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村民委员会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fk202300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烽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K20230053
项目名称: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及清单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3、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 (或行业) 规定标准。
4、包装及运输:完成供货及货物下车费、二次转运、人工搬运及安装调试等;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整,无损坏,且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 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完整 (项目验收后建档交付给采购人) ; 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通过审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6、安装调试及验收验收条件及标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和相关行业行规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供应商交货后 5 日内组织货物的验收,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与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其供应商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并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等工期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另行赔偿。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7、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 内响应到场,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 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质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8、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检。到货时由采购人验收数量、感观和质量,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发、更换和赔偿损失; 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等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安排人员完成安装,最终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9、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安全责任和赔偿。
10、采购人不安排进行项目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供应商应对勘查中获 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证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 “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七 、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
8、身份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一组
联系方式:邓先生 13981296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烽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0839--2527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13981296570
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K20230053
项目名称: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2023年中省财政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技术参数要求及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相关参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 | 青贮打包覆膜一体机 | 设备尺寸:约3700x1400x1300mm(整机) 生产效率:50-60捆/小时 5吨/小时(鲜草) 生产效率:7秒/1层/捆 电机功率:5.5KW/6P/380V+0.55KW/4P/380V 草捆规格:中550x520mm(圆捆) 草捆重量:55-85Kg/捆 设备重量:700-800Kg(整机) 包膜层数:2-6层包膜 | 台 | 1 |
2 | 履带式青贮收割机 (160马力) | 形式:自走式 外形尺寸:约5150*2200*2980mm 配套发动机功率:≥1035kw 配套发动机转速:≥2200r/min 驱动方式:液压驱动 割幅:1800mm 喂入机构形式:喂入辊 割台切割器形式:圆盘式割刀 驾驶室型式:镂空式 抛送筒高度:≥4500mm 圆盘式秸秆青储机针对各种牧草秸秆,甜象草、皇竹草、金木粮草、玉米秸秆、 | 台 | 1 |
3 | 自卸式运输车 | 四驱四轮车 豪华双座椅 助力方向盘 双油顶自卸 带高低速爬坡档 前桥212后桥130 加厚双梁车架 车厢长2.5米宽1.5米高50公分 700-16山地防滑胎 | 辆 | 1 |
4 | 多用途装载机 | 四驱四缸 国二490发动机42kw 机械挡 825-16工程耐磨轮胎 1.3米工程铲斗 卸载高度≥2.4米 举升高度≥3.3米左右 130车桥 油刹 豪华驾驶室 整车尺寸:约4300×1300×2450 | 辆 | 1 |
5 | 50T地磅 | 秤台:3×9m,U310+10㎜ Q235B碳钢,整体抛丸 梁高300,厚5mm,端板12㎜,承重板30㎜,搭头板20㎜,内侧吊端14mm 配置柯力出口Suncells,打印≥5寸屏 预埋件1套6+2 | 台 | 1 |
6 | 10m³立式搅拌罐 | 外观尺寸:约2M*1.2M*1.5M 料斗尺寸:1.5M*1.2M*1.25M 钢板厚度桶身:3.5mm 封头:5mm 螺旋厚度:≥10mm 轴管厚度:≥8mm 片数量(大):≥72 液压升降门 减速机:250型加厚*2 | 台 | 2 |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3、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质量符合国家 (或行业) 规定标准。
4、包装及运输:完成供货及货物下车费、二次转运、人工搬运及安装调试等; 中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包装完整,无损坏,且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 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完整 (项目验收后建档交付给采购人) ; 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00%;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通过审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 7 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6、安装调试及验收验收条件及标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文件和相关行业行规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及方案: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供应商交货后 5 日内组织货物的验收,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与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其供应商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并对采购人造成的延误等工期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另行赔偿。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7、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 内响应到场,4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3 次 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质交货, 甲方有权退货并追 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8、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检。到货时由采购人验收数量、感观和质量,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短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发、更换和赔偿损失; 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等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安排人员完成安装,最终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资料。
9、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安全责任和赔偿。
10、采购人不安排进行项目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供应商应对勘查中获 取的现场资料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注: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证照复印件;④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相关 “身份证明材料”);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 原件);
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七 、 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
8、身份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 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方式:现场或网络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永宁镇铺子村一组
联系方式:邓先生 13981296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烽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杜里社区安置房13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0839--2527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 13981296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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