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招标编号:ZC20240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一、招标条件
本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依法成立,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能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 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约,提供服务,交付成果;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邮件至邮箱(an18533128987@163.com),添加附件(①营 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海山实业 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海山实业 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2.项目地址: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院内。
3.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总计54138.17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能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 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约,提供服务,交付成果;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需求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响应采购需求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 年11月15日17时,到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领取采购文件(需 代理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电子谈判文件获取路径:发送邮件至邮箱(an18533128987@163.com),添加 附件(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注:此邮箱仅作为谈判文件获取渠道,不具备受理投诉等作用。
3.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 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
2.比选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顺序为签到顺序,比选截止 后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3.支持邮寄,邮寄地址详见本章第六条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发 包 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 系 人:安晓航
电 话:0311-80811085
接收文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海山实业 发展总公司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0311-80811085
电子邮件:an1853312898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编号:
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采购文件
采购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时 间: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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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采购需求概况 ...................................................................3
第二章 采购须知 .......................................................................5
商务要求 .......................................................................5 技术质量要求 ...................................................................8 第三章 评选方法 ......................................................................1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3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15
一、报价单 ....................................................................16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17 三、授权委托书 ................................................................18 四、报价明细表 ................................................................19 五、资格类资料 ................................................................19 六、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9 七、谈判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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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采购需求概况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发包人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 总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2.项目地址: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院内。
3.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预算总计54138.17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有能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独立完成本项目服务,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 的业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约,提供服务,交付成果;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需求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响应采购需求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到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领取采购 文件(需代理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电子谈判文件获取路径:发送邮件至邮箱(an18533128987@163.com),添加附件(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限)、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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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邮箱仅作为谈判文件获取渠道,不具备受理投诉、3.采购文件售价:0元/份,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0,地址:河北省石家 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资产管理部。
2.比选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顺序为签到顺序,比 选截止后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3.支持邮寄,邮寄地址详见本章第六条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安晓航
电话:0311-80811085
接收文件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89号308信箱石家庄市 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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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须知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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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技术质量要求
一、总体原则及概况
1、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国际、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的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若在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标准出台,尚 应满足新的标准。确保系统工程整体验收合格。
2、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3、满足业主的使用功能要求及设计图纸的要求。
4、相关说明
提请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 之处或是对于技术规格以及其他内容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应在规定时 间之前向采购人寻求书面澄清。
本技术要求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应保证符合有关工艺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各项指标都符 合要求的优质产品。
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满足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选择相对应的品牌 材料。
所提供的工程、货物、服务等,如发生侵犯技术专利的行为时,其侵犯责任与采购 人无关,应由响应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二、执行规范
材料、设备及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河北省的现行相关规范或标准,在 本文件中列出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若在施工期间,有新的国家和本地标准出台,尚应 满足新的标准。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国家及河北省的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施工,保 证工程质量,确保各单项及整体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及验收合格。
三、工程管理
1、质量:在满足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必须达到业主满意。
2、进度:能够根据工程实际进度调整本专业施工进度,以保证总工期的顺利完成。3、安全:具有完整的安全保障体系,不能出现重瘫及死亡事故。
4、文明施工:随时清理本专业的垃圾。
5、资料:随工程进度整理好本专业的技术资料、报验资料,并及时汇总给采购人及 监理。
5、协调配合: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尊重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人员。
6、事故处理: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 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a、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
b、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
c、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30分钟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
