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4-5139]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补充公告【电子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
补充公告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4-5139),于2024年10月0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组成,其中评标部分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原件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上述第11.2.2(1)—(13)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4《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11.2.5《施工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7企业资信证明材料。
11.2.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11.2.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标)。
11.3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3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经济标)。
11.4投标文件定标部分(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投标人企业单位介绍;
11.4.2 方案因素;
11.4.3 价格因素;
11.4.4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定标资料)。
注:定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形式由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本须知第18条的相关要求执行。
2、修改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其它费用
现文: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1.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中标价作为结算基价,按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45%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4、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5、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6、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七《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七《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现文:附表七
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工程名称:
二、对原施工合同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修改施工合同“第三分部 专用条款”“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原文: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 其它: /
现文: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3)√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其它: /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海珠城商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备注:
1、【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国家级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获奖,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获奖已经公示但未获得证书的不予计算。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另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网页截图;获奖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子、分公司均不予计算。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3、【第三方评价】:
(1)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另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网页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分公司或区域公司),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补充公告)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补充公告-清稿发布ok.docx (补充公告版修改)招标文件--清稿发布.doc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补充公告.pdf SL202409300054-20241016101718.GZZB
补充公告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4-5139),于2024年10月0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如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修改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11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技术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由招标人明确)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
(12)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5)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提供沥青摊铺机自有发票或权属证明及设备现场全貌彩照(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11.2.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该施工组织机构中主要成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2.4投标人在广州市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附:机械设备为自有或租赁的说明;及承诺机械设备如属于租赁的,其租赁是不属于重复租赁)。
11.2.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1.2.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 经济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 经济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3.2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现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评标部分及定标部分组成,其中评标部分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资格审查文件:
(1)投标人声明(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扫描件;
(3)企业营业执照(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4)企业资质证书(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自联合体各方平台内上传件);
(6)项目负责人(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7)专职安全员(按网上投标登记时选择拟投标的专职安全员);
(8)拟委托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书、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原件扫描件);
(9)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0)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取自联合体主办方平台内上传件);
(1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3)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上述第11.2.2(1)—(13)条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11.2.3《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4《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11.2.5《施工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7企业资信证明材料。
11.2.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具体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应措施。
11.2.9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标)。
11.3 投标文件经济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投标总价。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企业定额、施工现场情况和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结合企业成本、市场价格以及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风险内容和范围等编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标总价封面、扉页;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7)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综合单价分析表;
(1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1)暂列金额明细表;
(1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13)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14)计日工表;
(15)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16)规费和税金项目计价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11.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3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3.4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警戒价的,投标人还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11.3.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经济标)。
11.4投标文件定标部分(定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投标人企业单位介绍;
11.4.2 方案因素;
11.4.3 价格因素;
11.4.4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定标资料)。
注:定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形式由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及本须知第18条的相关要求执行。
2、修改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二、投标须知修改表”“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条款号: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其它费用
现文:31.其它费用
31.1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缴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1.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按中标价作为结算基价,按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45%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二《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4、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三《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5、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现文:详见本补充公告“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6、修改“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七《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修改后如下:
原文: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七《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现文:附表七
定标因素表(定标阶段用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定标评价的内容 |
1 | 方案因素 | 对施工方案,进度、质量、安全措施、工期等进行综合比较。 注:方案因素部分不超过300页,格式自拟。 |
2 | 价格因素 | 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结合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拟选用的材料设备品牌,对投标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 |
二、对原施工合同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修改施工合同“第三分部 专用条款”“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原文: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 其它: /
现文: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3)√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其它: /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广州海珠城商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16日
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 | |
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投标总工期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 | | | |
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 |
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 | |
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二、格式四、格式六)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 |
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 |
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 |
7 |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 | | | |
8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 |
结 论 | | | |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 | | |
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 | | |
2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各子项投标报价或综合单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相应最高投标限价或综合单价限价; | | | | |
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 | | | | |
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 | | |
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经济标投标文件格式三、格式四)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 | | |
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 |
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 | | |
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 | | |
9 |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 | | | |
10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信息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 | | |
结 论 | | | | |
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80分) | 劳动力投入 | 15 | 【优】有劳动力保证措施、专业劳务队伍投入计划,配有施工高峰期拟投入的劳动力专项方案,得15分。 【良】有劳动力保证措施、专业劳务队伍投入计划的,得10分。 【中】仅有劳动力保证措施的,得5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施工组织方案 | 13 | 【优】有施工总体部署和平面布置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得13分; 【良】有施工总体部署和平面布置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当中两项,得8分; 【中】仅有施工总体部署和平面布置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当中一项,得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进度控制措施 | 13 | 【优】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5天或以上完工,得13分; 【良】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4天完工,得8分; 【中】制定了施工进度计划并有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施工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者,得0分。 | |
质量控制措施 | 13 | 【优】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等三个方面的防治提出质量控制措施的,得13分; 【良】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等其中两个方面的防治提出质量控制措施的,得8分; 【中】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等其中一个方面的防治提出质量控制措施的,得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得0分。 | |
安全控制措施 | 13 | 【优】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得13分; 【良】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其中两项,得8分; 【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其中一项,得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得0分。 | |
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 13 | 【优】有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新能源工程车及其他节能施工设备应用”方案的,得13分; 【良】有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新能源工程车及其他节能施工设备应用”方案等其中两项的,得8分; 【中】有绿色施工保证体系、绿色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有“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使用计划”)、“新能源工程车及其他节能施工设备应用”方案等其中一项的,得4分; 【差】不满足前述要求的,得0分。 | |
二、企业资信(20分) | 工程业绩 | 8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中标金额≥2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26项及以上,得8分;18至25项,得4分;10至17项,得2分;1至9项,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 |
工程奖项 | 8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 (1)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0.8分; (2)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4分; (3)市级(含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2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 | |
第三方评价 | 2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1次的,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2分。 | |
2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四项认证证书,得2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三项认证证书,得1分;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二项认证证书,得0.5分;投标人具有以上任意一项认证证书,得0.2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 ||
合计(一+二) | 100 | |
备注:
1、【工程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
1.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1.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1.3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国家级奖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是指:由省、市级(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只计算房建工程项目获奖,其他非房建工程项目奖项,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QC、市政等项目奖项不参与计分,奖项只计算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日期为准,须提供奖项证书扫描件,获奖已经公示但未获得证书的不予计算。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另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网页截图;获奖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子、分公司均不予计算。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3、【第三方评价】:
(1)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名单公示或公布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以及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证书载明的年度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另提供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查询网页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2)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分公司或区域公司),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4、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补充公告)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补充公告-清稿发布ok.docx (补充公告版修改)招标文件--清稿发布.doc 琶洲南区AH090203、AH090204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施工补充公告.pdf SL202409300054-20241016101718.G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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