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征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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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锦州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编号:JH22-210700-06276项目名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征集文件封闭式框架协议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三章服务需求4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征集公告1目录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征集公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第五章框架协议条款格式及采购合同格式53第四章评审方法45
采购需求:本次保险涵盖医疗、住房、教育、收入、基础设施共5大类最高限制单价:0包组编号:001项目名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700-06276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地点:线上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获取征集文件期限:1年框架协议的期限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七、公告期限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2022年1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方式:线上
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征集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九、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锦州市名称:锦州市乡村振兴局1.征集人信息十、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邮箱地址:hualong88518@163.com联系方式:0416-3585286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416-3812113
电话:0416-3585286项目联系人:李文竹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410100682005158账户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供应商须知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11月18日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征集人 | 名 称:锦州市乡村振兴局地 址:锦州市联系人:柴女士电 话:0416-381211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级 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现备案制)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本项目代理负责人员:李文竹 职务:部长 证书号:003303其他代理人员名单:姓名:赵阳阳 职务:工作人员 联系人:李文竹电 话:0416-3585286传 真:0416-3596622电子邮件:hualong88518@163.com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详见征集公告。 |
1.3.5 | 中小企业采购政策 | 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保险业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 □是☑否 |
1.4.8 | 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0元最高单价限价:0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 | ☑不组织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不需要提供演示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
13.1 | 响应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章要求 | 1、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规定制作上传。2、加密备份文件(U盘):1份(密封包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3、《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1份(格式14,纸质打印件一份,现场递交,无需密封)对响应文件签章要求:要求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及加密备份文件均需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使用电子签章或盖章,并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签章。(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纸质文件:2份(现场递交仅存档使用,要求密封,可以是上传版打印)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征集公告,以征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1)现场递交: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2)网络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站 |
20.1 | 开启时间、地点 | 详见征集公告,以征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7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无 |
27.2 | 评审方法 | □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 |
29.2 | 推荐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为2家及以上的,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供应商数量为2家; |
31 |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 |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数量: 2家 征集人按不少于20%(个位数向下取整)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后选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选定的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最高数量上限为:2家。☑征集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入围供应商 |
31.1 |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直接选定,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第一阶段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
31.2 |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 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以合同为准支付形式:电汇、现金支付时间:领取入围通知书同时 |
39.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线上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文竹 联系电话: 0416-3585286 通讯地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征集公告、征集文件、开启过程、成交结果) |
其他要求 | 1、电子文件报送、响应报价提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3、供应商需自备电子解密设备,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 30 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 将鉴定结果反馈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其他要求 | 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开标会议上将检验授权委托书。如采用邮寄形式的,应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网络直播账号,将纸质资料准备齐全,邮寄至指定地点。参与现场开标的,提前准备好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1征集人:是指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
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款中写明要求采购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服务及伴随货物,且该要求在第四章评标办法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中列为符合性审查内容的。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货物为非《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产品、服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征集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征集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8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征集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征集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2.3供应商报价超过征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征集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征集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响应有关的费用。★5.响应费用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
本项目的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的,征集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征集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响应文件开启前答疑会
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供应商须知征集公告8.1征集文件内容如下:8.征集文件构成三征集文件
9.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9.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征集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第五章框架协议条款格式及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三章服务需求
10.3无论征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在征集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征集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征集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1.2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征集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征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13.响应保证金12.5除非征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征集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3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2.2供应商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成交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1)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的;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3.2响应保证金缴纳人、征集文件领取人、响应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征集文件规定交纳响应保证金。
13.5.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暨征集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响应保证金手续。13.5.1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应在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响应保证金退还手续。13.5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响应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响应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5.响应有效期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征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响应担保函不予退回。