监理工程师视察了事故现场后立即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 指示消除事故产生的危害和影响,并查明事故原因。在查明事故原因以后的7天之内向监 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事故报告和阶段性开工报告,内容包括人员的伤亡情况、时间损失、处理结果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等。若事故原因迟迟未能查明,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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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时,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批准开工,直至事故原因查明并采取补救措 施为止。
四、其他要求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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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选方法
一、比选结果确定方式
1.比选小组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进行市场价格、项目整体建设方案、施工周期、后续服务、质量保证、综合实力、质量安全和服务承诺等方面比选,以综合评估质优价 廉的标准确定合格供应商。
2.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最终综合评分最高者为该项目合作意向单位。
3.比选小组按照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的响应人为 中选候选人。如果排序中出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报价较低的响应人人排序优先;报价也相同的,以客观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客观分得分也相等,则由比选小组确定排 名顺序。
4.在比选小组完成对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的初步评审后,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人少于3 个的,比选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报价;未否决全部报价的,比选小组应当在比选报告中阐 明理由。
5.报价文件资格性审查
二、比选过程
1.比选组织准备会
1.1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比选会,监督小组全程监督。1.2需求单位或会议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和项目情况,宣布比选开始。
1.3宣读比选的纪律及相关要求。
2.组建比选小组
2.1该项目比选小组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成员由需求单位或发展规划部推荐人选组 成,至少包括经济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项目采购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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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比选小组组织准备会,选举比选组长,结合需求单位需求及投资(采购)计划确定的 比选预期,对比选方案达成一致。
3.比选程序
3.1比选小组按照本文件要求审核各单位比选报价文件,确保比选方为合格供应商并 进行比选。
3.2比选小组分别比选响应内容、报价信息、工作方案等内容。
(1)比选小组就报价文件的商务或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比选。
(2)比选小组可根据比选文件和比选情况,变动比选文件中项目内容和技术质量要求 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3.3专人记录比选过程形成比选记录,由比选小组签字确认。
4.询问与答疑。
4.1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比选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4.2供应商可根据比选情况变更其技术或商务响应内容,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 送至比选小组。变更内容作为比选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加盖公章。
三、确定项目意向合作人
1.最终报价比选结束后,比选小组给定推荐排序,确定项目意向合作人。
2.评审原则和方法
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所有比选对象最终报
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进度、服务和价格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
行排序,形成评审意见,提出候选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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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内容
结合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需求标准和比选目标等,从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项
目报价、技术方案、施工方案、质量及售后保障措施及国家关于该项目行业标准、合同的其
他条款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列明,便于比选小组确定项目意向合作人。具体如下所示:3.1供应商履行能力、企业规模及区域内营业影响力等综合实力情况。
3.2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等情况。
3.3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情况、报价构成等。
3.4供应商的质量安全承诺或保证措施,确保其供货商品质量满足需方要求。3.5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范围、保障措施和增值服务有哪些。
3.6供应商采取何种措施予以落实和保障相关技术要求、标准。
3.7供应商对文件中约定的支付方式有无异议。
3.8对合同条款有哪些补充或修改。
3.9国家或行业标准有哪些。
3.10比选小组需要比选的其他内容。
五、合同签订
比选结束后,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与向中选人协商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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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7—020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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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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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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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见《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7.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 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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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招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4)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 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 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 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 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 签 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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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附件及补充协议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材料选型要求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 廉洁协议
附件5 保密协议
附件6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附件7 基建工程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上述附件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18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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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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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招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4)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具体以实际施工所需的场地为准。永久占地包括: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
临时占地包括:具体以实际施工为准。
1.3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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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录(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1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
承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扩散有关本工程的一 切资料并移做它用,施工结束后有关资料按发包人要求收回。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备案等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施工组织设 计等技术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装订成册;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日内审查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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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XXXX。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1条。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搭建的临时性场地围墙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由承包 人修建、维护,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承担。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 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 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综合单价,根据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5%。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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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发包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执行本合同相关条款。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3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 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费用由发包人承 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执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相关规定。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2份,竣工资料2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每逾期一天扣除结算款的0.5%,逾期 违约金的上限为审定结算额的5%。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装订成册。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办理合同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 案、安全监督备案等工作;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现场交 验;与安检、质检、消防、规划等政府部门或单位进行协调;负责协调周边村镇及任何第三方干 扰或影响,费用、工期等不予调整。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石家庄市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劳务人员的手续,向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劳 动保护和生活条件,按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现场施工人员由承包人自行管理,并保证施工人员 遵守国家法律及部队各项规定,不参与、组织闹、访、罢工等行为与活动。如承包人在用工过程 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或因安全生产等原因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包人在行政、司法机 关的要求下,有权直接垫付相关费用,并立即停止支付承包人任何费用,直到问题妥善解决。发 24
