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其所需的流动河道保洁实施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磋商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流动河道保洁
采购编号:LB-TC-20-CGDL-125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东古路与通海路交叉口)。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太仓市欧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沙鹿路边
中标金额:13.99万元
名称 |
流动河道保洁 |
服务范围 |
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村民委员会流动河道 |
服务要求 |
人员、车辆及船只要求: 1、保洁作业人员待遇不得低于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人须为聘用的未退休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四险一金),对于退休年龄的人员须购买意外保险(不少于70万元/人)。 2、中标人承担所有河道保洁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及费用。 3、中标人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至少确保一名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河道保洁管理经验,管理人员名单报招标单位处。河道保洁作业期间管理人员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告投标人。同里水利管理服务站每周二、周四固定考核河道保洁质量,每月四次不定时考核。 5、河道保洁作业服务期内,投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 6、河道垃圾收集车配备满足作业任务量清单中的最低数量,采用符合投标人要求的专业环卫作业车辆。 7、河道保洁船要及时养护,看管得当。 8、考核中扣除中标人的考核费,不得变相转嫁给保洁作业人员。 9、招标单位现有河道保洁船可提供中标单位使用,船只不足的,由中标单位补充到位,其间的安全及维护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必须完好交付招标单位;若发生船只、河道垃圾收集车等事故责任的均由中标人承担。 作业质量标准要求: 1、通用标准: (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打捞作业时必须穿着救身衣。 (2)作业人员保洁时间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时间段,时间不少于7小时;无拾荒行为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3)禁止酒后作业。 (4)作业船只清洁有序,状况良好。打捞工具及时清理干净并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放。 (5)工作时间要集中注意力,避免发生撞船或落水,如有意外事故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严禁将河道打捞物抛入其它河道。 (7)河道保洁工单严格按《河道保洁工单处置规范》(详见附件三)办结。 (8)作业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外表无乱挂放,工具摆放整齐。 2、河道保洁质量标准: (1)河道保洁作业上午首轮保洁应在10:00前完成。 (2)河面以及生态浮岛周边无垃圾、水草、树叶、树枝等漂浮物;凡属圩区性质的内河保洁范围至外河接口河边处。 (3)驳岸(包括压顶)、堤岸、河桥踏步做到无垃圾、杂草、树叶、树枝等。 (4)河滩、弯道处无垃圾沉淀死角。 (5)水域内桥梁支柱、基础、附属设施做到无垃圾、杂草等。 (6)桥洞内无垃圾、杂草、杂物等。 (7)驳岸、桥墩等处无福寿螺卵。 (8)福寿螺必须要装袋清运,做到无害化清运。驳岸上无螺卵印记。 3、河道垃圾堆放质量标准: (1)河道垃圾应放置在指定垃圾桶内,并将沿口清理干净,盖好盖。如周边无垃圾桶的,则打包装入垃圾袋,存放在指定场所定期清运。 (2)垃圾桶要每日清洗,外表清洁。发现垃圾容器缺失、损坏的要及时增添、维修、更换,新更换垃圾桶必须采用达到投标人自用质量标准的240L标准黄桶(桶身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新料,桶身壁厚≥5mm,桶口及加强筋厚度≥8mm) 4、河道垃圾收集质量标准: (1)除河道垃圾指定地点堆放外,其它区域垃圾收集作业做到车走地净。 (2)河道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较多的河道以及重点区域应每日二次收集垃圾,确保垃圾不满溢。第一次收集时间:09:00-11:00,第二次收集:13:00-17:00(投标人可根据季节等原因进行调整)。 (3)收集结束后垃圾桶容器及时复位、摆放整齐。 (4)垃圾收集运输途中做到密闭运输、不抛洒滴漏、不得超载。 (5)垃圾应运至指定的中转站点,在进入中转场所后的排水、卸料等作业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相关人员指挥。 (6)苍蝇孽生季节及时消杀(消杀时间为:4月-8月),做到基本无蝇。 |
服务时间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1日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单位须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的规定以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10000万元0.2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14万*1.5%<3000,按3000元计算。
五、中标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13815273860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3812910060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阳光美地花苑28幢商铺118室(东古路与通海路交叉口)
3、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与我公司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立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23日