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 上技术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4)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 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 证明;
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与本单位签订 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三标段:
(1)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且已在河南省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注册;(2)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注册本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为 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 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 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
,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 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对在截止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投标人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 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 被取消投标资格。
6、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根据分工要满足对应的资质要求。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 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二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 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元。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 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6月2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 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 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368001 新乡市红旗区城管局0373-3051678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新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东大道299号
联系人:孟慧
联系电话:1378195608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1333384269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卓
联系电话:1333384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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