包人行使该权利不构成违约,停止支付的款项不计算利息、罚息、滞纳金等。承包人接到上述垫 款通知后,应在三日内归还发包人垫款,并赔偿发包人商业信誉损失费
万元/次。逾期未支付,则按垫付数额及信誉损失费总额计算利息。逾期超过一个月,发包人有权 自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前承包人必须配合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正常施工。工期不受地方政府主管 部门、居住地人员及社会外力因素的影响,不管发生何种情况,均由施工方处理,工期不得顺延,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本工程在发包人院内,为军事管理区,因此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全封闭管理。
本工程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石家庄市市级文明工地评定及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监督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的要求,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 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水、节材、节能、节地和环境保护(四 节一环保)“绿色施工”工作。承包人应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完全使用于本工程中,并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及竣工验收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图集》进行管理。由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直接、具体管理,保证生产安全。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全部责任及费用。如存在闹、访、罢工或诉讼风险,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费中扣留部分款项作 为备付金。该备付金的扣留不构成发包人违约,不计算利息、罚息、滞纳金等。
工程所涉及的垃圾、渣土、石方等外运及处置由承包方负责,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包死不予调 整。
项目经理必须是专职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同时从事其它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需工作日驻施工现 场(服从甲方指令要求),由监理或甲方监督考勤(请假须经监理或甲方同意)。
甲方指定实验室时间为签订合同后 28 日内;费用含在投标单位报价中,包死不予调整。承包人自行与第三方协调办理先关手续(包括需要发包人办理的手续。若需,按此规定进行执行),承包人自行与周边群众及任何第三方做好协调,发包人不因政府、周边群众及任何第三方干 扰或影响施工而增加工程款或延长工期。
涉及乙方施工时破拆、毁损的,最迟应于当期项目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恢复地面、绿化等甲方场地 状态和环境状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执行本合同相关要求和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竣工预验收之前,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土建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必须全职为本项目服务,每周在现场工作不得少于40小时。在工 程实施中,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经发包人同意的除外)。如擅自 更换,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000元/天的标准扣罚结算款。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 000元/天的标准扣罚结算款。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不允许擅自离开施工现 场。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000元/天的标准扣罚结算款。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000元/天的标准 扣罚结算款。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2日内。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000元/ 次的标准扣罚结算款。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经理需工作日驻施工现场(服 从发包人指令要求),由发包人监督考勤。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若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场,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施工合同或停止施工。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对承包人以5000元/次的标准扣 罚结算款。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26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期延长或停工、投资调整、工程变更、签发付款凭证、重大安全质量 事故的处理、索赔等事项需要发包人批准。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5 文明施工
27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见附件。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后随工程款一并结算。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每周周例会前提供周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3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 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为5000元。因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格的5%。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五年一遇强度的降水;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不设提前竣工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28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 和发包人(或监理人)要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1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查完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7 天内审查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 执行。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29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 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 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 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①综合单价包死,不因工程量变动而改变。
②所有材料单价、人工单价及机械单价包死,不因任何因素变动而调整。
③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认变更工程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确认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 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双方以2013清单计价规则、参照2022年《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投标报价 中已有材料价格或甲方签证材料价格进行组价;程序为由施工单位申报,经甲方财务部审定。④工程变更分为图纸变更和签证变更两部分,可据实调整工程量;不管哪部分的变更,施工中除记 录变更项目和变更工程量外,对变更预算费用进行预计,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待工程完工后 由施工方做出结算送甲方财务部审定,甲方按审计的结果支付变更费用。
⑤承包人必须配合设备安装等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服务费已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再向其他施 工单位收取。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30
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执行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 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每 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备注:1、所有变更、洽商费用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审核审计结算完毕后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31
(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 30 天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 付违约金。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2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未在规定时间内 组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 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 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 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 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 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以监理人要求为准。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发包人 承担;
32
(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
(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
(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提供其他工程质量担保方式的除外;(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承包人未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
