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采空区专项勘察
金额
2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需进行采空区专项勘察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采空区专项勘察;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隆昌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新规划联络线,为全省39条高速联络线之一。路线起于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长乐村,经大安区、隆昌市响石镇、圣灯镇、金鹅镇、泸县嘉明镇、喻寺镇,在方洞镇华洞村进入重庆市境内。路线桩号为K0+000~K54+650,全长54.65km。拟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4m。设置桥梁11436米/44座,其特大桥1166米/1座,大、中桥10270米/43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21.5%;设置隧道847米/1座。全线共设枢纽互通4处,一般(连接地方)互通5处。本项目部分路段穿越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含灰岩)以及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含煤层),两类矿产在区内均为地下开采,开采年代较久远且私采现象普遍存在,采空区问题极为突出。为了分析路线与各个采空区的关系,评价其对路线的影响程度,并提出采空区处置措施或绕避方案,故拟对采空区进行专项勘察;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的采空区专项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影响范围内的地质调查工作和采空区专项物探测试工作,其中物探测试工作量组成见表1。
表1 物探工作量组成表
备注:1.该工程量为预估工作量,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调整。
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需查明以下内容:
①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震动参数;
②采空区的开采历史,开采规划、现状、方法、范围和开采深度;
③采空区的井巷分布、断面尺寸及相应的地表位置;
④采空区的顶板厚度、地层及其岩性组合、顶板管理方法及稳定性;
⑤地下水的类型、分布、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开采对采空区稳定性的影响;
⑥有毒、有害气体的类型、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采空区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应做专项测试和评价;
⑦地表沉陷、裂缝、塌陷的位置、形状、规模、发生时间;
⑧采空区与路线及构筑物的位置关系、地面变形可能影响的范围和避开的可能性;
⑨勘察范围沿路线长度应为压覆采空区的影响范围,宽度为路线中心两侧各不宜小于500m,勘探深度应大于采空区埋深;
⑩对采空区布点进行变形观测,时间不少于6个月,收集采空区环境治理报告等相关资料;
未尽事宜参照《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3-2011)3.3.3及3.3.4条例中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应同时具备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物探类资质,具体要求为:
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②物探类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或物探资质(指由原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或物探甲级资质);
③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业绩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至少一项近三年采空区专项调查评估或采空区专项勘察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②至少一项近三年物探测试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业绩中应包括瞬变电磁法测试工作)。
(三)人员和设备要求:
①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须提供拟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人员的专业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或毕业证等)(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六项);
②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测试设备,设备类型无具体要求(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七项)。
(四)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25日历天(不含变形监测期)。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限价由两部分组成:
①采空区影响范围内的地质调查工作采用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调查、资料搜集、现场工作费、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人员工资、报告及图件出版费、工作成果评审、税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该项最高限价为:27万元;
②采空区专项物探测试工作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该项最高限价为:300元/点;
本项目合计限价为:85.6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满足询价须知第(二)项要求的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9月07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中所涉及到的物探测试方法除了瞬变电磁法测试外,部分段落会采用高密度电法测试。高密度电法的测试工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该部分测试的解译工作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和中标的合格供应商联合完成;
2、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中所涉及到的地质钻探工作由我公司承担,具体钻孔的布设由我公司和中标的合格供应商共同商议决定;
3、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最终成果的编制由中标的合格供应商完成,其中应利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工作成果、瞬变电磁法测试成果、高密度电法测试成果、钻探成果等;
4、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执行(见附件3),若成果因无法满足本次采空区勘察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见附件1);
5、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上情况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十一)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及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四)成果文件要求:采空区专项勘察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公司。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需进行采空区专项勘察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自贡至永川(四川境)高速公路工程采空区专项勘察;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隆昌市;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年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新规划联络线,为全省39条高速联络线之一。路线起于自贡市沿滩区瓦市镇长乐村,经大安区、隆昌市响石镇、圣灯镇、金鹅镇、泸县嘉明镇、喻寺镇,在方洞镇华洞村进入重庆市境内。路线桩号为K0+000~K54+650,全长54.65km。拟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4m。设置桥梁11436米/44座,其特大桥1166米/1座,大、中桥10270米/43座,桥梁占路线长度的21.5%;设置隧道847米/1座。全线共设枢纽互通4处,一般(连接地方)互通5处。本项目部分路段穿越侏罗系中下统自流井组(含灰岩)以及三叠系上统须家河组(含煤层),两类矿产在区内均为地下开采,开采年代较久远且私采现象普遍存在,采空区问题极为突出。为了分析路线与各个采空区的关系,评价其对路线的影响程度,并提出采空区处置措施或绕避方案,故拟对采空区进行专项勘察;
