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丽水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市级整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丽水)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盛康磋商[2022]01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市级整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同时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勘查乙级以上(含乙级)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丽水)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1)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2)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
(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磋商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53574766@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5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磋商。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供应商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①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现场磋商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②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大楼物业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③进出路线:供应商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3楼开标厅,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④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急处置方案”执行。
(2)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①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②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东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2668927
质疑联系人:徐向天
质疑联系方式: 0578-2668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盛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人民街916号2栋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丽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57821103
质疑联系人:林倩雯
质疑联系方式:0578-27857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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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市级整合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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