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2024年福州智云数据中心DC3土建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4364.1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364.1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0591-382887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施哲祺0591-875132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联通福建产业互联网科技园-2024年福州智云数据中心DC3土建新建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9]A07009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1080㎡。其中数据中心DC3地上6层、局部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29600㎡;生产运维楼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7820㎡;室外油机钢平台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3630㎡;岗亭2个,建筑面积约30㎡,生产运维楼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装配率为50%。
建设标准:数据中心DC3应满足《中国联通 新型数据中心建设标准V3.0》、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金融行业数据中心相关规定;生产运维楼需满足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建工程应满足《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相关规定。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即方案设计、通信工艺对土建要求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和综合协调、采购、施工、调测、工程竣工验收等。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通信工艺对土建要求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配合、BIM技术应用、设计变更及现场技术指导、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竣工图审核等。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规划、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排水工程、建筑、结构、人防、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室外道路、围墙、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室内外装修、智能化、幕墙、绿建、节能等;DC3机电配套工程工艺对土建要求。

施工、采购部分:①按照发包人要求及评审通过的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完成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组织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报送城建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②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协调、管理和控制;③按发包人要求负责或配合报规报建、报批报验等行政手续。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243641422.03

,其中:暂定金额人民币11846300元,设计费:人民币51379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30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承包人在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提交的交付成果需达到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合格”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竣工验收的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000平方米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一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如有)”模式。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混凝土预制构件(PC)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体现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扫描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扫描件,上述所有扫描件均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及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④本招标项目不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14 20:00:002024-11-19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10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承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承包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江大道55号联通信息广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38288708,传真:/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3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13248,传真:/

联系人: 施哲祺、谢启橧、宋斌妹、袁红菊、刘心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湖文路201号四楼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