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锡矿山南矿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南矿废石堆场环境优化升级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服务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蔡俊杰134673886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人”)针对南矿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南矿废石堆场环境优化升级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自主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范围
以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废石堆场为研究对象,进行废石场边坡整治工程、废石转运系统建设、废石暂存库房建设工程、废石场环保治理工程、废石场生态修复工程、废石场环保监测工程初步设计,完成采矿废石堆场“三防”整治工作,总体提升堆场固体废物的管理水平。
需提供给招标人《南矿安全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南矿废石堆场环境优化升级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签字盖章纸质版叁份,电子版壹份。
2.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2.3服务期限
T+45日历天(T为合同签订日)。
2.4服务地点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
2.5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资质要求
3.1资格和资质要求
资格和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备注:如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3.2财务要求
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则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且无亏损;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含1个)环境治理相关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材料复印件,联合体中标业绩以联合体分工认定;
3.4信誉要求
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和/或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供应商;
3.5其它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平台公示时间内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下称“五矿采购平台”,ttps://ec.minmetals.com.cn)完成投标报名;
首次在五矿采购平台投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在平台上办理注册准入手续,具体教程指南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栏目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其中,针对本项目的“准入单位及编码”应选择“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编码:219210)”;
完成注册准入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五矿采购平台,依次点击“招标报价管理→公开招标投标报名→选择(本项目)→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编制→填写信息→保存→提交”,进行投标报名。同时可点击本项目的“招标编码”查阅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获取
完成上述第4.1条款所述事项的潜在投标人,可在1个工作日后登录五矿采购平台,依次点击“招标报价管理→招标文件报价编制→未投标的招标文件→选择(本项目)→投标录入”,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五矿采购平台;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五矿采购平台提供的“五矿离线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五矿采购平台,具体教程指南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栏目中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对于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五矿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五矿采购平台开标大厅。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五矿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并于解密时间开始后20分钟内进行在线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如未按时完成在线签到或投标文件解密,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视为逾期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说明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开标前由投标人公司账户付款至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单位名称: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冷水江支行,账号:1913010209022145173),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或从个人账户转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未中标的,招标完成后,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付款账号。
8.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担保债权在中标、签订合同之后转变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担保债权,合同履约完成后退还给中标人或解除债权担保。中标人不能签署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投标保证金的主张。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次招标合同签订(或流标)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退还投标人,请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电汇账号。
9.附则
9.1本次招标项目由招标人财务部收取中标人1000标书工本费(单位名称: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冷水江支行,账号:1913010209022145173),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0日内中标人不签定初步设计合同,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
9.2投标人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的供应商黑名单。中标人不按要求履行完合同,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
9.3本标书解释权属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联系人:蔡俊杰 手 机:13467388633
招标联系人:周华琴 手 机:15298294282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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