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汕尾市城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502mb2d2602x2305081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关于为【汕尾市城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2023-05-15 18: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采购项目名称 汕尾市城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中介服务事项 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2MB2D2602X2305081017
项目规模
投资额(¥80,000,000.00元)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编制汕尾市城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相关手续的报批、专家评审及结合专家意见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中介机构要求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仅承诺服务即可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服务本项目人员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中选机构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执业资格)及其他参与本项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名(需有相关咨询从业资格),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须能满足项目编写质量、进度等整体要求。
其他要求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业有关规范要求,并提供所有文字等资料的电子文件
需同时符合所有选中资质子项
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机构接到选取单位相对应的服务要求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正式成果之日,50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工作
服务金额 ¥190,000.00元
金额说明 根据《国家计委、环保总局环评收费文件》2002(125号)文件收费标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是
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 汕尾市天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正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选取理由 经会议研究,汕尾市天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正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专业人员符合资质条件。决定通过邀请上述3家单位在中介超市参与该项目报名响应活动。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5-15 18: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汕尾市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汕尾市城区尖山水库扩容改造工程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需求书.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区分中心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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