★17.加密备份文件(U盘)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如未按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4供应商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文件或仅在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将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加密备份文件(U盘)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17.2包装封皮上应:17.1供应商应将加密备份文件(U盘)密封,并进行包封。
19.2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供应商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响应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响应截止
六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19.5备份文件的退还: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并将做好记录存档。19.4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启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接收响应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20.3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供应商未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响应文件开启结果。未宣读响应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20.2开启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响应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征集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声明,在开启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启。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框架协议采购活动。20.1征集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框架协议采购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响应文件开启
20.5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报价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0.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2.1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评审。★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条。★21.组建评标委员会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征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为准;24.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审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征集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征集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征集文件的要求。★26.响应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25.1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入围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入围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征集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征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征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9)属于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8)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响应,或者与征集人串通响应;(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2)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质量因素中的可量化指标应当划分等次,作为评分项;质量因素中的其他指标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1)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7.2评审严格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详细评审标准见第四章评审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征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
(2)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质量因素中的可量化指标应当划分等次,作为评分项;质量因素中的其他指标可以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1)价格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对实质上响应征集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9.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征集人不能支付的;
七确定第一阶段入围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第一阶段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第一阶段入围候选供应商。
31.2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直接选定,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服务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31.1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第一阶段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及数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由征集人或者征集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3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31.2.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
★32.采购任务取消31.2.3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31.2.2补充征集规则: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34.1框架协议★34.框架协议与采购合同33.2入围通知书是框架协议、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3.1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征集结果公告。同时向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33.入围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征集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5.履约保证金征集人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订立框架协议后,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范围内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并与确定后的成交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34.2采购合同34.1.3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4.1.2征集文件、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征集人不得向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条件。34.1.1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应当自发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征集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须按照响应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入围资格,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征集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5.1条规定向征集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征集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征集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征集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征集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39.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新成立时间为准) | 6 |
7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其他资格条件:⑴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 | |
12 | 信用记录(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查询,并将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9 |
2 | 响应报价一览表 | 10 |
3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1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2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3 |
6 | 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4 |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5 |
2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16 |
3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4 | 项目管理机构 | 17 |
5 | 供应商业绩 | 18 |
6 | 其他资料 | 19 |
......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加密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价格优先法:供应商可就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质量优先法:供应商可就征集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
加密备份文件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包号:第包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一、资格证明材料(一)目录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格式5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工作单位: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响应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新成立时间为准)
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征集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响应函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遵守征集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响应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6)在领取入围通知书的同时按征集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入围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供应商银行账号: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
注:报价单位:无响应报价一览表格式10日期:
包号 | 服务名称 | 响应报价 | 服务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01 | 无 |
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11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无论所投包数量,均填写一份《响应报价一览表》;
