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西安分公司+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沥青集中采购公告
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
沥青混合料
室外道路工程
公路沥青路面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mb20230417074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马超15229396368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3/04/20
公告正文
西安分公司+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沥青集中采购公告
编号
MB20230417074
公告日期
2023-04-17
截止时间
2023-04-20 11:00
招标类型
材料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报价方式
普通投标
集采类型
集中采购
开标时间
2023-04-20 13:00
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价
付款方式
货物到场后,次月15日双方对量并出具上月整月所供货物结算单,出具结算单后的第2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本合同供货完成后,剩余货款于3个月付清
公告正文
沥青
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
招标编号:
CLZB-202304-00812
联系人:
马超
电 话:
15229396368
发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17
日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17
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项目建设用地
3.建设单位:
陕西柳林酒业集团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2、质量要求:
2.1 原材料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
2.2沥青储运站及沥青混合料拌合厂必须将不同来源的沥青分开存放,不得混杂。沥青使用期限,沥青在储罐中储存温度不宜低于130℃,且不得高于170℃。经较长时间存放的沥青在使用前应抽样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使用。
3、资料要求:
沥青试验报告
4、环保要求: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GB50325—2001环保标准和技术交底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5、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
2
天通知中标单位 。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没有具体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250
t 。
2、报价内容:现场为修路使用,所报价格均为自卸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
3、其他报价要求:
无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沥青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
2、支付时间:
货物到场后,次月15日双方对量并出具上月整月所供货物结算单,出具结算单后的第2个月支付结算货款的80%,本合同供货完成后,剩余货款于3个月付清
3、发票约定:
13%专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zgsgycw.com/)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
4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0
日
11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0
日
13
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满足施工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合格
质量要求
合格
技术要求
合格
备注
材料招标明细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沥青
70#
吨
250.00
2023-04-25
招标澄清补遗
标题
发布日期
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
陕西柳林酒业提质技改及工业旅游项目室外道路工程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陕西省 宝鸡市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该采购方暂无地图坐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