6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扣除结算款5000元,逾期违约金的上限为审定结算额 的5%。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28
天内完成审批,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28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结算程序和时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 定工程款的97%,剩余审定工程款的3%作质量保证金。
对承包人虚报结算额的处罚: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承包人依据合同、竣工图等工程资料进行工 程结算额申报,申报结算额经审核,核减金额在申报结算额10%以内时,视为申报结算额合理;核减金额在申报结算额10%以上部分,给予施工单位申报结算额超10%以上金额20%的经济处罚,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 (3)款。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后 7 天内。
33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3 %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扣除审定工程结算总价的3%,其他付给承 包人。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结算总价的3%。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程工期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相应专用合同条款。
34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程工期顺延。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 程工期顺延。
(8)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6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通知进场后3日内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响应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 同,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 承包人进行赔偿;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 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修复或返工,以达到 合格质量标准,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违反第 8.9
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 备撤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材料和设备退场,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执行专用合同条款 7.5款;
(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 求进行修复的:根据发包人所受损失扣除相应质量保证金;
(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发包人 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进行赔偿;
(8)其他:。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2.4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 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确定。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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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给定的数值。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 发包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36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
材料选型要求表
备注:投标人所选用的以上设备、材料档次(规格)应“相当于”材料选型要求表中所指明的厂 家和品牌,且为该厂家、品牌中档及以上产品。在投标文件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必须注明所选厂家 和品牌、型号。材料选型表中材料在进场前须经甲方批准认可,并应给予甲方充分的考察、审批 时间,材料进场经试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1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 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 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 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根据具体项目对以下各项 保修期限进行限定):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年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的,单位工 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2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费用从工 程款中扣除。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 12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 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照 价赔偿。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 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2.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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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廉洁协议
甲方(发包方、买方等):
乙方(承包方、卖方等):
为规范招投标、工程建设和其它经济合同签订、履行中的廉洁纪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履行廉洁协议 义务,共同努力杜绝贿赂、索贿、收受或馈赠行为的发生。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的回扣、好处费、礼品、礼金(有价证 券及其各种支付凭证)等。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让其从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等活 动。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乙方提供的高档宴请、娱乐、旅游及其它高档消费活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等。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工作人员承担本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得费用。3.如有甲方人员借工作之便向乙方索贿、索要吃喝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检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人员涉及本廉洁协议违约,单位领导必须按照廉洁纪律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乙方通报。
2.如乙方涉及本廉洁协议违约,甲方将视违约情节严重,对乙方采取警告、中止执行合同、宣告中 标无效等处理措施。
四、约请监督
甲方约请乙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 )或乙方法定代表(
)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主合同执行后,请乙方单位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 话:0311-80811595)就廉洁情况反馈意见。
五、其它事项
本廉洁协议随主合同一并签订,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4
附件5
保密协议
甲 方(发包方):
乙 方(承包方):
项目名称:
项目密级:公开
合同文本密级:公开
乙方因参与甲方建设的
工程,为双方协作的项目,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 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法规 和本协议条款的规定,确保国家和军事秘密安全:
一、保密范围
双方共同认为,与
项目有关的驻屯部队、建设点位、规模投资、性质用途、档案文件、图纸资料、电子信息等内容 均不得外泄,按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实施管理。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 关于该项目的国家(军事)秘密范围包括:
1.技术信息
包括技术方案、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实现方法、运作流程、技术指标、软件系统、数据库、运 行环境、作业平台、测试结果、图纸、样本、模型、使用手册、技术文档、涉及技术秘密的业务 函电等等;
2.经营信息
包括客户名称、客户地址及联系方式、需求信息、生产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服务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 资料等等;
3.其他事项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通过与对方项目当事人缔约)和有关协议(如技术合同等)的约定要求乙 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二、保密责任
5
1.双方均有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律法规、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严格保密监督管理的义务,在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按照项目密级的要求对涉及的产品、设备、资料等落实保密管理,确保本工 程建设合作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甲乙双方应确保一切工作按照国家保密法规执行。因泄密造成的 一切后果,由泄密方负全部责任。
2.双方应定期对承担项目施工的项目管理团队及其所属人员落实保密安全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甲方应责成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协作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乙方及所属单 位对外协作、工程分包、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的保密安全管理,纳入乙方及所属单位保密管理范 畴。
4.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涉密资料信息不得擅自复制、扩散,不得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 储存,不得通过普通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互联网等渠道传递。
三、乙方的保密义务
1.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负责施工人员政治资格审查,确保政治上纯洁可靠。
2.对施工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提醒,增强保密意识。
3.配合甲方进行现场安全保密管理和检查。
4.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资料不与互联网连接。未经批准,不得在施工区域摄影、照相和录音,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
5.施工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图纸及电子版资料,删除计算机上所有相关 资料。
6.乙方要控制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知悉范围,按照工作必须的最小范围确定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乙 方选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应纳入甲方保密管理体系,接受甲方保密管理,按照国家和甲方关于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执行。例如,应按规定进行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实行涉密人员在岗管理、离岗管理和脱密期管理。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所选派工作人员造成失、泄 密事件、案件的法律责任。7.
