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前列腺治疗仪气压弹道腔内碎石仪全身半仓紫外线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智能控压清石系统男性性功能治疗仪半导体激光治疗机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双水平无创呼吸机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全自动清洗消毒机输液信息采集系统转运监护仪心电监护仪麻醉机有创/无创一体机手术床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无线局域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开发接口开发手册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液体灌注管道平台主机台车结石收集器收集容器吸引管道灌注吸引自动模式间歇脉冲加压抗栓系统空气压力波治疗仪足底泵梯度治疗标准治疗组合治疗高级治疗导气延长管腿部加压套信息化接口手控器压力转换管路脚踏开关碎石杆显示器生物刺激反馈软件主机多功能物理通道肌电采集通道盆底疾病分级诊疗信息软件医联体组建共享数据科研协作病患转诊患者预约本地病员管理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Kegel模板训练多媒体游戏训练Kegel训练生物反馈训练盆底生物刺激反馈类设备电极导联线负压引流器医用UVB灯管电刺激治疗生物反馈治疗麻醉废气系统双罐位七氟醚挥发罐气体软管及接头鼻吸氧装置电子新鲜气体混合器废气回收系统插件式监护仪旋转式抽屉回路加热功能辅助气路开关辅助气路盖钠石灰控制显示记录系统灭菌车灭菌内车电磁换身阀温度变送器真空泵五层器械清洗架标准清篮筐负载架推车清洗舱麻醉屏架吊手带空气过滤器电磁阀蠕动泵循环泵风机立柱护罩手持有线控制器床垫电池重复性使用呼吸管路湿化器模拟肺电动电控呼吸机增氧氧疗吸痰雾化吸气保持呼气保持手动呼吸叹息功能肺复张工具呼末CO2监测吸气安全阀具备动态肺视图界面P-V加温加湿气体智能同步技术自动智能插管气管插管脱机辅助工具口腔闭合压锁屏压力监测具有压力-容积环图呼吸环可选容积-CO2环监测电子空氧混合器气源软管及气体插头压力发生器湿化罐鼻氧管空压机鼻塞鼻罩空气压缩机趋势表注射泵输液泵注射器双报警灯血氧主电缆含ST段测量成人血压袖套无创血压导气管血氧传感器彩色触摸电容显示屏救护车直升飞机固定翼飞机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室上性心动过速ST段分析具有QT/QTc测量功能PiCCO技术单机NIBP全息波形回顾支持实时PPV测量提供两通道体温测量差值显示血压测量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年检设备随机配件四草
金额
557.5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50
预算金额576.5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0833-2402667
中标公司四川赛德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医惠贸易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安是为商发制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安克力商贸有限公司21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中启达科技有限公司340.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50
二、项目名称: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安克力商贸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西芯大道12号1栋3层3-20-1、3-20-2号 | 2,175,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中启达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99号1栋12层1号附11号 | 3,400,5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四川安克力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前列腺治疗仪(光疗) | 九头鸟 | JTN-4002AS | 1(台) | 179,200.00 | 179,2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气压弹道腔内碎石仪 | 南鲸 | HB-APDL-01型 | 1(套) | 249,000.00 | 249,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全身半仓紫外线 | 科诺 | KN-4004B | 1(台) | 178,800.00 | 178,8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 | 科曼 | SCD600 | 20(台) | 24,900.00 | 498,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麦澜德 | MLD B2 | 1(台) | 239,000.00 | 239,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智能控压清石系统 | 医为特 | IVT-IS01-A | 1(套) | 399,000.00 | 399,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男性性功能治疗仪 | 九头鸟 | JTN-2001BL | 1(台) | 199,000.00 | 199,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半导体激光治疗机 | 泰富瑞泽 | LD-1 | 1(台) | 179,000.00 | 179,000.00 |
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 | 麦澜德 | MLD M4R | 1(台) | 54,000.00 | 54,000.00 |
合同包2:
货物类(四川中启达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双水平无创呼吸机 | 深圳科曼 | NV8 | 1(台) | 180,000.00 | 180,000.00 |
2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 江汉医疗 | MZQ-D | 2(台) | 472,500.00 | 945,000.00 |
2 |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 全自动清洗消毒机 | 江汉医疗 | QXX-D | 2(台) | 475,000.00 | 950,0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输液信息采集系统 | 深圳迈瑞 | BeneFusion eDS | 1(套) | 114,000.00 | 114,0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转运监护仪 | 深圳迈瑞 | BeneVision N1 | 2(台) | 24,000.00 | 48,0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心电监护仪 | 深圳科曼 | NC8 | 3(台) | 28,500.00 | 85,5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麻醉机 | 深圳科曼 | AX-800 | 1(套) | 480,000.00 | 480,0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有创/无创一体机 | 深圳科曼 | V3 | 1(台) | 218,000.00 | 218,000.00 |
2 | 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 | 手术床 | 南京迈瑞 | HyBase 6100S | 2(套) | 190,000.00 | 3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英、吴云均、高志群、徐梓文(采购人代表)、黎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18284388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其他事宜咨询:0833-2402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文件、质疑等咨询徐先生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结果).rar
人民医院第一批医疗设备(结果).rar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招标文件(2022091401).rar
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招标文件(2022091401).rar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项目名称: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项目编号: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招标文件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
第一章投标邀请…………………………………………………………1目录二○二二年九月共同编制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74第六章评标办法…………………………………………………………64第五章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审查办法……………………61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40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
第一包:智能控压清石系统、空气波压力治疗系统、气压弹道腔内碎石仪、生物刺激反馈仪、男性性功能治疗仪、前列腺治疗仪(光疗)、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全身半仓紫外线、便携式生物刺激反馈仪二、项目内容简介: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第一章投标邀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可任选一包或多包投标。第二包:麻醉机、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全自动清洗消毒机、手术床、有创/无创一体机、双水平无创呼吸机、输液信息采集系统、心电监护仪、转运监护仪
8、投标产品属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注册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投标产品相应注册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022年10月8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3、方式:在线免费获取2、途径: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21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四、招标文件获取:
邮编:614000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八、联系方式:七、本投标邀请至少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同公告媒体内容有不一致的,均以此公告媒体为准。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时在同一地点开标。
联系人及电话:邮编:614000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422号工商银行三楼(本文件中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中心”均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18284388586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财政监督投诉电话:0833-21922452、项目其他事项咨询:李先生、徐先生0833-21929331、招标文件获取:陈女士0833-2402667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本文件第一章。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本文件第一章。2.有关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二、总则
