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设施维护维修工程(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设施维护维修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渝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设施维护维修工程(第二次)
2.2项目地点:渝北排水公司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
2.3比选范围:渝北排水公司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设施维护维修,包括但不仅限于:(1)厂区内道路、办公楼、机修间、配电室、加氯加药间、脱泥间、绿化带(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围墙杂草、青苔清理整治工作等)、厂内管网(包括但不限于中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和自来水管等)、检查井和各工艺段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等的零星维修维护及整改服务;(2)厂内提升泵站、进水井、粗细格栅、沉砂池、初沉池、生物池、二沉池、旋流沉砂池、滤布滤池、废水收集池、储泥池等池体的清淤服务;(3)厂区设备设施的除锈上漆、贴砖服务;(4)厂区零星劳务供给服务等。
2.4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2.5服务要求及周期:
2.5.1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限内按照中标单价,根据双方认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按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计划总额,且中标单价不作上浮。合同期满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后,合同终止。
2.5.2 响应时间:中标单位接到维修通知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设备设施,1小时(含夜间)内赶到现场,对故障进行维修恢复,保障安全生产稳定运行。若2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到达现场,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2.5.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中标单位10日内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并与比选人签订服务合同。
2.5.4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2.6费用组成
接触池清洗 | 4.00元/㎡ |
二沉池清洗 | 4.00元/㎡ |
初沉池清洗 | 4.00元/㎡ |
废水收集池清渣(含渣运输到厂内渣箱) | 455.00元/m? |
进水井清渣(含渣运输到厂内渣箱) | 455.00元/m? |
旋流沉砂池清渣(含渣运输到厂内渣箱) | 455.00元/m? |
提升泵房清渣(含渣运输到厂内渣箱) | 455.00元/m? |
注:以上为清洗清渣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比选人给出的单价报取费比例,其余项投标人参照重庆市(区、县)2018年市政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报取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城南、城北污水处理厂2024年度设施维护维修工程(第二次)(投标人只报一个取费比例,即清洗清渣和其余项同时采用投标人所报取费比例,清洗清渣结算时单价按比选人给出的单价乘以中标取费率,其余项单价参照重庆市(区、县)2018年市政定额和相关配套文件乘以取费比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2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承诺函(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鲜章):
(1)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2)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选后转包;
(3)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4)承诺在接到比选人维修通知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设备设施,1小时(含夜间)内赶到故障现场,对故障维修恢复,保障安全生产稳定运行。若2次无故拖延,不能按时到达现场,比选人有权自动终止合同。
(5)承诺每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派出自有的安全员等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6)工程质量保修期:12个月(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内任意一年,至少一个或多个总额4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污水处理相关维护维修工程(如污水处理厂设施维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3.5投标人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或建筑工程类贰级及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材料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业资料员(档案员)不少于1人。(提供以上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年11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7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09月-2023年11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供。
3.9 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服务对象盖章确认的安全服务用户证明(详见本章后附件)。
3.10因该项目的实施与生产运行为交叉作业,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在与比选人对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须持有经比选人签字的《现场踏勘确认表》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自行在2023年12月13日16时00分前进行现场勘查,并将比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装订入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废标(踏勘地址:城南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厂;城南厂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8512392397;城北厂联系人:薛老师,联系电话:15002327954;踏勘要求:各投标人需提前联系,获得联系人确认后方可到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确认表》需有城南、城北厂联系人确认签字)。
注:《踏勘确认表》详见本章后附件,投标人自行打印盖章后,方可进行踏勘。
注:参与过第一次比选的投标人,如参加本次(第二次)比选,可提供第一次投标的《踏勘确认表》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请确保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无需重复现场勘查。
3.1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3年12月12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三峡水务渝北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渝北区城北污水处理厂内)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17772320904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电 话:18623194914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叶老师、徐老师(平台操作)
电 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