与其他地方单位和部门联系协调时,禁止向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使用甲 方的涉密信息,同时不得以复印、复制、摘录、摘抄等方式私自留存涉密信息。8.不得刺探或者以 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本职工作或本项目业务无关 的甲方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秘密。
9.不得向任何不承担该项目的第三者披露甲方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秘密,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 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不得利用该项目之秘密为第三者服务。
10.不得允许(包括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行为)或协助任何不承担该项目的第三者使用甲方 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秘密。
11.该项目所涉及秘密的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该项目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该项目秘密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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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如发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秘密被泄露或者由于乙方过失造成该项目的秘密被泄露,应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泄密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四、乙方保密承诺
1.不将涉密军事设施建设项目分包给具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企业投资背景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 商投资背景的;企业保密机构设置不齐全,保密制度措施不完备,有保密管理不良信息记录的;其他不符合保密安全管理要求的。
2.不将承建的建设项目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宣传。项目完成后,将全部资料(含电子文档)和载体移交 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3.乙方及所属企业法人为保密第一责任人。如发生失泄密事件,应急及时通报并配合甲方迅速查明 被泄露的军事秘密内容和密级、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及时采取 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保密措施
(一)甲方应采取措施
1.设置兼职保密员(可由单位兼职保密员或项目负责人担任)。
2.制定项目保密措施。
(二)乙方应采取措施
1.配备专用移动存储介质,集中管理,专柜存放,责任到人。
2.进口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后进场。
3.对交互涉密信息的载体,使用纸质或专用移动硬盘、U盘、不可擦写光盘,进行编号、登记,按 规定渠道传递。
4.组织所属项目组成员签订项目保密责任书。
5.对所属项目组成员定期组织保密教育。
6.及时与甲方沟通保密工作信息。
六、保密监管
1.甲方建设管理部门和保密、保卫部门,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乙方保密管理制度落 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工作落实。
2.造成泄密或者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的乙方或所属企业,3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建设活动。
3.有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则双方采取向军队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方 式解决。
七、保密期限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秘密公开之 日起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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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 当承担商务合同总额30%的违约赔偿;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方 应当承担商务合同额50%的违约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 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出诉讼的权利。
十、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随主合同一并签订。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 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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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买方等):
乙方(承包方、卖方等):
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执行。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工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并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 合工作。
2、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 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索赔工程款100元至5000元。
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 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
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证明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审核检查。
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 甲方审核检查。
4、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须指派专 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协调工作。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立必需的明显警示标志,由乙方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6、施工现场内乙方需接临时水电时,须报请甲方同意,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7、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关 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规定,并做到工完场清。
8、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动用明火等危险作业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办妥相关手续,落实安全 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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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不得在作业区域抽烟,动用明火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严 禁在厂区内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门卫管理制度。
11、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12、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人身伤害事故、设备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 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随主合同一并签订,施工完成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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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基建工程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保护环境、减少安全隐患是进行生产、活动和服务时都必须考虑的问题。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 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基建工程施工现场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施工现场附近居民和施工人 员的职业健康,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切实落实施工现场 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协 议,双方共同执行。
同时贯彻工厂的要求,现将我厂的管理方针及有关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报告给贵方,望能 协助我处做好环境保护和危害预防的工作,以便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管理方针:以人为本 安全环保 遵守法规 持续改进。
第一条 概述
本协议作为甲方与乙方
(下称基础合同)的附件,与基础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生效。
第二条 环境保护
1 防空气污染
(1)所有建筑垃圾采用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2)施工工地推行硬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3)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4)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 防止水污染
(1)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2)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 防止噪声污染
(1)白天施工时,严格控制噪声;特殊情况作业期间,尽量采取降噪措施。
(2)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 意识,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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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防止垃圾污染