(3)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适用货物类采购项目)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4.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本文件中明确退还的除外。例如实物样品)。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相同制造商不同品牌的视同不同品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有一个及以上为相同品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中标候选人推荐具体排序办法见本文件评标办法。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及投标人均作无效处理,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5.4串通投标行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二)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邀请;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6.招标文件的构成三、招标文件评审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的可由评审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和书面报告,其他环节出现或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而在监督检查、质疑或投诉处理中发现的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还可通过司法途径认定。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七)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六)评标办法;(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及审查标准;(四)招标项目要求;(三)投标文件格式;
8.终止招标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有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后重新组织或重新组织报名和并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并通过平台告知供应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四、投标文件9.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2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可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而终止招标活动。
12.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0.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0.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3.4联合体投标时,规定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则均须按要求提供。13.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协议中载明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是须满足规定特定条件的,该成员应当满足。13.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适用)(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5.4投标文件各部分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5.3投标文件各部分均需打印(签字盖章除外),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15.2投标文件各部分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附表,各部分凡不只一份的,投标人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实质性要求)15.1投标文件组成包括“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文件”、“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当按此三部分分别制作、装订。(实质性要求)15.投标文件的组成、印制、签署、密封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6.投标文件格式15.7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文件”、“项目要求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即各部分封装为一个袋子,计三个密封袋),密封袋上均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本袋投标文件名称。15.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5.5投标文件的“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部分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资格性文件”可不采取胶装方式装订,但多页的均不得有活页。
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实质性要求)19.投标文件的递交18.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且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五、开标和中标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20.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实质性要求)19.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1.4开标一览表中出现不一致或错误情形的处理(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只是其他投标人授权代表提出异议的,唱标人员仍将宣读其报价。投标人授权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未密封完好的则不再宣读其报价。21.3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或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场未提出异议并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确认结论。2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可派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成员(含参与评标的采购人代表)不参加开标活动。21.开标
(二)开标一览表出现以下情形的,按以下办法处理:(4)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既法定代表人又无授权代表签字;(2)未将项目中涉及所有价格组成项及产品配置全部列出的;(1)实质性漏项或数量有误的;(一)开标一览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1.6本项目邀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授权代表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宣读内容、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上述处理办法或按上述办法修正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开标一览表产品品牌型号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分项报价表、项目要求响应等)有不一致的,以项目要求响应的品牌型号为准。(2)分项单价错误或计算错误或累计错误的,允许以投标总价为准修正。但分项单价有限价且投标人报价超过此限价时除外。(1)投标总价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则以小写金额为准。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将密封完好的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等实质内容。(2)根据投标人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标注的检查或确认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标注情况。(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2.开标程序
24.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2中标通知书领取按本章前附表中规定执行。24.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中标通知书(实质性要求)本项目采购结果(中标结果)将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情况。23.采购结果公告
25.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实质性要求)25.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实质性要求)25.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6.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2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6.1中标人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6.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的项目适用)(实质性要求)
28.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项目适用)(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7.补充合同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合同公告28.3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的则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保证责任)。28.2缴纳履约保证金应当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特殊情况的在合同中由双方约定。28.1中标人应接受本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约定,中标后不接受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号)及本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32.验收31.2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34.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七、投标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33.资金支付32.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合同中约定办法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36.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九、其他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八、询问、质疑和投诉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5、项目分包的,分包制作。4、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3、本章依次按上述三部分提供格式(其中开标一览表没有设计封面,其余两部分未设计正副本标明位置),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2、投标文件按“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文件”、“项目要求投标文件”三部分分别制作、装订和密封。各部分的份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制作和密封见第二章第投标人须知15条。1、本章中的“提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的说明性文字,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将其删除。提示:
包号:第包项目名称及编号: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开标一览表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3.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2.服务要求以我方投标文件响应为准。1.投标报价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报价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费用。
3、本表为多页的,可按序装订好并在最后一页完成上述签字、盖章,每页可加盖投标人鲜章。2、注意报价大小写和计算正确,以及品牌型号(如果有的话)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的一致性。1、本表为一份原件递交。如果有分包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包分页填写。提示:投标日期: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资格性文件)投标文件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4、有关本表制作、封装等其他要求和评审办法分别见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条和21.4条。
年月投标人名称:(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包号:第包项目名称: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实质性要求)承诺函投标人应根据但不限于本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审查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来提供并编写本部分材料顺序、目录。以下仅为投标人提供部分材料格式。提示:目录
二、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至第5.5条情形。评审发现存在此情形的,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办法处理并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七)本项目提出的其他特殊条件(如果有的话)。(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期限未满的);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方作为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本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五、若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人,承诺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凭单位介绍信到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我方愿意承担未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造成的后果和责任。四、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产品不低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质量或者同意在合同中约定对投标时提供的样品瑕疵进行修改。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三、我方及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否则采购人可不予确定我方中标或拒绝与我方签订合同,我方不得提出异议。
我方作为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作如下声明: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实质性要求)失信行为声明函投标日期:通讯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章)(3)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版块(只含明确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属于重大违法记录的)(https://zfcg.scsczt.cn/cms-sc/site/sichuan/bgt/index.html)(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版块(http://www.ccgp.gov.cn/cr/list)(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后附以下网站查询截图:截止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我方不存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四川政府采购等网站记录且处于有效期内属于本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活动情形的失信行为。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委托人名称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以本方的名义参加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我方的行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方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传真: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加盖有投标人鲜章的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示: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等无法定代表人的,可将法定代表人改为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应列出所有联合体成员名称和提供所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有投标人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只需一人。1、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人的,不需提供此委托书。但仍须提供加盖有投标人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示: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3、本项目行业以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中表述为准。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应当分别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填写,以下为此文件部分内容。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4、评审方法见本文件第六章评标方法第2.8条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项目日期:年月日声明单位(投标人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残疾人福利性或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且本单位参加你单位组织的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包号:第包项目名称: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项目编号: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项目要求投标文件)
投标函投标人应根据但不限于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来提供并编写本部分材料顺序、目录。以下仅为投标人提供部分材料格式,其中明确是实质性要求的则具强制性,其余的则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或评分细则确定是否提供。提示:目录年月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二、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一、在此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开标一览表”1份,“资格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项目要求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重申以下几点:我方全面研究了“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实质性要求)
八、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材料或说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交纳、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六、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五、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总投标价见我方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四、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我方已知晓贵单位在四川政府采购上发布的有关此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等内容,且按规定报名和获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更正、说明材料。我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遗漏相关内容或投标错误的后果负责。
投标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十一、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此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均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果属于我方自有知识成果的,我方提将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如果属于他人知识产权的,我方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评标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认定。九、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项目名称及编号:县级医院危急重症和基层医疗机构防治能力提升项目(区人民医院第一批)(编号与省网公告一致)分项报价表
(实质性要求)项目要求响应及偏离情况本表可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可用开标一览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提示:投标日期: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3、货物(产品)无品牌型号的,品牌型号栏可不填写。2、格式可参照下表,投标人自拟格式的应当不少于下表“投标产品”栏内容。1、投标人应针对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中“二、技术参数要求”作逐项、确定式的响应描述(项目要求中如果有项目背景介绍等类似表述的,可不对此部份要求作响应)。投标人部份未作响应描述的视同该部份要求响应负偏离处理。提示:
提示:项目要求响应证明材料投标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政府采购合同内容主要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无要求的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