(四)工作内容:本项目的采空区专项勘察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影响范围内的地质调查工作和采空区专项物探测试工作,其中物探测试工作量组成见表1。
表1 物探工作量组成表
序号 | 物探测试类型 | 预估工作量 | 备注 |
1 | 瞬变电磁法测试 | 1955(点) |
备注:1.该工程量为预估工作量,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调整。
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需查明以下内容:
①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地震动参数;
②采空区的开采历史,开采规划、现状、方法、范围和开采深度;
③采空区的井巷分布、断面尺寸及相应的地表位置;
④采空区的顶板厚度、地层及其岩性组合、顶板管理方法及稳定性;
⑤地下水的类型、分布、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地下水开采对采空区稳定性的影响;
⑥有毒、有害气体的类型、分布特征和危害程度;采空区中的有毒、有害气体应做专项测试和评价;
⑦地表沉陷、裂缝、塌陷的位置、形状、规模、发生时间;
⑧采空区与路线及构筑物的位置关系、地面变形可能影响的范围和避开的可能性;
⑨勘察范围沿路线长度应为压覆采空区的影响范围,宽度为路线中心两侧各不宜小于500m,勘探深度应大于采空区埋深;
⑩对采空区布点进行变形观测,时间不少于6个月,收集采空区环境治理报告等相关资料;
未尽事宜参照《采空区公路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JTG/T D31-03-2011)3.3.3及3.3.4条例中所要求的其他工作。
二、询价须知
(一)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应同时具备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物探类资质,具体要求为:
①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
②物探类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以上或物探资质(指由原国土资源部审批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或物探甲级资质);
③对于超出有效期的资质证书,若因政策原因自动续期或取消行政审批以其他方式进行监管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业绩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①至少一项近三年采空区专项调查评估或采空区专项勘察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
②至少一项近三年物探测试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至今,已签订合同的项目为有效业绩;业绩中应包括瞬变电磁法测试工作)。
(三)人员和设备要求:
①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团队须提供拟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人员的专业证明文件,如职称证或毕业证等)(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六项);
②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及工期要求的测试设备,设备类型无具体要求(填报格式详见附件2第七项)。
(四)工期要求:自发出工作通知单次日起25日历天(不含变形监测期)。
(五)最高限价:本项目限价由两部分组成:
①采空区影响范围内的地质调查工作采用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调查、资料搜集、现场工作费、试验研究费、数值模拟与计算费、人员工资、报告及图件出版费、工作成果评审、税费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该项最高限价为:27万元;
②采空区专项物探测试工作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物探测试设备、进出场、数据采集、资料处理、报告编制、报告评审以及人工、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风险、税金、责任等和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该项最高限价为:300元/点;
本项目合计限价为:85.6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单位为万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参见附件2,同时提供单位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满足询价须知第(二)项要求的项目业绩合同全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后密封(密封包装外壳上应注明报价项目名称),请于09月07日10:30(报价截止时间)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兰先生,电话:13880105816,递交地址:成都市大安中路65号岩土勘察设计分院会议室。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中所涉及到的物探测试方法除了瞬变电磁法测试外,部分段落会采用高密度电法测试。高密度电法的测试工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该部分测试的解译工作由我公司技术人员和中标的合格供应商联合完成;
2、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中所涉及到的地质钻探工作由我公司承担,具体钻孔的布设由我公司和中标的合格供应商共同商议决定;
3、本次采空区专项勘察最终成果的编制由中标的合格供应商完成,其中应利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调查工作成果、瞬变电磁法测试成果、高密度电法测试成果、钻探成果等;
4、中标供应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执行(见附件3),若成果因无法满足本次采空区勘察的技术要求,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见附件1);
5、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以上情况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风险。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进入我公司外部供应项目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的报价;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的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九)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应由中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我公司基本账户如表2。
表2
我公司基本账户 | 账户名称: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12 5148 |
(十一)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我公司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外部采购供应项目报价。
(十二)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本项目技术和质量要求,参见附件1中”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及附件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十四)成果文件要求:采空区专项勘察报告(最终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提交我公司。
附件:1、工程专业采购合同(格式)
2、询价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3、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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