(1)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2)工厂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等进行明确 交底,严格执行。
(3)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市政环保有关规定,避免抛洒路面,并对洒落垃圾及时进行 清扫。
(4)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垃圾的处置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运送至合法垃圾处理场 所,严禁自行随意处置,如发生违反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宣传教育
(1)在工地现场围墙上(如有),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2)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视情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甲 方会不定时进行检查管理。
第三条 职业健康安全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值班制 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管理制度、治 安、消防、卫生责任制等。
2. 做好临时设施
(1)所有的临时设施,都应有甲方审批、有验收,不得随意搭设。
(2)材料库应视情具有防雨、防晒、防潮、防火、防盗等功能;存放特殊物资的库房,应符合物 资保管规定。
(3)施工人员宿舍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和卫生标准,并配备消防设备。
(4)如有必要,施工现场需实行封闭管理,入口处设门卫值班室且有相应管理制度。
(5)如有必要,需设置现场标牌(企业标志、总公司企业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施工标志牌、文明施工牌、公司简介、安全措施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等)。
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制定专项施工方技术案,如脚手架工程方案、临时用电工 程方案、防火防盗方案、现场施工应急预案等。
4.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
(1)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安装、装修等安全技术交底。
(2)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木工、瓦工、电工、电气焊工等。
(3)专业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编制,包括:脚手架、临时用电、门窗、管道安 装、设备安装、抹灰、砌筑、刮腻子等。
(4)单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编制单项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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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以防施工物体打击。在大门口及工地明显部位设置进入施 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的警示标志,并有对违反者的处罚措施。
(2)所有机械设备的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其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上岗 证,非特种作业持有效的培训上岗证〕,佩戴必需的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以防机械伤害。(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电气临时线审批管理办法》,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标 准配置合格的电器设备。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电工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拆除、维修电器 设备。
(4)做好消防安全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经过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审批,办理 动火证;施工现场作业点和临时设施点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建立消防责任制,成立义务消 防队,加强预防和应急管理。
(5)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脚手架封闭严密、洞口、临边 及时加防护设施。
(6)建立卫生责任制,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工地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炊事 人员持健康证,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堂;加强各类灭害药品的管理,防止混入食品。(7)加强施工现场传染病的防治,一旦发现发烧和相关病症表现必须立即将病人送往医院检查。若确诊为传染疾病,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8)根据当地施工环境的特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要求和有关 规定,及时做好防台防讯工作。
(9)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和防范措施有 力,重点要害单部位防盗设施到位。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建立档案卡,签订治安、防火、防盗 协议书,加强法制教育。
(10)加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防止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
6.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1)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包括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机具、料具、围挡、板房、防护棚(网)、通道等,做到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特殊情况下专项 检查等,做到检查有记录,整改有效果,档案有存档。
(3)严格执行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工作,做到奖罚分明,有错必纠。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认真做好防止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与案件的预防工作。
2.由于乙方的管理不严,防范工作不落实,所发生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或案件,均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由于乙方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和案件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 全额赔偿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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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当按甲方应急事件处理流程,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 修、恢复生产,并在15分钟内电话告知甲方,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事故分析 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主动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4.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负责,包括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和网络安全,由于乙方安全措施 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在基础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 护、职业健康安全和工程建设事故的定性标准,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前提下,在工程款中 向乙方索赔违约金,调整乙方承建工程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重大事故以上(含特别重大事故),索赔合同金额5%工程款,且甲方不再选择乙方入围合作框架;
较大事故,索赔合同金额3%工程款,且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以上50%以上的承建工程量;一般事故,索赔合同金额1%工程款,且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相关工程量。
第五条 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第六条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 部门的责任认定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解决。
第七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随主合同一并签订。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14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
******项目
报价文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5
一、报价单
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需方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
(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表所述完成本项目的报价,并按
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本项目报价合计金额人民币(小写) **** 元整,(大写) ***** 元整,具体价格明细表见“报价明细表”内容。
2.项目周期: **个自然日;
3.质量标准:合格;
4.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自行设置)1) 报价单;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报价明细表
5) 资格类资料;
6) 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7) 谈判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5.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 址:
