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抗震支架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俊杰176728823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9
公告正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抗震支架采购公告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抗震支架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为鹤峰项目)位于鹤峰县容美镇,拟建设鹤峰云南庄片区: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油站和唐家铺片区: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鹤峰中心客运站交通枢纽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53.78亩,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约70.93亩,总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鹤峰县武陵山仓储物流园及园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规划用地约225.4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6日18:00时至2024年10月19日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12: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项目联系人:刘俊杰        联系电话:17672882388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抗震支架

/

1094

湖北省恩施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

依据施工进度

合计

 

 

 

1094.00

 

 

七、技术要求:

需求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八、验收方式:

点数验收,以甲方验收合格产品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每月 16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支付周期:每期结算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70%,90个工作日后支付至97%,余款 3% 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办理最终结算6个月后,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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