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1、由中标公司与有测评资质的测评公司、科技部入围的审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并协调测评公司、审计公司按照最终客户要求完成项目的测评、审计工作,出具相应数量的测评和审计报告。
2、由中标公司协调各参与单位承担相应审计费用、测评费用,协调审计公司指导我公司财务部完成相应账户调整,确保项目通过财务验收;
3、由中标公司负责①撰写验收报告②验收相关会议准备(包括赴拉萨系统梳理项目开发成果、清点项目设备、演示系统搭建与演示,验收专家差旅及相关费用),③全流程指导、配合项目验收。
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应答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行政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2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至今任意的连续2个年度),若为新成立单位暂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情况说明,并附具属于新成立公司的证明材料。
4、其他说明事项(以下4项均须做出承诺)(1)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并视情况组织厂验,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开标室
采购人联系人:岳女士
电话:13989003575
电子邮件:13989003575@139.com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开标室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8089983831
电子邮件:287212764@qq.com
9.1请供应商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报名工作,并保证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预留合理时间完成报名审核和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如供应商未预留合理的审核时间,使采购人未及时审核确认供应商,最终导致供应商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2若应答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3已申请购买文件的应答单位需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购买文件费用。购买文件费用汇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天海支行
开户名:潘春燕
账号:6217004050000885678
联系电话:18889017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