电 话:
传
真:邮政编码:
16
年 月 日
17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仅供参考,无具体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设置)
单位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谈判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应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8
三、授权委托书
(仅供参考,无具体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设置)
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全权以我方名义签署、递交、澄清、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项目报价文件,并代表我方进行项目谈判、现场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相关 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从谈判开始截止到合同履行完毕。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19
四、报价明细表
参照工程量清单报价。
五、资格类资料
1.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信息)
请附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符合本项目资质证书
请附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无具体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设置)
七、谈判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无具体格式要求,供应商自行设置,如无可填写“无”)
20
项目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大项 | 分项 | ||
采 购 项 目 概况 | 工程项目 | 1.项目名称: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2.建设地点:石家庄海山实业发展总公司院内 3.建设规模: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 |
价格 | 计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
报价方式 | 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 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 需的人工费、材料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 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等。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 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 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4.暂列金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5.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5.1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 况及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5.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投标函”及“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按照最 高限价表格式填写报价单价,并根据预计数量,计算合计报价。 5.3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 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 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包括了卖方提 供的技术、设计、制造、采购、交货、安装、技术服务、培训服务、调试、试行和验收等的 全部责任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 将视同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合 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5.4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 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 理。 5.5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 |
项目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大项 | 分项 | ||
5.6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或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 |||
最高限价 | 本工程的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万 肆仟壹佰叁拾捌元壹角柒分,小写54138.17元。其中: 1.15号厂房三楼增加应急广播扬声器工程:陆 仟陆佰伍拾肆元柒角柒分(¥6654.77)。2.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肆万柒仟 肆佰捌拾叁元肆角整(¥47483.40)。 注: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或分项限价中的其中一项,按作废处理。 | ||
投 标 人 / 供 应 商 资 格条件 | 专业资质 | 资质要求: 1.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有能力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独立完成本项目服 务,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信誉。按合同约定及时履约,提 供服务,交付成果;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 | |
企业实力 | / | ||
以往业绩 | / | ||
其 他 补 充 要求 | 报 价 文 件 有 效 期 | 60日历天(从比选截止之日算起) | |
售后要求 | 工程质保期:两年 | ||
付款方式/结算 要求 | 1.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 无质量问题付清质保金。 2.所有变更、洽商费用在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审核审计结算完毕后支付。 3.每次付款前乙方均需提供相应数额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 | ||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项目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大项 | 分项 | ||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劳务分包 | ||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件 | “黑体字”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 标人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 理。 |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仅允许正偏差或非实质性 偏差。 最高项数:/;偏差幅度:/ | ||
培训要求 | 无 |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资格评 审标准 | 比选响应供应商名称及范围 | 与营业执照一致,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 | |
合格资信能力 | / | |
合格的财务要求 | / | |
报价文件及其附录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 | |
授权委托书 | 报价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应按照比选文件 的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关联关系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 | |
回避要求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法人、组织或者个人 |
条款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A:响应报价 80 分 B:技术部分 20 分 | |
2.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人报价的平均价; | |
2.2.3 (1) | 技术评 分标准(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 依据内容完整性、编制水平评分,满分为3分。 |
依据施工方案方案先进、科学、严密、完善性 评分,满分为4分。 | |||
根据管理体系健全性,保证措施完善、合理、可行性评分,满分为3分。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5分) | 按计划工期长短排序,工期最短者得5分,排 名每降低一名扣1分,扣完为止。 | ||
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5分) | 结合建设内容,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 承诺,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包含售后服务保 障系统及措施、售后服务团队情况等)完整、合理可行的得4-5分;较为一般的得2- 3分;较差的得0- 1分;未能提供或承诺存在重大问题的不得分 |
。 | |||
2.2.3 (2) | 报价评 分标准(80分) | 报价的偏差率 | 报价高于基准价,每偏离1%扣1分,扣完为止;报价低于基准价,每偏离1%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按1%计。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字。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15号厂房三楼增加应急广播扬声器 工程 | |||||||||
15号厂房消防系统完善升级工程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选型要求 |
1 | PVC线管 | 联塑、亚通、中财、伟星、日丰、爱康保利、鸿雁 |
2 | 电线、电缆 | 金山、远东、津成、上上等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
3 | 烟感探测器 | 海湾、青鸟消防、鼎信 |
4 | 消防广播扬声器 | 海湾、青鸟消防、鼎信 |
5 | 消防模块 | 海湾、青鸟消防、鼎信 |
6 | 消防设备 | 海湾、青鸟消防、鼎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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