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绳武楼旅游项目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绳武楼旅游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绳武楼旅游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由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芦溪镇芦丰村、蕉路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实施绳武楼周边环境配套提升,包括人居环境整治、农特购物街外立面改造、农耕文化馆改造面积约208平方米、道路改造提升约890米和相关配套、绿化、景观步道、景观小品等工程建设。概算总投资3080.3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692.04万元,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20753380元(含暂列金额9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63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和县西部片区乡村振兴项目-绳武楼旅游项目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20753380元(含暂列金额98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6300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2.3%计取,最终的施工监理服务费金额=以经招标人组织最终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审核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保修期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施工监理服务费中,不再计取。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等情形,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监理人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所产生的报酬,都包含在前述计算的监理报酬中,委托人无须支付监理人的任何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或类似的费用。建设工期延长或提前,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47.7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54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 00:00:00至2023年09月25日 09:00:00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肆佰元整(¥:9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根据漳发改法规【2022】2号文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使用电子保函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和县芦溪镇,邮编:363713
电子邮箱:/
电话:18350615400,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肖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21775、13850584287,传真:/
联系人: 小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东大路168号
联系电话:0596-523228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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