包号:01服务内容: | ||||
征集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一、基本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围绕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稳定消除因病、因学、因住房、因突发意外等原因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拟设立此保险。★二、具体内容本次保险涵盖医疗、住房、教育、收入、基础设施共5大类。1.医疗保险。在扣除第一重“基本医疗保险”、第二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承担第三重“医疗补充保险”保障。保险期间内,保障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加上乙类用药先行负担费用,扣除前两重保险后,需要个人自付部分费用。2.住房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居住、使用的住房按照防止返贫致贫的要求,符合救助范围且符合保单签发地危房改造条件,但在保险期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补偿计划,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危房补助费用后,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当地危房改造费用补偿标准。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根据当地危房改造费用补偿标准项下最高补偿金额确定。3.教育保险。贫困人口家庭中有被高中(或同等学历中专、职专)或高等院校(含大专)录取入学后,由承保公司给予救助。持在校证明每年赔付防贫保险金,每个学历档次对应赔付具体金额由县级分别与承保公司共同商定。4.收入保险。由于突发情况发生,通过种养业、财政转移性支付、社会各界捐助及其他各类救助、补助核算收入后,家庭人均纯收入按省乡村振兴局确定的当年监测线,低于监测线以下的,保险金按差额进行发放。5.基础设施保险。脱贫攻坚以来各级财政扶贫(衔接)资金建设的村内的主要道路硬化(水泥路);村屯内路灯、边沟(排水沟);村屯内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认定,按实际发生损失,全额进行赔付。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征集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包号:0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2日期:
序号 | 征集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框架协议期限:1年 | |||
2 | ★履约地点:黑山县、北镇市、凌海市、义县、凌河区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保费由各县(市)根据实际需求单独确定,从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
5 | ★验收标准:按征集文件、框架协议、采购合同要求验收★验收程序: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6 | ★成果文件:按采购人要求 | |||
7 |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 |||
8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征集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按照征集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3
我单位承诺: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此承诺函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一份此承诺函原件。特此说明如启用备份文件,我公司将配合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共同对使用情况进行签字确认,并同意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存储的备份文件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
……2.(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为保险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重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5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注:供应商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保险行业”。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6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格式17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第三章服务需求其他资料格式19(一)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供应商业绩格式18
2.住房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居住、使用的住房按照防止返贫致贫的要求,符合救助范围且符合保单签发地危房改造条件,但在保险期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补偿计划,保险人在扣除被保险人已从政府部门获得的危房补助费用后,按照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当地危房改造费用补偿标准。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投保时根据当地危房改造费用补偿标准项下最高补偿金额确定。1.医疗保险。在扣除第一重“基本医疗保险”、第二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后,承担第三重“医疗补充保险”保障。保险期间内,保障被保险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病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合理医疗费用加上乙类用药先行负担费用,扣除前两重保险后,需要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本次保险涵盖医疗、住房、教育、收入、基础设施共5大类。★二、具体内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围绕已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稳定消除因病、因学、因住房、因突发意外等原因出现的返贫致贫风险,拟设立此保险。★一、基本情况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响应文件开启及评审”、“七确定第一阶段入围”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5.基础设施保险。脱贫攻坚以来各级财政扶贫(衔接)资金建设的村内的主要道路硬化(水泥路);村屯内路灯、边沟(排水沟);村屯内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认定,按实际发生损失,全额进行赔付。4.收入保险。由于突发情况发生,通过种养业、财政转移性支付、社会各界捐助及其他各类救助、补助核算收入后,家庭人均纯收入按省乡村振兴局确定的当年监测线,低于监测线以下的,保险金按差额进行发放。3.教育保险。贫困人口家庭中有被高中(或同等学历中专、职专)或高等院校(含大专)录取入学后,由承保公司给予救助。持在校证明每年赔付防贫保险金,每个学历档次对应赔付具体金额由县级分别与承保公司共同商定。
★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质量优先法进行评审。
★4、比较及评价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2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不适用)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4.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2在评审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4条内容执行。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报价扣除比例如下:5.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5.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响应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响应报价扣除/(2%-3%)。(2)联合体响应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服务响应报价的/(10%-20%)(1)非联合体响应
★6、响应无效情况详见供应商须知。采用质量优先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8%(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价格优先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响应报价8%(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响应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响应报价相同时,按响应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价格优先法的: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如下:★7、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原则
三、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响应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质量优先法的:
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或“×”资格审查表附件1征集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或由征集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征集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应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7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其他资格条件:⑴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2 | 信用记录(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查询,并将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 | 无响应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响应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3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响应须知1.5所述情形 | |||
6 | 响应报价 | 1.响应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响应须知26.2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
(参考格式,以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框架协议条款格式及采购合同格式包号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技术部分保险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需具备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提供保险经办方案,并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机构对其承办的保险业务进行跟踪查询、询问、监督、评估的得3分,不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得分。32.承诺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支付材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得3分,不提供书面承诺或承诺时效多于30个工作日的不得分。33.对转诊转院及异地就医等非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保险医疗费用,承诺在收到参保人员报销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的,得3分,不承诺或承诺时效多于15个工作日的不得分。3风险管控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入了解,能够正确认识本项目,阐述本项目具体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管控方案。评分依据: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5-4分,良好得3-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接受各方监督方案投标人接受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而建立的各项公开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行业监管部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采购单位监督、社会各方面监督流程方案。方案明确合理、针对性强、清晰,并具有可行性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有针对性、清晰,基本具有可行性得4分;方案较为片面、针对性差、模糊,可行性差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宣传回访方案投标人已建立理赔回访制度,设立服务热线电话,能够解答参保人咨询,受理投诉,并建立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机制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须开展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使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能及时了解保障范围、理赔流程、就医管理等业务政策,每提供一种宣传方式得0.5分,最多得3分。