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设备及自控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108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彬0578-3311234
中标联系人祝小成
公告正文

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设备及自控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1081001001
信息时间: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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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缙云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设备及自控安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2-15

招标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标时间:2022513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李彬 0578-3311234

中标候选人(牵头人):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中标候选人(成员方):宁波伊玛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祝小成 注册编号:浙1312007200901457

预中标价(大写):壹仟捌佰玖拾玖万元整(¥18990000.00元)

工 期:2022年10月31日前 质量要求:合格

公示时间:2022 517日至2022 51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3122913

公示单位: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516日              2022516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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