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机构)受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指南丛书出版项目物流服务采购(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元) | 比选保证金 | 中选人数量(名)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指南丛书出版项目物流服务采购(第二次) | 8.5元/件 | 8000元 | 1 |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预算51万。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邮政管理部门(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四、比选、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7月10日)起至提交首次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或行采家(www.gec123.com)或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qzdrl.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发售
1.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5日17:00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在比选文件提供期内,比选申请人须将《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scitcq2024@163.com或递交至比选代理机构。
注:①通过邮件递交登记表的比选申请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采购执行编号+公司名称;邮件附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pdf格式和word格式),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
②比选文件费电子发票发送到《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的邮箱。
(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
(3)若未进行报名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的,不接受其比选申请文件。
(四)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座2409)
(五)比选文件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4:00-14:30
(六)比选时间:2024年7月16日北京时间14:30
(七)比选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五、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递交
1.比选申请人应足额交纳比选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比选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比选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冉家坝支行
账 号:9902001800384180
2.各比选申请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选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比选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比选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比选代理机构咨询电话:023-67825237。
六、比选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行采家(www.gec123.com)或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qzdrl.com/)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比选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七、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冉老师
电 话:1325132303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7幢3层
(二)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萱、郑君、丁春来
电 话:023-6782523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90号土星商务中心A2座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