3组织保障服务投标人结合自身综合实力,提供具体的组织保障服务方案,全面周到、规范严谨、符合实际,能够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评分依据: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6-4分,良好得3-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一站式”结算保障(0-8)投标人拥有理赔结算保障能力,承诺实现“一站式”结算,符合实际、操作性强。评委根据保障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8-6分,良好得5.9-4分,一般得3.9-2分,较差的得1.9-0.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商务部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公布响应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0%(含)以上得8分;230%-280%(不含)得5分;180%-230%(不含)得3分;150%-180%(不含)得1分;低于150%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8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最新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对应的评定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得5分;评价结果为B级,得4分;评价结果为C级,得3分;评价结果D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保险服务质量指数中国银保信公布的2021年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其中85分及以上得10分;70-85(不含)得6分;60-70(不含)得3分;60分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中国银保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风险综合评级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上一年度风险综合评级按银保监会通报的评级情况,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及以下2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材料不提供则不得分(加盖投标人公章)5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提供岗位设置方案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岗位职责。方案明确合理、针对性强、清晰,并具有可行性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有针对性、清晰,基本具有可行性得1分;方案较为片面、针对性差、模糊,可行性差得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医学专业、施工等相关专业、教育专业、经济学专业。每有1人加1.5分,最高得1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团队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20承办脱贫攻坚保险业务经验总公司或分公司与省乡村振兴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加2分。评分依据:提供战略合作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其他2020年-至今投标人及所属属法人机构或其下设的分支机构在辽宁省内独家承办过的保险业务项目,一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5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2020年-至今投标人独立承办过保险项目且赔付率达到95%(含)以上,加5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合计100分包号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技术部分保险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需具备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提供保险经办方案,并做出如下承诺:1.承诺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机构对其承办的保险业务进行跟踪查询、询问、监督、评估的得3分,不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得分。32.承诺在收到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支付材料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得3分,不提供书面承诺或承诺时效多于30个工作日的不得分。33.对转诊转院及异地就医等非即时结算的参保人员发生的保险医疗费用,承诺在收到参保人员报销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的,得3分,不承诺或承诺时效多于15个工作日的不得分。3风险管控方案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入了解,能够正确认识本项目,阐述本项目具体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管控方案。评分依据: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5-4分,良好得3-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接受各方监督方案投标人接受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而建立的各项公开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行业监管部门监督、财政部门监督、审计部门监督、采购单位监督、社会各方面监督流程方案。方案明确合理、针对性强、清晰,并具有可行性得6分;方案基本合理、有针对性、清晰,基本具有可行性得4分;方案较为片面、针对性差、模糊,可行性差得2分;不提供方案不得分。6宣传回访方案投标人已建立理赔回访制度,设立服务热线电话,能够解答参保人咨询,受理投诉,并建立投诉处理及应急处置机制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3投标人须开展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使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能及时了解保障范围、理赔流程、就医管理等业务政策,每提供一种宣传方式得0.5分,最多得3分。3组织保障服务投标人结合自身综合实力,提供具体的组织保障服务方案,全面周到、规范严谨、符合实际,能够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评分依据: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6-4分,良好得3-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一站式”结算保障(0-8)投标人拥有理赔结算保障能力,承诺实现“一站式”结算,符合实际、操作性强。评委根据保障方案横向综合比较,优秀得8-6分,良好得5.9-4分,一般得3.9-2分,较差的得1.9-0.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商务部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公布响应供应商2021年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0%(含)以上得8分;230%-280%(不含)得5分;180%-230%(不含)得3分;150%-180%(不含)得1分;低于150%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8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最新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投标人所属法人机构对应的评定等级,评价结果为A级,得5分;评价结果为B级,得4分;评价结果为C级,得3分;评价结果D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保险服务质量指数中国银保信公布的2021年保险服务质量指数,其中85分及以上得10分;70-85(不含)得6分;60-70(不含)得3分;60分以下不得分。评分依据:提供中国银保信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0风险综合评级总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上一年度风险综合评级按银保监会通报的评级情况,A级得5分,B级得4分,C级得3分,D级及以下2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材料不提供则不得分(加盖投标人公章)5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投标人须提供岗位设置方案和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岗位职责。方案明确合理、针对性强、清晰,并具有可行性得2分;方案基本合理、有针对性、清晰,基本具有可行性得1分;方案较为片面、针对性差、模糊,可行性差得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中医学专业、施工等相关专业、教育专业、经济学专业。每有1人加1.5分,最高得1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该团队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等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20承办脱贫攻坚保险业务经验总公司或分公司与省乡村振兴部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加2分。评分依据:提供战略合作协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其他2020年-至今投标人及所属属法人机构或其下设的分支机构在辽宁省内独家承办过的保险业务项目,一个项目加0.5分,最高加5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2020年-至今投标人独立承办过保险项目且赔付率达到95%(含)以上,加5分。评分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合计100分(一)基本评分标准
一、协议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服务项目公开征集结果,甲乙双方签订本框架协议。乙方(供应商):甲方(征集人):框架协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
四、服务要求:已签订合同为准三、服务对象:已签订合同为准二、服务范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保险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具体合同中约定)七、服务费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本协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六、协议期限:五、服务价格:无。1、总体服务要求:具体合同中约定
2、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1、甲方应督促被审查单位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一)甲方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八、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一)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十、违约责任:2、乙方必须遵守征集人制定的工作纪律、廉政规定、保密规定等工作要求。1、乙方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条款、本协议及响应承诺,并提供优质服务。(二)乙方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或者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六)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五)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修改。十二、协议修改甲乙双方应遵照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义务,对未尽事宜及有关争议由双方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协商解决。十一、争议解决
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3日
业务范围: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
机构住所:锦州市古塔区
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
西街里1号#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
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编码:P10013JNZ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97年09月24日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06月23日
业务范围: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
机构住所:锦州市古塔区
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
西街里1号#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
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编码:P10013JNZ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97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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