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城市路灯节能(EMC)及智慧化管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淮安区城市路灯节能(EMC)及智慧化管控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区城市路灯节能(EMC)及智慧化管控改造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ZC-2023010003-HA
(二)项目名称:淮安区城市路灯节能(EMC)及智慧化管控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万元)
(四)最高限价:投标人以节能分享比例进行报价,节能效益比例最高为100%。
(五)采购需求:将淮安区城区69条道路约8000盏现有灯具替换为高光效LED灯具,新增路灯单灯监控模块及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等(不包括灯杆、基座和管线等改造),并负责改造范围内的LED灯具、路灯控制系统运营维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共10年4个月,其中建设期4个月,运营期10年。除合同约定的原因外,建设期自EMC合同生效日期(含)起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含)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它未列明行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为不低于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该部分的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详见示范格式六)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且所有标的均由其本身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或者投标人本身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0.2项。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的),且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8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76313197-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3、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请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8日将参与本项目确认函发送至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380904146@qq.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纪工 联系电话:0517-85983788。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2月22日14:30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三)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417号
联系方式: 刘先生 0517-87032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方式:纪工 0517-85983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工
电 话: 0517-85983788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